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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的內容。

壹是充分認識信訪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進壹步強化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

(壹)正確認識當前信訪工作面臨的新形勢。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訪工作。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信訪工作作出了壹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各級黨委和政府認真貫徹中央精神,積極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範信訪秩序,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妥善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全面加強信訪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穩定的。但是,隨著我國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加快,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革,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革,在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其中,大量的矛盾和問題是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此外,壹些地方和部門工作不到位,壹些幹部工作作風不紮實,壹些群眾法制觀念比較淡薄,進壹步凸顯了信訪問題,信訪工作面臨的任務十分繁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正確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科學分析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和背景,深刻認識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進壹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使信訪工作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二)切實增強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責任感。我們黨來自人民,植根於人民。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是我們黨戰勝各種困難和風險,不斷取得事業成功的根本保證。信訪工作作為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是傾聽群眾呼聲的窗口,是體察群眾疾苦的重要途徑。它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進壹步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把信訪工作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位置,切實做好信訪工作。

二、明確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把握信訪工作的正確方向

(3)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我們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期加強信訪工作的壹系列重要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黨全國工作大局,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 堅持依法依政辦事,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四)新時期信訪工作的目標和任務。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努力促進社會和諧,構建統壹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的信訪新格局,建立順暢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新秩序。 形成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任務相適應的信訪新機制,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

三是堅持依法依規解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5)在制定政策時考慮到各方利益。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制定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確處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利益和不同群體特殊利益的關系,統籌兼顧各群體利益。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綜合考慮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能夠承受的程度;保持政策的嚴肅性、連續性和穩定性,註意相關政策之間的關聯性。在制定政策時,要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重視信訪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六)認真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對人民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事事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應當依據法律和政策解決的;對群眾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規政策沒有明確規定或規定不夠完善的,要抓緊研究制定和完善法律政策;對應該由群眾解決,但因客觀條件限制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說明情況,向群眾解釋清楚,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積極創造條件及時解決;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說服教育,積極引導。要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不能突破法律法規和政策,不能為了解決壹時的問題而造成攀比和新的矛盾。

(七)著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要以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為重點,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切實處理好地方部門和基層信訪突出問題,不能把矛盾和問題推到上級和社會上。當前,特別要著力解決征地拆遷、環境保護、企業改制破產、涉法涉訴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組織有信訪處理權的責任部門積極開展聯合接訪,推動重大突出問題的解決。要高度重視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各級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公正執法,妥善解決信訪人的合理訴求。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等問題。

(8)堅持解決實際問題與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在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的同時,加強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切實做好解疑釋惑、化解情緒、化解矛盾工作。要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把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的過程作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傳的過程,幫助群眾了解實際情況,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了解各方為解決問題所作的努力, 引導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四、進壹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範信訪秩序。

(九)完善信訪表達方式。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信訪權利,堅持文明熱情接待群眾來訪,認真負責地處理群眾來信,堅決糾正限制和幹擾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確保信訪渠道暢通。要通過開通綠色郵政、專線電話、網上信訪等多種信訪渠道,引導群眾更多地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表達訴求,確保民情、民意、民智暢通。建立國家信訪信息系統,設立國家投訴受理中心,為群眾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查詢辦理情況提供便利條件,為信訪督辦提供工作平臺,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和有效辦理。

(十)征求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要建立健全征求意見制度,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引導人民群眾積極為黨和政府工作建言獻策,鼓勵和支持人民群眾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國家事務管理。要認真收集分析群眾建議,對重要意見建議進行深入研究論證,充分肯定和采納正確合理的意見,及時發現問題,改進工作,完善政策,接受監督。

(十壹)大力推行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要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幹部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以案接訪、以案處理信訪等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員信訪聯系制度,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聽取群眾意見,了解群眾意願,關心群眾疾苦,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

(十二)認真履行信訪職責。要健全完善科學規範的群眾來信來訪受理、交辦、督辦、回復等工作規則和制度,確保來信來訪得到及時妥善處理。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責任部門應當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真負責地處理信訪事項,不得推諉和拖延。要抓緊建立解決重復上訪、重復信訪問題的長效機制,著力化解長期積累的矛盾糾紛。要把依法依規依政策處理信訪工作是否到位作為衡量信訪工作質量的主要標準,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十三)依法規範信訪行為。要進壹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引導群眾正確履行公民權利和義務,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化解利益沖突,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對少數人在信訪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高度警惕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和境外敵對勢力插手人民內部矛盾,依法嚴厲打擊他們利用信訪進行滲透破壞的行為。

五、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十四)建立健全信訪綜合協調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加強組織協調,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形成做好信訪工作的強大合力。要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協商、調解、勸導、聽證等方式,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及時妥善處理信訪問題。要加強地方、部門、部門之間的協作和密切配合,處理好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問題。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和信訪部門的綜合協調指導作用,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運轉高效、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

(十五)建立健全信訪問題的排查化解機制。要把信訪工作的重心從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調查化解上來,做到早發現、早化解、早控制、好處理。要堅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及早發現信訪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嚴格落實化解責任,明確主要責任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限期妥善解決,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十六)建立健全信訪信息收集和分析機制。要健全和完善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報告網絡,確保信息傳遞渠道暢通。要及時、準確、全面、有效地報送信訪信息,特別是涉及可能引發大規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信息,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並提前做好工作,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要綜合開發利用信息資源,進壹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十七)建立健全信訪監督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壹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監督機制。要配齊配強督查力量,建立健全信訪督查員制度,不斷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促進人民群眾信訪問題的妥善解決。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要支持和保障信訪部門全面履行督察辦職責,特別是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懲戒建議。要加強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和宣傳,促進信訪工作健康發展。

六、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基層防範和妥善處理信訪的能力。

(十八)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信訪絕大多數發生在基層,信訪的重心也應該放在基層。要牢固樹立固本強基的思想,做到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及時化解矛盾,就地解決信訪問題。要加強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大力建設基層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增強基層組織解決矛盾的能力。要教育引導基層幹部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防止因濫用職權、粗暴侵犯群眾合法權益而引發信訪。對群眾初次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解決。加強基層信訪工作機構建設,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有相應的機構或人員負責信訪工作,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向社區派駐接待人員,形成層層有人抓、層層有人管的基層信訪工作網絡。大中型國有企事業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信訪辦公室,或配備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

(十九)加強縣級信訪工作。縣級是預防和解決基層信訪問題的關鍵。要高度重視縣級信訪工作,切實加強指導,特別是對信訪問題多、群眾上訪量大、工作薄弱的地方,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要建立健全縣級黨委常委會和政府辦公室研究信訪問題制度,及時研究信訪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縣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解決好信訪問題,深入壹線指揮處理重大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切實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擔負起確保壹方和諧穩定的責任。

七、進壹步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構建信訪工作新格局。

(二十)完善信訪領導體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切實把信訪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認真研究部署信訪工作。要明確分管信訪工作的負責同誌,形成強有力的領導機制。各級信訪部門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與形勢任務相適應;中央和國家機關,特別是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單位,要根據各自的任務,配齊配強信訪工作力量;各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要在黨委的統壹領導下,認真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工作。國家信訪局要加強對全國信訪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二十壹)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主要領導是信訪工作第壹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推動重要信訪問題的解決;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直接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其他領導成員“壹崗雙責”,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的信訪工作,形成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要建立科學的信訪考核辦法,把信訪工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內容。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官僚主義、形式主義、違法行政、侵害群眾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信訪,或對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推諉、敷衍、不認真解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十二)加強信訪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信訪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領導力量,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努力培養和造就壹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辦事公道、作風優良、熟悉法律法規和政策、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社會管理能力強的信訪幹部隊伍。要加強信訪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對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的要重用,對長期從事信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要表彰獎勵;信訪系統的先進事跡要及時總結推廣,樹立好榜樣,倡導好作風。要進壹步探索建立後備幹部和新提拔幹部到信訪部門鍛煉的制度,把信訪部門作為培養鍛煉幹部的重要基地。中央信訪工作機構要研究制定信訪工作人才隊伍培養規劃。要高度重視信訪部門的基礎設施建設,進壹步加大對信訪工作的投入,建設群眾信訪接待場所,將信訪部門的辦公經費和辦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廣大信訪幹部要切實增強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繼續發揚信訪優良傳統,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軍隊系統的信訪工作由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本意見精神另行規定。

2007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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