壹、處理條件
本市居民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外地居民,除填寫拖拉機駕駛證申請表外,還應當提交拖拉機駕駛證。
二、經辦機構
中山市農業局(市農辦、市畜牧局)
三、辦理時限
2(工作日)
四、搬運地點
東區博壽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壹樓A區窗口A01
動詞 (verb的縮寫)法律基礎
廣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
第十六條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應當向負責安全監督管理的農業機械機構申領駕駛證。
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機構應當對符合國家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考試。通過考試的人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獲得駕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號2011)(2011)
第壹百二十壹條在道路上行駛的拖拉機,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行使本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權限。
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行使職權,應當遵守本法的有關規定,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違反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4年)
第二章拖拉機駕駛證的申請
第壹節拖拉機駕駛證
第六條拖拉機駕駛證應當記載和批註下列內容:
(1)拖拉機駕駛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拖拉機駕駛證號)、照片;
(2)農機監理機構簽註內容:首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代碼、有效起始日期、有效期限、發證機關印章、檔案編號。
第七條拖拉機駕駛員允許駕駛的車型分為:
(壹)大中型拖拉機(發動機功率14.7千瓦以上)駕駛證型號代碼為“G”;
(二)小型方向盤拖拉機(發動機功率小於14.7千瓦)駕駛證型號代碼為“H”;
(3)手扶拖拉機駕駛證代號為“K”。
第八條持有大中型拖拉機駕駛證的人,允許駕駛大中型拖拉機和小型轉向輪拖拉機;持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轉向輪拖拉機只允許駕駛小型轉向輪拖拉機;持有準駕車型手扶拖拉機駕駛證的人,只準駕駛手扶拖拉機。
第九條拖拉機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10年和長期。
實習期為拖拉機駕駛人首次取得拖拉機駕駛證後12個月。
第二節申請條件
第十條申請拖拉機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周歲,60周歲以下;
(2)身高:不低於150cm;
(3)視力: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對數視力表上4.9以上;
(4)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5)聽覺:當耳朵距離音叉50厘米時,可分辨聲源方向;
(6)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健全,四肢及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7)下肢:運動功能正常,雙下肢不等長不得大於5厘米;
(8)軀幹和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第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領拖拉機駕駛證:
(壹)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美尼爾氏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以及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的;
(二)吸食、註射毒品,長期吸食、註射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的;
(三)吊銷拖拉機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未滿2年的;
(四)拖拉機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3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申請、審查和認證
第十二條首次申領拖拉機駕駛證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或者暫住地的農機監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拖拉機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
(壹)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縣級以上或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第十三條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向拖拉機駕駛證核發地的農機監理機構提出申請。除填寫拖拉機駕駛證申請表、提交第十二條規定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拖拉機駕駛證。
第十四條農機監理機構對符合拖拉機駕駛證申請條件的,應當受理,並在申請人預約後30日內安排考試。
第十五條拖拉機駕駛員考試科目分為:
(壹)科目壹:道路交通安全、農機安全法律法規、機械常識、操作規程等相關知識考試;
(2)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測試;
(3)科目三:鉤機和野外操作技能考試;
(四)科目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第十六條考試按照科目壹、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順序進行。只有通過了前壹科的考試,才能參加後壹科的考試。其中科目三的掛接機和野外操作技能考試可根據實際機型選擇。
第十七條考試科目內容和合格標準在全國統壹。其中,科目壹考試題庫的結構和基本題型由農業部制定,各省級農機監理機構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題庫。
第十八條首次申領拖拉機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經考試合格後,農機監理機構應當在3日內核發拖拉機駕駛技能證書。
拖拉機駕駛技能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考試。
第十九條首次申領拖拉機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應當在取得拖拉機駕駛技能準考證後20日內預約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試。
第二十條每科考試壹次,可以重考壹次。補考仍不合格的,終止該科目考試。報考人員可重新報考,但科目二、三、四的考試日期應預留在10天後。
拖拉機駕駛技能證書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科目有效。
第二十壹條附加檢驗項目
(壹)持有駕駛大中型拖拉機或者小型轉向輪拖拉機駕駛證的人員申請駕駛手扶拖拉機的,考試項目為:科目二、科目四;
(二)持有駕駛證駕駛小型轉向輪拖拉機的人員,申請駕駛大中型拖拉機的,考試項目為:科目三、科目四;
(三)持有準駕車型手扶拖拉機駕駛證,申請駕駛大中型拖拉機或者小型轉向輪拖拉機的,考試項目為: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加試的考試方法和評分標準與初試相同。
第二十二條首次申請拖拉機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人,考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在5日內核發拖拉機駕駛證。允許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收回原拖拉機駕駛證。
第二十三條考試結果應當公布,並制作成績單。報告單應由監考人員簽字,無簽字不得簽發拖拉機駕駛證。
審查不合格的,應當說明不合格的原因。
第二十四條報考人員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
廣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
第十四條申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所有權人身份證明;(2)購貨發票或其他原產地證明;(3)出廠合格證或進口證明;(四)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證明、憑證。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並發放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不予註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可以簽發來華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或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
第二十壹條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車主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身份證件和機具來源證明,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通過安全檢驗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並發放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在使用過程中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車主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
第二十二條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後,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參加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考核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操作證。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有效期屆滿,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經營者可以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18歲以下請勿操作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年滿70周歲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註銷其操作證。
來源:廣東網上服務大廳(/)
以上內容來自太平洋汽車網整理發布,可供參考。希望對妳有幫助。如需更多法律解答,可在線咨詢太平洋汽車網。
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