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讓直行是車輛通行的基本原則。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
隨意轉並不少見。
然後,意外發生了。
01
案例1
2021 165438+10月22日17: 56左右,姜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由南向北沿機場路在溫泉路路口左轉時,王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在此處由南向北行駛,兩車相撞,造成王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姜駕駛機動車轉彎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未確保安全行駛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王駕駛與駕駛證不符的機動車,不能保證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壹條第壹款第七項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轉彎車輛應當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另外,二輪摩托車駕駛員王
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
也是此次事故的安全隱患。
02
手表行業旅遊
9月21日20時06分左右,2021李某駕駛小型汽車沿順南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華澳路路口左轉時,與駕駛二輪摩托車沿順南路由北向南行駛的楊某相遇,兩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楊某受傷,兩車受損。
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李駕駛機動車轉彎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未確保安全行駛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楊駕駛二輪摩托車超速行駛,不按最右側車道通行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壹條第壹款第七項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應當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山東省的實施情況
《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壹款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必須嚴格遵守限速規定,按照限速標誌、標線指示的速度行駛。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時速: (壹)全掛貨車、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車、兩輪摩托車、側輪摩托車、鉸接式客車在城市道路上為每小時40公裏,在普通道路上為每小時60公裏;”;
山東省的實施情況
《辦法》第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貨車、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的機動車道通行。”。
另外,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楊
未按要求檢驗車輛的,
未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行為
也存在很大的隱患。
轉彎,不要直走,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那麽當兩輛車相遇時,妳如何到達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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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跡可循。
有交通標誌標線的,讓有優先權的壹方先通行(圖中黑色轎車有優先通行權)。
02
直走,給右邊讓路。
如果沒有交通標誌或標線控制,進入路口前停車看看,讓右側迎面而來的車先走(圖中白色車有優先通行權)。
03
轉身直走
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先行(圖中白色轎車有優先通行權)。
04
右轉和左轉
相反方向右轉的車輛讓左轉的車輛先走(圖中白色車有優先通行權)。
安全與守法並存,
事故與違法密切相關。
提醒司機們,
當車輛轉彎時,
應該提前減速,加強_看,註意觀察,
讓優先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