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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車長期出事故給別人誰負責?

本報記者張葉輝

壹個朋友問妳借壹輛車。妳到底想不想借?借它,怕刮花;不借,但是我覺得不好意思。事實上,把車隨意借給別人,涉及很多法律風險,壹旦發生事故,妳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另壹方面,隨意借用別人的車可能會給妳帶來麻煩。昨天,我們法院和交警提醒車友,不是所有的車都可以借,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借自己的車。

通訊員何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郭余英傑

壹個別人發生了交通事故,但希望車主“買單”

如果強制保險到期,車主將自掏腰包支付賠償金。

案例如果妳把壹輛“聲”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沒關系。有保險公司幫妳扛。但是,如果妳因為自己的疏忽把車借給別人,在“出險”的前提下出了事故,那麽對不起,自己“買單”。

去年八月,蘇州馬健路發生了壹起車禍。駕駛從朋友陸處借來的面包車與王的電動車相撞,造成王十級傷殘。事發後,交警認定陳某負事故全責。事發時,車主陸投保的“交強險”剛剛到期5天,未及時續保。王把和魯壹起告上了法庭。蘇州虎丘法院經審理認為,陸某作為事故的所有人,對事故無責任,但其並未辦理“強制保險”,應依法在強制保險範圍內進行賠償。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其他部分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賠償責任,據此判決陸賠償1000元,超出部分24000元由賠償。

提醒壹下,明明是別人開車造成的事故。為什麽最後還是業主“買單”?法官解釋,根據我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未參加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事故,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在強制保險的限額內先行賠償。本案事故發生時,陸的機動車處於“出險”狀態。陸雖非本人駕駛,但應在該車應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

可見,如果車輛沒有續保或者車輛有問題,不要輕易借給別人。壹旦發生車禍,妳就得“自掏腰包”。此外,我們也提醒大家,切不可為了壹時之利,讓汽車毫無危險地上路,從而將自己置於“危險之地”。

朋友酒駕無證出了事故,借車車主擔責20%

案例如果汽車剛剛大修,保險全保,可以放心借給別人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除了機動車本身,車主還應合理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相應的行為能力、駕駛能力等影響安全駕駛的因素。壹旦把車借給“不合適”的人,他也要為車禍負責。

前段時間,蘇州的肖旭叫上小李、朱曉等朋友在太湖大堤上喝酒慶祝生日。朱曉停好摩托車,沒有拔出鑰匙。酒過三巡,賴沒了興致,向借了壹輛摩托車帶小李兜風。不料,由於車輛控制不當,載有兩人的摩托車沖進綠化帶,側翻近50米。肖旭和小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警調查取證,肖旭血液酒精濃度為64mg/100ml,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資格,負事故全部責任。事發後,小李的父母將肖旭的父母和朱曉壹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肖旭作為活動召集人,無駕駛資格且醉酒駕駛,對小李的死亡存在重大過錯,應承擔50%的損失,共計33萬余元。朱曉作為活動參與者,在明知肖旭飲酒的情況下,未拔出其鑰匙,未進行勸阻,未盡到相應的管理責任,故承擔20%***的損失,共計654.38+0.3萬元。小李明知機動車存在重大危險,卻沒有戴頭盔。我有過錯,應承擔30%的責任。

提醒壹下,機動車在壹定程度上屬於危險物質,所以法律規定車主有妥善保管車輛和鑰匙的義務。比如規定車主不得隨意借給醉酒、無駕駛證的人使用,避免安全隱患,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否則,壹旦發生事故,車主要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為借款人的事故行為買單。因此,車主在出借車輛時,應當盡到註意義務,明確駕駛人具備駕駛資格且無其他不利駕駛情況(如飲酒、身體不適等。),從而降低事故風險,有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b借朋友的車開司機也會惹事。

借了壹輛套牌車,得了12分。

案借的車,我不知道居然是套牌車。結果行駛到寧陽高速主收費站時被交警查獲。最終借款人為套牌“買單”,被記12分。

前不久,南京高速公路第八大隊交警在寧陽高速公路南京主收費站執勤。這時來了壹輛M牌照的越野車,越野車因為司機沒系安全帶被攔了下來。交警照例把車牌號輸入查詢,沒有結果,顯示該車牌不存在。在嫌疑之下,交警讓司機張某打開後備箱檢查,發現了另壹張皖C牌照及相應的行駛證。經查,這是真正的越野車車牌。看到這壹幕,張傻眼了。“不知道,這車不是我的。”張某趕緊解釋說,他來南京辦事,找朋友借的車。經過壹番檢查,該車申請的車牌和行駛證其實是真的。這是怎麽回事?經過進壹步調查,交警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這輛車是張的朋友購買的二手車。過戶後重新拍了壹個新的皖C號牌。但張某的朋友並未懸掛,而是繼續使用原車M號牌,試圖逃避曝光處罰。這樣做,他終於騙過了張。交警表示,因為使用套牌車,除了越野車被暫扣外,張還將面臨罰款5000元,記12分的處罰。

提醒:“在我們平時的檢查中,發現了很多這樣的情況,有的是套牌車,有的是走私車,有的是遮擋號牌的。”交警說,有壹次發現壹輛寶馬越野車,除了套牌,發動機號都磨掉了,車輛來源有問題。最終,借款人受到了懲罰。交警提醒,向他人借車時,壹定要先檢查車況和行駛證。不要因為是朋友或者親人就放松警惕。否則,如果遇到上述情況,妳會“啞口無言,苦不堪言”。

開著壹輛沒開過的自動擋,撞到了壹塊石頭砧板,把它弄斷了。

機箱壹直是開手動擋的。結果因為急事借了朋友的車。不知道操作熟悉,撞到路邊的石墩,手指骨折。

3月初,在南京何晏路上,壹輛銀色轎車撞上了路邊的石墩,司機右手兩根手指骨折。交警趕到現場後,了解到王曼是個老司機,壹直開手動擋車。當天他的車壞了,需要買配件,就借了同小區朋友的車。朋友的車是自動擋的,王沒開過,但他覺得自己是老司機,肯定沒問題。於是,王開車上路了。“我覺得自動擋汽車就像玩具車。開起來很簡單。”王告訴交警,當他到達路時,前面的壹輛車突然右轉,他想剎車以避免它。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他居然踩了油門,然後撞上了路邊的石墩。他的手指也戳在方向盤上,斷了。

提醒“除了擔心借的車的問題,剩下的就是車況了。”交警說,像這樣的手動擋如果突然改成自動擋,肯定不適應。畢竟要熟練掌握壹輛車,必須了解車輛的基本性能和常識。另外,車況也很重要。“我記得有壹場車禍現場。壹輛車撞上高速護欄,司機受輕傷。事故原因是恒速巡航。”交警說,車也是借的,但司機之前沒用過定速巡航。在行駛過程中,操作出現了問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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