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2003年10月4日通過)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加富有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制的戰略部署,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十六屆三中全會討論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若幹重大問題,作出以下決定。
壹、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1)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自十壹屆三中全會開始改革開放以來,十四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的有關決定,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取得了很大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已經確立,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改革的深化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國經受住了國際經濟金融動蕩、國內嚴重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等嚴峻考驗。同時,也存在經濟結構不合理、分配關系不合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就業矛盾突出、資源環境壓力加大、整體經濟競爭力不強等問題。重要原因是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生產力發展還面臨許多體制性障礙。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科技進步加快的國際環境,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我們必須加快改革,進壹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註入強大動力。
(2)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和任務。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改善國家宏觀調控,完善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主要任務是: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形成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機制;建設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完善宏觀調控體系、行政管理體系和經濟法律體系;完善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3)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我們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全面貫徹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註重制度建設和制度創新。堅持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改革。堅持統籌兼顧,協調改革過程中的各種利益。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二、進壹步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四)實現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形式。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積極推進公有制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要適應經濟市場化趨勢,進壹步增強公有制經濟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需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要根據不同情況,實行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完善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進壹步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國有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優勝劣汰。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繼續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深化以明晰產權為重點的集體企業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集體經濟。
(5)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清理修改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消除體制性障礙。放寬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企業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對外貿易等方面享受與其他企業同等的待遇。支持中小非公有制企業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做強做大。非公有制企業應當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完善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服務和監管。
(6)建立和完善現代產權制度。產權是所有權的核心和主要內容,包括財產權、債權、股權和知識產權。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有利於維護公有產權,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有利於保護私有產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利於各類資本流動和重組,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有利於增強企業和公眾創業創新的動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礎和市場秩序。這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是建設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要依法保護各類產權,完善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體系,促進產權有序流轉,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三,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七)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體系。堅持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離。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對依法授權監管的國有資本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維護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督促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企業經營業績評價制度。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權經營體制。建立健全國有金融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監管體系。
(8)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權責,完善企業領導人員任用制度。股東大會決定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董事會選擇經理層,經理層用人權,在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理層之間形成制衡機制。企業黨組織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適應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改進發揮作用的方式,支持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依法行使職權,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並與市場化選聘企業經理機制相結合。中央和地方黨委要加強和改進對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班子的管理。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探索現代企業制度下職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繼續推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深化勞動、就業、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流富余人員,政企分開,為企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9)加快和完善壟斷行業改革。應放寬壟斷行業的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有條件的企業應積極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繼續推進和完善電信、電力、民航等行業的改革和重組。加快鐵路、郵政和城市公用事業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企分開。應對自然壟斷業務進行有效監管。
第四,深化農村改革,完善農村經濟體制
(10)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核心。穩定並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依法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農民可以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完善流轉方式,逐步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按照保護農民權益、控制征地規模的原則,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征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用途管制,並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
(11)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市場和農業支持保護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推進制度創新,增強服務功能。支持農民按照自願、民主的原則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鼓勵工商企業投資發展農產品加工和營銷,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形成集科研、生產、加工、銷售為壹體的產業鏈。深化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和供銷合作社改革,形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放開糧食收購市場,變通過流通環節的間接補貼為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切實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加大國家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完善扶貧開發機制。國家新增的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支出主要用於農村地區。探索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
(12)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農村稅費改革是減輕農民負擔、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舉措。完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政策,取消農業特產稅,加快縣鄉機構和農村義務教育體制綜合改革。在完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13)改善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環境。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是增加農民收入、推進城鎮化的重要途徑。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培訓機制,推進鄉鎮企業改革和調整,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積極拓展農村就業空間,取消農民進城就業的限制性規定,為農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逐步統壹城鄉勞動力市場,加強引導和管理,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平穩有序轉移。加快城鎮化進程,在城市有穩定工作和住所的農業人口,可按當地規定在就業地或居住地進行戶籍登記,依法享有當地居民的權利和義務。
五、完善市場體系,規範市場秩序
(14)加快建設全國統壹市場。加強市場的統壹性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壹項重要任務。大力推進市場對外開放,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品和各種要素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流動和充分競爭。廢除各種妨礙公平競爭、設置行政壁壘和排斥外國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分割規定,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積極發展獨立、公正、規範的專業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規範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自律組織。健全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和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機制,打擊假冒偽劣和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和改善市場秩序。
(15)大力發展資本等要素市場。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範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建設。積極拓展債券市場,完善和規範發行程序,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建立統壹互聯的證券市場,完善交易、登記和結算系統。加快發展土地、技術、勞動力等要素市場。規範發展產權交易。積極發展財產、人壽保險和再保險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16)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以產權為基礎、以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體系,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要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的行為準則。按照完善法律法規、特許經營、商業化運作、專業化服務的方向,加快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設。建立信用監管和失信懲戒制度。逐步開放信用服務市場。
不及物動詞繼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17)完善國家宏觀調控體系。進壹步完善國家計劃、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宏觀調控體系。國家計劃明確的宏觀調控目標和總體要求,是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主要依據。財政政策要在促進經濟增長、優化結構、調節收入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完善財政政策的有效實施方式。貨幣政策要在保持幣值穩定和總量平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關註人口老齡化趨勢等因素對社會供求的影響。完善統計制度,健全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加強各宏觀調控部門的功能互補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觀調控水平。
(18)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移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研究和制定,提出發展的重大戰略、基本任務和產業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實現經濟增長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加強對區域發展的協調和指導,積極推進西部大開發,發揮中部地區的綜合優勢,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快改革發展,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鼓勵有條件的東部地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完善政府重大經濟社會問題決策程序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充分利用社會智力資源和現代信息技術,增強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19)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壹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實行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國家只審批關系經濟安全、影響環境資源、涉及總體布局的重大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其他項目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投資者自主決策,依法辦理用地、資源、環保、安全等許可手續。對必須審批的項目,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權限,擴大大企業集團投資決策權,完善咨詢論證制度,減少環節,提高效率。完善政府投資決策和項目法人約束機制。國家主要通過規劃和政策引導、信息發布、規範市場準入等方式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抑制無序競爭和盲目重復建設。
七、完善財稅體制,深化金融改革。
(20)分步實施稅制改革。按照簡單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穩步推進稅制改革。改革出口退稅制度。統壹各類企業的稅制。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完善消費稅,適當擴大稅基。完善個人所得稅,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實施城市建設稅費改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不動產開征統壹規範的房產稅,並相應取消相關收費。在統壹稅收管理的前提下,賦予地方政府適當的稅收管理權力。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城鄉稅制的統壹。
(21)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公共* * *財政制度,明確各級政府財政支出責任。進壹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財政支持。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收支管理改革。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是能納入預算的,都要納入預算管理。改革預算編制制度,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的平衡機制,加強審計監督。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和或有負債的有效監控。加強各級人大對本級政府預算的審查和監督。
(22)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要成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經營安全、服務好、效益好的現代金融企業。選擇符合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革,加快不良資產處置,充實資本,為上市創造條件。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完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行機制。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在加強監管、保持資本充足的前提下,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國家給予適當政策支持。通過試點經驗,逐步將農村信用社轉變為服務農村社區的地方金融企業。
(23)完善財務管控機制。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有選擇、有步驟地放寬跨境資本交易限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建立和完善統壹、高效、安全的支付結算系統。完善中央銀行金融監管,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運行和金融市場總體穩定,防範系統性風險。
(24)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維護金融市場公開、公平、有序競爭,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處置機制,依法嚴格執行市場退出制度。加強金融監管是預防和打擊金融犯罪的手段。增強監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處理好監管與支持金融創新的關系,鼓勵金融企業探索有效的金融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之間以及與中央銀行、金融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提高金融監管水平。
八、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二十五)完善對外開放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場經濟和世貿組織規則的要求,加快內外貿壹體化進程。形成穩定、透明的涉外經濟管理體制,營造公平、可預期的法律環境,保障各類企業在對外經貿活動中的自主權和平等地位。依法管理涉外經濟活動,強化服務和監管職能,進壹步提高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度和便利度。建立和完善外貿運行監測體系和國際收支預警機制,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26)充分發揮外資的作用。抓住新壹輪全球生產要素優化重組和產業轉移的重大機遇,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結合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引進更多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人才,註重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繼續發展加工貿易,努力吸引跨國公司向中國轉移技術水平更高、附加值更大的加工制造環節和R&D機構,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我們將進壹步改善投資環境,拓寬投資領域,吸引外資並加快向有條件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地區擴展,努力形成壹批外資密集、內外融合、帶動力強的經濟增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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