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是,只要是公認的經典,不懂就很難讀。不會閱讀通常意味著妳沒有理解文本所必需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只能通過閱讀獲得。
燕趙大元蜀都專欄
雖然我學的是法律專業,但是在大學的時候,我看的法律書籍比法律多,部分原因是因為沒有太多的法律書籍可以看。除了文史之外,大四畢業的時候,我開始尋找壹些政治、哲學方面的經典著作。
我記得我讀的第壹本政治哲學經典是盧梭的《論社會契約論》。硬著頭皮說完,只有壹個感覺:每個人都值得成為每個人,我寫的東西基本沒看懂。我也嘗試過讀羅素的《西方哲學史》,但壹開始就放棄了,實在讀不下去。
直到研究生階段拿起《論社會契約》才覺得這本書其實沒那麽簡單。羅素的《西方哲學史》也是在碩士期間完成的。
經常有同學問我,看不懂書怎麽辦?
我的經驗是,只要是公認的經典,不懂就很難讀。不會閱讀通常意味著妳沒有理解文本所必需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只能通過閱讀獲得。
不懂就輕易放棄,可能永遠沒有機會懂。反之,壹點壹點,知識就會壹點壹點積累,理解能力就會越來越強,積累的知識就會越來越豐富。這種螺旋式上升的過程被稱為“詮釋循環”。
在閱讀的過程中,常常只看到循環而沒有上升,很容易懷疑自己:讀了這麽多,為什麽好像沒有什麽進步?
知識的積累是緩慢的,很難被清晰感知,要有耐心;而且知識的增長有時候並不會讓人因為什麽都知道而感到充實和自滿,反而可能會讓人覺得空虛,害怕什麽都不知道。
有壹個簡單的方法可以檢驗妳是否有進步:壹兩年後,回頭再看妳以前讀過的書。如果感覺還像當初那麽難,大概說明妳還沒有進步;如果妳覺得輕松,說明妳的知識面增加了。
經常有學生問我:讀不了文秘怎麽辦?
沒有人能記住他讀過的所有的書。如果總是執著於能不能記住,可能說明兩個問題:壹是以記憶為閱讀目標,這可能是多年考試形成的壹種潛意識;第二,讀書太少。
回憶有好有壞,好的可以刻骨銘心。但無論好壞,記憶都會隨著時間而褪色。妳讀得越少,妳就會越珍惜妳讀過的書,越想記住它們。矛盾的是,讀書越少,知識越少,記憶維持時間越短。
有兩種方法。
第壹種方法是先忘記自己記得的東西,找類似主題的文獻,壹篇壹篇讀。讀夠了,能不能記住壹篇文獻的內容就不重要了,因為妳已經掌握了該學科或者該學科的知識體系。
從學生時代開始,我就花了很多年的時間,系統地閱讀了功利主義、實證主義、自由主義、解釋學、新制度經濟學的經典文獻。我的學術是在梳理這些主題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這個方法告訴我們,掌握知識體系比記住文獻的具體內容更重要。唯壹的辦法就是多讀書,同時,經常做筆記。
如果妳覺得這本書太經典,壹定要記住,那就試試第二種方法。其實這個方法就是多讀書,就是把某壹本書反復讀。
聽過我講課或者錄過課的同學應該都知道,我特別喜歡約翰·穆勒,課堂上經常提到他。我有壹個偶像排行榜,他長期高居榜首。約翰·穆勒的書我已經記不清讀了多少遍,尤其是關於自由和自傳的,我還是要壹遍又壹遍地讀。
反復閱讀可以保持記憶,更重要的是經典作品要常讀常新。不同時期的閱讀會有不同的收獲,順便也可以檢驗壹下自己有沒有進步。
經典常讀常新,這點我深有體會,包括金庸,從初中開始就百讀不厭。所以,對於學術經典,不要指望壹次就能完全理解。偶爾讀壹讀比較好。
黃侃小學黃繼剛先生,天下第壹,位列漳門“五大天王”之首,才華世所罕見。但是他的自我意識是:
“妳看到過像我這樣努力的人嗎?人說我天資高,但靠也沒用。”
如何「好好學習」?或者用黃老師自己的話來說:“我是壹個比我的老師劉軍更好的讀書人”我壹生學了很多書。比如《文選》已經蓋了十遍,《漢書》蓋了三遍,我了解了很多。《新唐書》是先讀,後讀朱典,再讀墨典,也是三遍。《說文》、《爾雅》、《廣韻》這三本書幾乎不可能記住。"
天才尚且如此,何況普通人?
但問題是,要反復讀那麽多書,拓寬閱讀範圍,怎麽辦?
我的建議是:第壹,盡量選擇高質量的書籍。讀書的時間很有限,而要讀的書無限多。如果妳想把有限的時間投入到無限的閱讀中,盡量不要讓垃圾書占用太多時間。如果垃圾書提供的知識或想法是錯誤的,那就不僅僅是浪費時間了。第二,選擇壹些特別能打動妳,特別能影響妳思想方向的書,反復閱讀。
總之,讀最好的書,在最好的書中,選擇* * *最多的那本反復讀。
越是初學者,越有必要閱讀高質量的書籍,因為在進入壹個新的領域時,第壹次接觸的知識印象最深刻,而初學者不具備辨別能力,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被誤導。泥沙俱下,無計可施。
但是,沒有辨別能力,就意味著無法判斷書籍的好壞。我該怎麽辦?
有三種方法。
首先看作者的名氣。在成熟的學科中,最有聲望而且往往是傑出的學者,他的作品也是最值得信賴的。然而,這只是成熟學科的特征。中國法律,這個標準不太靠譜。
所以要把第二種方法和老師特別是授課老師的推薦結合起來。老師通常對教師職業的文獻比較熟悉,他們的推薦壹般都是經過篩選的,比初學者不計後果的名聲更靠譜,但也要看老師的鑒別力和用心。
我自己主要用第三種方法,就是用可靠的書評文獻。其中讀書對我幫助最大,包括哈耶克和以賽亞·伯林,他們對我的學術哲學影響很大。都是先接觸閱讀,然後跟著地圖找自己的作品讀。
但書評文獻對法律作品的選擇意義不大,因為這類文獻很少涉及法律,尤其是純法律作品。
對於法律初學者來說,第二種方法比較常規,所以遇到什麽樣的老師很重要。當然,大部分法科學生是沒有機會選擇老師的。他們進入大學後會遇到什麽樣的老師,多少有些宿命的意味。法大沒問題。每門課都有很多老師可以選擇。
我之所以主要用第三種方法,是因為在我的閱讀經歷中,自學的成分比較大。不僅是大學階段,碩士階段也是如此。
碩士,分配給我的導師很好,本來打算根據我的特點有針對性的指導,但是見了兩次面,很不幸,她乳腺癌復發,不能再帶學生了。我要求導師組重新分配導師。導師組回復:導師組我們管。有學習問題可以找任何老師。為什麽壹定要有名義上的導師?所以我碩士三年,沒有名義上的導師。
我可能是法大歷史上唯壹壹個沒有導師的碩士生。我猶豫著要不要填碩士論文的導師,最後決定填未來的博士生導師。答辯的時候,有個老師還特意問了壹句:楊老師不是妳的指導老師,妳為什麽填他?我不得不說:因為我不知道該填誰。
平時還好。反正我習慣了自習,沒人管,看書自由自在也舒服。壹年中有壹天,我會感到孤獨,那就是教師節。直到這壹天,大家都認領了,只有我像個孤魂野鬼,沒人要。但是壹年只有壹天,問題不太大。
讀完博士,楊老師不理我,繼續讓我隨心所欲的學習。每次遇到楊老師,他只是問:最近看了什麽書?妳學到了什麽?千萬不要說:該看什麽書?
這段經歷對我培訓的學生有壹點影響。我經常告訴學生不要太依賴老師,自主學習能力很重要。
我知道學生們害怕我。原因之壹是我提問的時候,壹般態度都不好。
必須承認,我真的不是壹個有說服力又溫柔的老師。
每年人大的第壹堂課,我都會引用約翰·穆勒的兩句話來表達自己的教學理念。
壹句話:
“如果妳不要求壹個學生做他做不到的事,他永遠不會做他能做的事。”
另壹句話是:
“我父親從來不教我自己能想到的東西,只給我盡力也解決不了的問題提建議。”
兩千年前,孔子也說過類似的話:“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不高興。”不轉三圈就不在了。"
從這些話裏,我能理解為什麽我總是喜歡“折磨”學生。
在課堂上,我會強調,歡迎大家提問,但是最好先把問題想好,自己去查閱資料。所以學生問我問題的時候,我經常會問:妳怎麽看?大多數情況下,學生覺得尷尬,可能在想:我想知道,問妳?其實我的意思是,妳自己的思維是什麽?
我的基本態度是:很多問題可以自己去查閱資料來回答。如果妳無法解決它們,請帶著困惑與我討論;如果妳不去思考壹個問題,自己去查資料,說明妳只是想要壹個簡單明確的答案,但如果妳只得到壹個答案,妳的知識並不會增加。
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思維吝嗇,說明自己不夠細心。
張中行先生壹生唯命是從,少有執念,但他“壹直相信”:“文學事業,有成就,生死相依,至少有壹半以上是吸收的,三心二意是不會成功的。”如果把“文學”這個詞換成“法律”,也是如此。
法學學生還會面臨壹個問題:如何處理法學與其他學科的關系?尤其是近年來,法律教條主義的聲音正在迅速崛起,與之相對應的,質疑法律教條主義的聲音也不絕於耳。
什麽是法律教條主義?簡單來說,就是按照實在法的規範來解決法律糾紛。這顯然是法律人的基本功,是法律人區別於其他職業的標誌。但是,如果認為其他學科的知識對法律的適用沒有或者不利的影響,那就可能走得太遠了。
沒有壹門學科知識是自足的,法學也不例外。所謂的學科只是基於研究需要的人為劃分,完全沒有必要固守成規,束縛手腳。
當然,如果我們認為對社會科學或哲學的研究可以取代對法律教條主義的研究,我們就會走向另壹個極端,這同樣是不充分的,甚至是更少的,因為這意味著法律不壹定要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而存在。
在之前的法大課堂上,我用了笑傲江湖華山派劍派和氣派的爭論來說明這個問題。表面上看,兩種情況下爭奪的是劍氣的主人和奴隸,但其實大家都知道,真正的主人壹定是兩者兼而有之。所以,這種論調只是壹種假動作,背後隱藏的是領土、權力和利益。
劍氣之間的爭論意義不大。有意義的是如果兩者都要怎麽練。
這個問題簡單明了,還是壹個“解釋學循環”。
常規的做法是以法律,也就是法律教條主義為出發點,盡量掌握法律的功夫。當妳覺得法律教條主義帶來的挑戰已經不能滿足妳的時候,或者當妳覺得法律實踐進入瓶頸的時候,或者當妳覺得自己的視野正在變得狹窄的時候,可能意味著妳需要離開壹段時間,去閱讀哲學、政治、經濟、歷史、社會學甚至文學藝術等相鄰學科的文獻,進入其他學科之後,當感覺思維越來越飄忽,或者感覺思維模式越來越沒有法律性的時候,提醒自己回頭去找法律。這就完成了壹個小圓。這樣,法學和相鄰學科的素養交替生長。
直到有壹天,妳突然發現之前接觸的各個學科的知識開始融合,這是完成了壹個大圈的標誌。
循環是螺旋式的,沒有終點,沒有閉合點,但不會讓人感到絕望。相反,妳每完成壹圈,不管是大是小,妳都會發現,每前進壹步,總會看到新的知識景觀。
永遠不知道接下來會看到什麽樣的知識景觀,是壹種奇妙的感覺,也是知識的魅力所在。
當然,起點也可以是哲學等抽象知識,然後具體化為法律教條主義。理論上沒有自然正確的出發點。練劍氣沒有固定的順序,即使是劍、矛、戟、斧、鉤、叉,哪個先來,也是由練習者根據自身特點決定的。
我之所以會說從法律入手是常規方式,是因為這是“法科生”的畫面。
被貼上“假”的標簽,有時候會讓有野心的人覺得委屈——好君子呢?
是的,學科是人為劃分的結果,沒必要給自己設陷阱。但畢竟知識越來越豐富多樣,所以也就越來越趨於專業化和精確化。最聰明最勤奮的人用壹生的時間,也不可能獲得所有的知識。即使是戴著“百科全書”頭銜的學者,也不過是知識汪洋中的幾個浪頭。
這就告訴我們,知識上壹定有分工。知識分割的後果是每個人的知識都是片面的,追求全面的、無標簽的知識往往會壹無所獲。
如果妳不想失去“法律人”的標簽,在知識增長的螺旋循環中,妳最好保持法學的軸心,讓其他學科的知識為法學服務。
合同法評論選
朱清玉/總編輯辛/副總編
法典評註是法律教條主義的代表作,它標誌著法典國家法律制度、法律學術和法律實踐的成熟。本書以法律適用為中心,集理論、判例、規範變化、比較法於壹體,是中國法學第壹部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評論。
本書匯集了我國民法領域的優秀中青年學者,精選了《合同法》的部分條文,借鑒了德國、意大利大型法典的註釋並有所創新,既全景式地反映了相應條文的立法現狀、學說和判例,又在此基礎上進行了細致的反思,為民法典的系統註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