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指人們在各種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原始記錄。接下來我就為大家整理壹下如何查看我的人事檔案。希望妳喜歡!
如何查看自己的人事檔案
1,文件應該存儲在那裏。
對於有工作單位的打人,檔案壹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單位;如果工作單位小,不具備存儲檔案的條件,員工的檔案就由單位存儲在當地的人才市場。學生的檔案保存在學校的學籍科。
2、公開查詢檔案的方法。
社會人的檔案會存放在單位或者人才市場。可以去單位檔案管理處查自己的檔案。如果公司在人才市場有員工檔案,可以通過電話或網上查詢自己的檔案。
3、應屆畢業生查檔案方法。
對於剛畢業的學生,檔案會從學校送到他們工作的人才市場。由於檔案傳遞較慢,畢業後兩個月內仍可在學校學籍科查到檔案。兩個月後,妳可以在妳工作的人才市場登記。可以電話咨詢,也可以上人才網咨詢。
查詢您的人事檔案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在單位,在人事部門查,或經人事部門授權,在單位檔案查;
2.如果是單位人事代理,要在當地人事局查檔案,提供身份證件;
3.如果剛從學校畢業壹兩年,檔案可能在學校,也可能放在戶籍所在省的省人事局。不要先打聽,問單位有沒有必要調檔案,再去做。
人事檔案管理系統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人事檔案管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使之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充分發揮人事檔案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務於伊通集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團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團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集團戰略方針政策的實施服務,是選人用人、知人善任、全面考察了解、正確選拔使用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伊通集團總部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職責-
壹、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集團人事檔案管理的相關工作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b、負責具體指導、監督和檢查本制度在各子公司的實施;
c、負責易通集團戰略決策委員會成員的人事檔案管理;
d、負責伊通集團下屬公司及部門員工人事檔案的管理;
e、負責檢查和監督各子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五條集團公司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是指導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程序,規範檔案管理行為。
第六條:子公司行政部門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是執行本制度,並按其要求建立規範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企業管理部所有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三章,人事檔案的內容
第七條:人事檔案壹式兩份(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存,復印件由集團人事部門管理),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的相關材料組成,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A.簡歷材料(包括個人簡歷材料、學歷、資格證書等。);
b、評估、檢查材料;
c、獎懲材料;
d、培訓記錄和國外培訓協議等材料;
E.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聘用、任免、錄用和辭職材料;
其他可供企業參考的信息。
第四章、檔案編號管理
第八條:各子公司行政部必須按照OA管理系統中的員工編號(即工號)進行編號,每100個文件進行標記,以便查找。
從其他單位調入的員工檔案,按照調入單位的編號進行變更(調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第五章,人事檔案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條:每日收集員工簡歷、試用期評估表、各種獎勵、崗位任免、崗位/待遇調整表、合同續簽等資料。
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員必須在每次招聘後七天內(試用期結束)對新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新員工的日常人事檔案必須在入職手續後兩天內收集、整理、歸檔。
第十條:子公司行政部人事專員在以下時期需要做好人事檔案的歸檔工作。
1,新員工報到時
新員工報到後,將新員工的所有手續、證件、資料收集後放入新建的檔案袋中,在檔案袋封面右上角寫上檔案袋號(紙)、員工姓名、性別。崗位試用期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再次歸檔以下檔案、證件、材料:許昌易通集團應聘人員崗位申請表(須簽署面試考核表和審批人意見);(2)身份證復印件(雙面打印在同壹頁,A4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書;
2.當員工辦理正式雇傭手續時,
在員工結束七天試用期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應重新歸檔以下文件、證件和資料:
(1)許昌易通集團應聘人員報名表(面試測評表及審批人意見須簽字);
(2)身份證復印件(雙面打印在同壹頁,A4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書。
3.員工辦理轉正手續時。
員工正式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各級人力資源部門的HR專員必須收集以下材料,放入員工的檔案袋:員工申請表、試用期評估表;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
4.員工辦理調動手續時,
(1)各級人力資源部門在完成員工調動手續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員工的調動手續載入員工檔案。具體信息包括:崗位/待遇調整表;
(2)工作交接表;
(3)文件檔案交接清單、物品資產交接清單、客戶資料交接清單、未完成工作(事項)交接清單;
5.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
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人事專員應在完成員工離職手續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離職相關材料載入員工檔案。必須加載的材料包括:員工的書面離職申請;辭職清算表(3)和辭職申請表;
(4)、《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
5].文件及檔案移交明細表、貨物及資產移交明細表、客戶資料移交明細表、待處理工作(事項)移交明細表。
第十壹條:每年第壹季度,根據公司檔案管理辦法,整理匯總上壹年度的人事檔案。人事檔案的收集範圍:本管理制度第三章所列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在整理過程中,不得擅自塗改、摘抄、偽造檔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檔案的借閱和移交
第十三條:凡借閱人事檔案者,必須填寫《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核實原因後,方可借閱。借出的檔案必須在7天內歸還,如確因工作需要,可辦理續借手續。
借閱檔案的人員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泄密和汙損,不得更換、折疊或轉換,不得復印。
第十四條人事檔案的移交分為人事檔案的移交和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的移交兩種。
第七章,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所有員工(正式員工、試用員工、臨時員工)必須建立原始檔案,是否建立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需要決定。
第十六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接受過正式的檔案管理培訓,並在工作中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條:檔案資料不得擅自處理或銷毀,檔案的保管和銷毀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集團人事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子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進行檢查和監督。檢查中發現人事檔案管理未按上述規定執行的,罰款50-200元,人事檔案管理人、其子公司領導負連帶責任,100-200元。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實行定崗定編。凡與原人事檔案管理人員發生變動(包括崗位變動、辭職、其他工作量增減),必須報集團企管部後方可實施,否則直接處罰當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關領導負連帶責任,處罰50-200元。
第二十條:關於獎懲的投訴
員工對自己或他人的獎懲可以在事實的前提下超越投訴的層面,也可以直接向集團人事部門投訴。
投訴的獎懲在抽查時可以暫緩,待調查清楚後再進行處置。
1.如果投訴調查結果屬實,則撤銷原獎懲決定,對投訴他人獎懲的員工可以進行表揚和獎勵。
2.投訴調查結果不屬實的,維持原獎懲決定,並對投訴員工進行教育,規範行為和思想,註重事實;如果純粹是造謠,可以給投訴的員工行政記過處分。
第二十壹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於集團企業管理部。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
日期:10月20日申請人申請部門為查閱人事檔案,借用人事檔案內容。
被檢查人在單位部門查閱檔案編號,查閱部門經理意見,被檢查部門經理意見,人事部門領導意見,企管部部長意見,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編號,日期時間,檔案借閱人信息檔案所有人信息歸還日期,檔案保管人所在單位/部門借閱人所在單位借閱人檔案編號。
人事檔案移交表需要將檔案信息單位部門檔案所有人的檔案號轉移到1,2,3,4,5,6,7,8。程序會簽檔案轉出單位檔案管理員檔案轉出檔案人力資源部主管簽字檔案轉入單位檔案管理員檔案轉入檔案人力資源部主管簽字小組人事部門領導意見企業管理部部長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檔案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檔案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四)組織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宣傳和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培訓。
第九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應當依照檔案法第七條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健全本單位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指導本單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
(三)統壹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按照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
(四)監督和指導下屬機構的檔案工作第十二條根據國家檔案局關於文件材料歸檔的規定,
應歸檔的材料由本單位文書或業務機構完整收集,整理歸檔,定期交本單位檔案機構或檔案員集中管理。沒有人可以拒絕將它們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第十三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檔案局關於檔案移交的規定,定期向有關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
屬於中央級、省級和設區的市級國家檔案館接收範圍的檔案,應當自檔案形成之日起20年內向有關縣級國家檔案館移交,歸檔單位應當自檔案形成之日起10年內向縣級國家檔案館移交。
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伸到有關檔案館,可以撤銷本單位檔案或者將可能因保管條件差而不安全或者嚴重損壞的檔案提前移交給有關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