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版)
國家測繪局編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了審批。
測繪出版社
書寫說明: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頒發的《註冊測量師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測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委托註冊測量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編寫了《註冊測量師考試大綱》,並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
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織實施的職業準入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是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的國家標準,是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考生必備的指南。其內容和範圍反映了註冊測繪師運用其專業知識完成測繪工作的基本能力。考試科目分為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綜合能力和測繪案例分析三個科目。考生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三科考試,並通過考試,方可取得註冊測量師資格證書。
根據新測繪法律法規的頒布、新技術的發展和測繪專業崗位的實際需要,我們將適時修訂和完善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
註冊測量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2008年12月
目錄
第壹科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3)
第二科測繪綜合能力(9)
第三科測繪案例分析...................(16)
考試樣題..............................................(17)
第壹科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考試目的
考察測繪專業人員在測繪項目管理中運用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壹、測繪法律法規考試的基本要求
1.依據《測繪法》關於測繪資質管理的相關規定、《行政許可法》、《測繪資質管理條例》和《測繪資質等級劃分標準》,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的測繪資質證書和從事測繪資質管理的單位履行義務的合法性,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2.依據《測繪法》關於測繪資質的規定和《註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確認測繪資質和註冊測繪師義務履行的合法性,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3.依據《測繪法》關於外國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的規定和《外國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確認外國人來華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確認與外國人合資合作測繪的合法性並履行義務,正確處理涉外測繪活動的有關問題,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4.根據《測繪法》關於測繪工作證件的規定和《測繪工作證件管理條例》的規定,確認測繪工作證件的合法性和測繪工作證件持有人履行義務的情況。
5.依據《測繪法》關於測繪項目的規定,以及《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測繪收費法》的相關規定,確認測繪項目招標發包和相關當事人義務履行的合法性,確認測繪合同的合法性,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6.根據《測繪法》和《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管理辦法》的規定,確認測繪項目使用的測繪基準(包括大地基準、高程基準、深度基準和重力基準)和測繪系統(包括大地坐標系統、平面坐標系統、高程系統、地心坐標系統和重力測量系統)的合法性,以及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合法性和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
7.依據《測繪法》、《標準化法》和《測繪標準化管理辦法》中有關測繪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規定,確認測繪活動中采用的規範和標準的合法性。依據《計量法》和《測繪計量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確認測繪計量檢定人員的資格和計量檢定機構的合法性,確認測繪活動中儀器設備和其他計量器具的合法性。
8.根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關於測繪成果質量的規定,以及《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確認測繪單位履行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義務,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9.依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以及《測繪成果目錄及副本實施辦法》和《測繪科技檔案管理規定》,確認測繪成果匯交、保管和當事人履行義務的合法性,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10.根據《測繪法》關於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規定、《保守國家秘密法》的有關規定、《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秘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和使用審批程序規定(試行)》,確認提供和使用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合法性以及當事人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11.根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關於測繪成果提供和使用的規定,以及《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確認提供和使用各類測繪成果的合法性和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
12.依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關於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規定,確認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合法性和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13.根據《測繪法》的有關規定,確認國界測繪活動的合法性。根據《測繪法》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確認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活動的合法性。
14.依據測繪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認地籍測繪(包括權屬界線測繪)的合法性,依法解決實際問題。
15.依據《測繪法》關於房產測繪的規定、《物權法》關於不動產登記的規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關於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規定、《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等,確認房產測繪的合法性,依法解決實際問題。
16.根據《測繪法》關於建立地理信息系統的規定,確認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活動的合法性,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17.依據《測繪法》關於地圖的規定、《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地圖審核管理規定》,確認地圖表示內容和方式的合法性,確認公開出版地圖和編制出版單位履行義務的合法性,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18.依據《測繪法》和《測量標誌保護條例》的規定,確認測量標誌建設、保管、拆除、使用、檢查維護、保護等義務的履行情況,分析界定相關法律責任。
二、測繪項目管理考試的基本要求
1.根據測繪項目的內容、工期、技術和質量以及安全生產的要求,分析判斷需要投入的人員、設備等資源。
2.根據測繪工程產品價格和《測繪工程產品疑難類別細則》(國測財字[2002]3號),根據工期、成果質量要求和投入的資源,計算成本和利潤,分析測繪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協商確定合同條款,簽署正式合同,必要時簽署保密協議。
3.根據測繪項目要求,依據《測繪技術設計規程》(CH/T1004-2005)及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制定項目設計書,提出各項精度指標,組織編制專業技術設計書,判斷其與項目設計書的符合性和可行性。詳細分解項目目標,明確技術路線,合理配置資源,制定完整的、分層次的、合理的項目實施方案,確保各流程順利銜接。
4.根據測繪項目的專業類別、性質和難度,以及相關人員的技術背景和工作安排,按照項目實施流程,確定參與項目的各工序技術和質量控制人員。
5.根據測繪項目的內容、工期、技術和質量要求,並根據測繪儀器精度指標和性能的差異,確定測繪儀器設備的種類和數量,以及輔助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配置。
6.根據測繪項目要求,指導和監督各專業技術設計文件的實施,選擇測量方案,確定測量方法,監督和檢定測繪儀器,明確質量檢驗方法。
7.根據《測繪作業人員安全規範》(CH1016-2008),根據測繪項目作業現場環境,對人員、儀器設備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確定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制定安全生產計劃。
8.根據測繪項目的性質、周期和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地理信息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確定數據備份、異地存儲等必要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制定信息安全預案。
9.確定過程(工序)質量控制點,明確審核要素(時間、審核人、內容和結論),劃分審核職責,組織實施階段審核,提出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報告。
10.根據《測繪技術總結編寫規定》(CH/T1001-2005)及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編寫技術總結,包括工期、成果精度指標、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對技術問題的處理進行分析、評估和鑒定,並做出明確的結論。
11.按照《測繪產品檢驗與驗收規範》(CH1002-59)的要求,監督《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定》的實施,實行兩級檢驗、壹級驗收,對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最終測繪成果質量負責,並按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測繪成果。
第二科測繪綜合能力
考試目的
考察測繪技術人員運用測繪技術理論分析、判斷和解決測繪項目實施中專業技術問題的能力,以及測繪專業之間處理綜合性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壹、大地測量檢查的基本要求
1.根據國家、區域和工程測量的不同要求,對衛星定位連續運行參考站網、衛星定位控制網、邊角控制網、高程控制網、重力控制網等空間框架基準進行優化設計,滿足要求,並充分考慮似大地水準面精化的要求。
2.根據不同作業區的地質、環境、地貌和氣象,選擇符合設計要求的點(站),建立適合本區域的測量標誌。
3.根據控制網的布設,編寫實施方案,選擇符合設計要求的儀器設備,進行相應的儀器設備檢查,按照設計的作業方法進行外業觀測。檢查野外觀測數據,獲得合格的觀測結果。
4.根據觀測方法和工程要求,選擇經過驗證的、可靠的數據處理軟件對野外觀測數據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
5.根據衛星定位控制網的特點,根據工程需要精化似大地水準面(或高程異常模型),完成衛星定位三維控制網的構建。
6.根據作業區的坐標系,分析坐標系,確定不同等級、不同年份的控制網之間的關系。
二、工程測量檢查的基本要求
1.根據工程測量控制網建立的分類,選擇測設方案,確定測量方法。
2.根據工程建設項目的需要,選擇制圖比例尺和基本等高線(深度)距離,確定制圖方法和生產工藝。
3.根據規劃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城市規劃定線和土地配置調查實施方案。
4.根據市政工程的特點,確定測繪內容,選擇測繪方案。
5.根據精密工程的特點,對工程設計書中控制測量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了分析和評價。
6.根據線路工程的特點,確定工程的初測和定測方案。
7.根據地下管線工程的要求,收集現有管線資料,開展現場調查程序,選擇探測方法,確定探測儀器設備。
8.根據建設項目對施工測量的要求,選擇施工測量方案,確定施工測量方法和設備。
9.根據隧道測量的貫通精度,設計隧道測量內外控制測量方案。
10.根據工程的要求和分類,選擇變形和形變觀測方案,確定觀測方法、作業程序和使用的儀器設備。
11.根據竣工測量的要求,確定項目的測量技術方案。
三、攝影測量與遙感考試的基本要求
長度根據工程要求確定的測繪方法選擇坐標系和高程基準,確定分幅和編號方法,確定基本垂直間距,確定測繪的平面和高程精度。
2.根據項目要求確定的調查區域,劃分拍攝區域,提出滿足成圖要求的影像質量要求和攝影比例尺,獲取影像資料;確定圖像數據的輻射分辨率調整和整體色彩均勻性的技術要求,確定圖像數據的處理方法。
3.根據項目要求和影像資料,進行航區劃分、影像控制點布設、影像控制點選測、外業成圖等航空攝影測量。
4.根據項目要求,提出數字線劃圖、數字高程模型、數字正射影像圖、數字柵格地圖生產的測繪技術要求,實施解析空中三角測量、室內成圖編輯,進行質量管理。
5.根據項目要求,確定了航空攝影測量中機載激光掃描、定位定向系統等技術的實施方案。
6.根據項目的要求,選擇合適的衛星傳感器圖像和圖像波段、分辨率和覆蓋範圍。7.根據項目要求,確定衛星影像的處理方法,確定影像融合和幾何校正策略,確定控制點和檢查點的精度指標,確定衛星影像的重采樣、影像拼接和整體色彩均勻性方法,確定分幅和裁剪規則。
8.根據項目需求,確定各種產品的數據格式。
四、地圖編制審查的基本要求
1.根據項目要求,確定地圖編制的方法和原則。
2.根據地圖的用途,收集、分析、評價制圖數據並合理利用;確定地圖投影、比例尺、地圖內容和制圖綜合原則。
3.根據技術設計,對實驗樣圖進行分析和評估,以確定樣圖的符合性;對制圖過程和地圖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對地圖質量進行評估。
4.根據不同的產品形態,確定地圖繪制的後續工作,制作電子地圖和導航電子地圖。
5.利用地圖數據庫和現代地圖編繪出版壹體化技術生產地圖。
6.確定普通地圖(套、卷)、專題地圖(套、卷)、專題地圖的編制方法和步驟。
五、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審查的基本要求
1.根據項目要求,開展需求調查分析,確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系統建設原則、定位和時間基準,明確運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制定系統更新策略和管理機制。
2.根據項目需求進行數據庫設計,完成概念設計、邏輯結構設計、物理設計、數據字典設計、符號庫設計、元數據庫設計和數據庫更新設計。
3.根據系統設計進行平臺選擇、軟件開發和集成,並對樣本數據進行單元測試和系統功能測試。
4.根據項目要求和條件,實施數據庫建設,進行數據準備、數據庫模式創建、數據入庫和質量檢查。
5.實施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系統的整體測試、部署、交付和評估,開展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6.根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理論、測繪相關知識、相關規定和實踐經驗,檢查已完成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項目流程文件、項目實施管理、系統測試及相關工作。
7.根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通用標準、規範和規程,運用空間信息(數據)獲取、處理、分析、表達和應用的基本原理,對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和工程設計、數據庫運行和應用開發進行測試和評估,提出產品服務模式。
六、地籍測繪考試的基本要求
1.根據地籍管理的要求,確定地籍項目的測繪方案。
2.根據地籍測繪方案,利用不同類型控制網的功能,選擇控制網的布設方案,確定地籍控制測量方法。
3.根據地籍管理的要求,選擇用於地籍調查的基礎圖(調查底圖)的種類和成圖比例尺,確定成圖方法。
4.根據地籍項目的測繪要求,選擇地籍測繪方法,實施地籍(地形)要素測量。
5.根據地籍測繪項目的要求,在正確權屬信息的基礎上,進行面積計算,明確權屬範圍,保證精度。
6.根據實測地籍要素的現狀,提供包括地籍圖、宗地圖、地籍簿和數據庫在內的測繪成果。
7.根據地籍管理的要求,提出地籍項目更新測繪方案。
七。邊界測繪審查的基本要求
1.根據邊界測繪的要求,制定技術方案。
2.根據技術方案,選擇測繪方法,實施邊界測繪;確定權屬關系,確定定位。
3.將測繪成果按界限進行分類,確定檢查驗收方式。
4.根據《省級行政區域界線勘界測繪技術規程》的要求,確定測繪界線的實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