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為了防範風險,註冊公司的時候就要註意了。那麽,註冊公司可能會遇到哪些法律問題呢?
壹、擬設立的公司類型
新公司法修改了設立新公司的註冊資本條件,將原來的實繳改為認繳制,還取消了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因此,企業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各種形式企業的責任承擔模式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
壹般來說,個人創業者可以選擇申請註冊從事個體工商戶、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者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團隊創業者可以選擇設立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由於公司以外的組織形式需要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創業者的風險承擔能力不高,建議在創業初期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降低創業風險。
第二,股東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的界限。
大多數投資人在創業過程中習慣性地把公司理解為私有財產,認為“公司是自己的,公司的錢也是自己的錢”。但這種意識在公司制度中是危險的,公司是獨立於投資者的“法人”。在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存在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交叉使用的情況,還可能涉及挪用資金等刑事案件。因此,公司應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出資人應將企業和個人財產分開,以規避法律風險。
第三,股權分配問題
合夥註冊公司是大多數創業者的選擇。而合夥人大多是至親、同學或朋友,會羞於談論權力、利益、責任的分配。而且很多人在準備創業的時候,更多關註的是如何在外面發展業務,較少關註公司的內部建設。
但在最初的激情過後,公司的成長或遭遇挫折,很有可能在上述問題上產生糾紛,給公司未來的業務發展帶來風險。如果處理不當,會導致業務中途失敗。
為了有效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有必要通過約定章程的形式明確股權結構、管理結構、權利分配、分紅形式等問題。這些制度性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和解決未來利益分配不公、債務負擔不均等問題。在文件中,創業者還可以對自己在創業事項中分享多少利益、承擔的債務比例、工作內容、如何引入新的創業合夥人以及退出機制等做出明確約定。在出現法律糾紛時,這些制度性文件是保護所有人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
第四,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體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債權債務管理、內部會計人員管理和財務風險管理。
在債權債務管理中,企業如果不重視對賒銷及其賬款的管控,最終會陷入休眠賬戶無法收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甚至因資金鏈斷裂而倒閉。因此,公司應建立自己的賬款回收系統和逾期付款收集系統,並結合合同的審查和履行來規避風險。此外,對重大項目和合同要提前進行資信調查,對逾期的客戶要主動了解其經營狀況和資產情況,摸清其資產情況。性質和權屬可以在訴訟時直接保全,防止損失擴大。
在內部會計人員的管理中,財務管理人員有利益驅動的犯罪風險,同時也可能有人在工作中出現失誤,因此需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
在財務風險管理中,企業主要有融資風險、投資風險、現金流風險和連帶債務風險,這些風險都需要高度控制。
動詞 (verb的縮寫)人事和就業問題
勞資糾紛也是相當多公司遇到的普遍問題。因為沒有專業的法律團隊制定規範的雇傭合同,會導致勞動合同違法,進而引發糾紛。
所以為了規避風險,在註冊公司的同時,可以著手制定合規的合同勞動人事用工制度。比如做好入職考試;履行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購買社保;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等。畢竟壹旦發生勞動爭議,規範的檔案管理制度可以幫助企業避免因無法提供證據而敗訴的風險。
不及物動詞與外國簽訂合同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特別註意:
1)簽字前審核合夥人主體資格。
2)做好合同主要條款的審核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防範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
4)依法運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防範風險。
七。保護知識產權
公司需要建立知識產權整體保護策略和方案設計,建立企業內部的商號、域名、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及時申請商標專利,及時申請版權登記,及時向海關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如有侵權,要及時提出異議和審查行政程序,並註意發生糾紛時知識產權保護的調查取證。綜合運用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開展知識產權保護。
八、印章相關問題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和合同專用章。需要按有關規定向工商、公安、銀行備案存款或預留印鑒,不得偽造印鑒。公司還可以刻制稅票、報關章、部門內部用章等。根據需要。
九、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
為了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企業在企業登記、企業管理、企業解散過程中必須遵守規則,否則會產生法律風險,受到行政處罰。比如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就是很多中小企業的現實問題。沒有出資前的出資籌劃和出資後的資本合法運作,企業很容易踩上雷區,壹旦被雷到,工商行政管理罰款,犯罪。
整體來看,初期需要的法律服務包括註冊公司(包括股權協議、公司章程、年報等。)、代理報稅(稅務登記、減免稅等。)、知識產權保護(商標申請、版權保護、專利申請與保護)、勞動人事(勞動合同、人事制度、社保公積金開通與繳納)等。註意這些問題,可以有效規避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