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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與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住宅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物業和業主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必不可少的壹步。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物業管理及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歡迎借鑒,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及業主消防責任書1

編號: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是壹項群眾工作,有賴於廠家和業主的支持和配合。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將建設壹個優秀的安全文明社區。我們要牢記_ _“隱患比明火更危險,預防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重要講話。為此特制定本責任書,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明確各自責任,雙方必須遵守。

壹、甲方的責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傳達上級關於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維護和更新物業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和設備;

3.落實值班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

4.建立義務消防隊,初期組織滅火,引導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及時審核和處理業主的裝修申請及相關事宜;監督並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消防施工審批手續;

6.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生產、辦公場所、倉庫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立即停止違法裝修等行為,並報告公安消防機構處理。

7.積極開展各種消防宣傳、教育和咨詢活動,定期舉辦消防培訓,組織誌願消防員培訓和消防演練。

二、乙方的責任

1.重視消防工作,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明確防火責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挪用、拆除或者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或者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間距、騰空、堵塞消防通道;

3.各單位應要求員工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拉電線、生火做飯;

4.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安裝、配備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落實專人管理和維護,確保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5.二次裝修改造,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後,方可投入施工。裝修完成後,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後方可使用,並將相關認可復印件送甲方備案;

6.不亂搭亂建,對易燃易爆危險品設立專用倉庫並有專人管理;

7.臥室不允許住在工廠,廚房做飯和“三合壹”的存在是不允許的;二層以上窗戶不得安裝防盜網,工作時間不得鎖閉消防安全門,保持通道暢通;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消防檢查,對指出的火災隱患認真整改落實;

9.起火單位應當及時報警,組織力量及時搶救遇險人員,撲滅初期火災,防止火勢蔓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

描述:

本責任書壹式兩份,簽訂單位壹份,簽訂單位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變更的,由新的責任人簽訂原責任書,接管責任制。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乙方:(蓋章)

標誌:標誌:

時間

物業管理與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2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保障業主(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x __《消防條例》的規定,制定《住宅消防安全責任書》,確定業主(住戶)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建立由防火負責人牽頭,全體使用人參加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發布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_ _居民區和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備。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者樹立防火意識,使用電器、燃氣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四、房屋使用人應當經常學習消防知識和火災發生後的逃生和自救技能,使業主和使用人能夠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火災疏散圖和消防通道。

5.定期檢查和總結該房屋內部消防工作,並積極配合相關消防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對該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動員房屋使用人參加消防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和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滅火和引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壹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9.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準,業主(住戶)不得擅自拆除、調試、關閉或封閉消防閥門。業主(住戶)未經批準擅自拆除、調試、關閉或密封消防閥門所造成的後果和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並追究相關責任。

X.業主(居民)應當在消防管道和閥門的使用、維護等方面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和演練。

十壹、壹旦業主(住戶)家中發生火災,(如家中無人,無法聯系,按社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消防人員破門、破窗或采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消防造成的損失由業主(居民)承擔)。

十二、業主(居民)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業主(居民)應自覺做好建築安全和防火工作。

1.陽臺上不準堆放可燃材料;

2.室內裝修應使用阻燃材料;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允許擅自拉、接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燃氣管道,不能把燃氣管道埋在墻裏,禁止用木櫃封閉。

5.焊接動火時,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做飯時要有人隨時看管廚房,防止湯溢出滅火,導致煤氣泄漏;不關火不準出門;

7.住在樓上的業主(居民)嚴禁將煙頭、燃著的火柴桿扔出窗外、陽臺,防止落在樓下其他人的可燃物上引發火災;

8.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墊等易燃物,要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千萬不要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當人們離開房子時,他們應該熄滅蚊香和香爐。

10.禁止在公共走廊點香;

11.家中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氣罐和易燃、易爆、有毒等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消防設施,不要占用消防通道。如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占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並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認真閱讀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並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對相關方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和財產保險,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具有的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實施,如發現違反上述條款存在火災隱患或火災隱患,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部門,由消防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房屋所有權人發生變更,由業主中的變更負責人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變更後的負責人未能再次簽訂責任書的,由其原房屋消防安全負責人承擔球場負責人的責任。

16.經雙方同意,乙方保留本責任書全文,甲方僅保留壹份責任書簽字頁及樣本,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業主)簽字:

代表:身份證號:房間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月日月日。

物業管理與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3頁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消防工作是壹項群眾工作,有賴於廠家和業主的支持和配合。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將建設壹個優秀的安全文明社區。我們要牢記_ _ _ _的重要講話“隱患比明火更危險,預防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此,特制定本責任書。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的責任,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壹、甲方的責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傳達上級關於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維護和更新物業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和設備;

3.落實值班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

4.建立義務消防隊,初期組織滅火,引導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及時審核和處理業主的裝修申請及相關事宜;監督並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消防施工審批手續;

6.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生產、辦公場所、倉庫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立即停止違法裝修等行為,並報告公安消防機構處理。

7.積極開展各種消防宣傳、教育和咨詢活動,定期舉辦消防培訓,組織誌願消防員培訓和消防演練。

二、乙方的責任

1.重視消防工作,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明確防火責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挪用、拆除或者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或者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間距、騰空、堵塞消防通道;

3.各單位要要求員工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亂拉亂接電線,不生火做飯;

4.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安裝、配備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落實專人管理和維護,確保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5.二次裝修改造,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後,方可投入施工。裝修完成後,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後方可使用,並將相關認可復印件送甲方備案;

6.不亂搭亂建,對易燃易爆危險品設立專用倉庫並有專人管理;

7.臥室不允許住商鋪,不允許廚房做飯和“三合壹”的存在;二層以上窗戶不得安裝防盜網,工作時間不得鎖閉消防安全門,保持通道暢通;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消防檢查,對指出的火災隱患認真整改落實;

9.起火單位應當及時報警,組織力量及時搶救遇險人員,撲滅初期火災,防止火勢蔓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

註:本責任書壹式兩份,締結單位壹份,簽署單位壹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變更的,由新的責任人簽訂原責任書,接管責任制。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乙方:(蓋章)

物業管理與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4頁

為加強消防工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安慶市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我們希望所有用戶和商家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遵守。

壹、消防安全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協調,公司所有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

二、各單位和個人根據建築物的用途實行防火責任制,並由各單位的領導人或業主作為防火責任人,對各自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用戶和業主應指定壹名誌願消防員。具體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上級關於消防工作的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特別是倉庫、商品門面房的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特別是室內消防栓、手提式滅火器等。要定期檢查,確保各種設備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樓梯和通道應始終保持暢通。

4、物業管理部負責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管理,定期檢查,保持完好。

5.安保部負責管理視頻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

6、業主和安全部門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組織編制緊急疏散預案。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部門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動消防設施進行滅火,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

四、每個車間必須配備壹個4公斤以上的幹粉滅火器。

5.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堵塞。嚴禁在通道上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六、社區內嚴禁經營和存放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種劇毒物品,市場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七、建築物內的煙頭和火柴余燼應隨時熄滅。

八、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九、所有用戶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施工。當需要增加電路時,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後,由本部門工程人員進行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采用阻燃材料。如需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須經消防部門批準,並按規定處理。

十、需要進行焊接等動火作業時,應向安全部門申請。經批準後,在消防管理員的監督下,持有明火作業證的人員方可作業。

十壹、嚴禁夜間在市場內施工,特別是使用明火。

十二、發現火災,應立即通知物業管理部或撥打消防電話119,如發生火災,迅速離開工作場所,下樓;如果火勢較小,立即用便攜式滅火器滅火。

1.根據《市場消防管理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視情況處以罰款,也可以給予行政處罰:

①占用或堵塞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

(2)關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應急照明設施或消防標誌;

(3)亂拉、亂接電線;

(四)擅自挪用消防工具、器材或者消防備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責令停業,並酌情處罰:

(1)未辦理申報手續的室內裝修;

(二)室內裝修使用的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經過防火處理的;

(3)未辦理審批手續而進行動火作業的;

(4)焊接、用火、用電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十三、擅自改變消防措施功能,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員發出的《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頓,對消防責任人處以罰款、行政拘留,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所有用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保衛人員的防火管理,對以刁難、謾罵、暴力等手段阻撓消防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應根據情況處以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用戶如對市場消防管理有意見和建議,可向市場物業管理行政部門投訴。

16.本責任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商戶(簽名)物業管理公司代表(簽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物業管理和業主的消防安全責任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為加強X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壹、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協助乙方對其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乙方員工熟悉廣場的相關消防制度和規定,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逃生方法。

2.甲方秩序維護部及相關部門有權對乙方租賃房屋進行定期消防檢查。甲方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和火災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整改通知後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甲方將采取必要措施,由此產生的壹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法人代表是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並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乙方有義務確保租賃區域內的所有消防設備和設施處於良好狀態,嚴禁私自和自動使用消防設施。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消防設備和設施,嚴禁違反消防規定操作。

4.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培訓及其他相關活動..

5.乙方在租賃房屋內進行裝修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接受消防業務的監督和指導;如需使用電焊等有明火的工程,需征得甲方同意並辦理動火證後方可施工。

6.如乙方未能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不服從甲方的消防管理,甲方受到消防部門處罰的,甲方將有權根據情節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賠償。

7.在甲方已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情況下,如乙方發生火災事故或受到消防管理部門處罰,乙方應負責壹切經濟賠償,並對給甲方造成的壹切經濟和名譽損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選擇或指定1消防安全聯絡員,並提供消防安全聯絡員的24小時聯系電話(辦公電話、手機、家庭電話)。更換消防聯絡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備案。

9.乙方應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滅火器,標準為50平方米/臺。

第三,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責任書壹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物業管理條款和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

★物業管理消防安全責任書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書範文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責任範文

★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範文(2)

★社區消防安全責任書

★物業消防責任範本3篇。

★物業安全責任書範文

★ 3本精選的消防安全責任書

★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消防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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