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公租房的條件在各大城市,租住公租房的標準可能存在差異,但我們可以參考前提條件:
1.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有市區穩定經營檢查收入來源,有支付房租能力,符合現行無房職工收入控制政策,平均住房總建築面積小於13平方米的貧困家庭,公辦高校和職業學校,畢業後從外省來市區工作的無房職工。但是直系血親有能力在市區買房,在外面。
2.月收入包括工資、工資、獎金、年終加薪、勤勞年終分紅、補貼、補助、養老保險、其他勤勞收入、產業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個人公積金。
3.住房貧困家庭是指當地平均住宅建築面積小於13平方米的家庭。核算方法為:平均住宅建築面積=住宅建築面積,戶均戶籍人口數。住宅建築面積按公房租賃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總面積計算;有多套房屋的,住宅建築面積合並計算;家庭成員按戶籍計算。
公租房裝修怎麽算?公租房收回裝修壹般很難計算補償。根據相關規定,承租人不得隨意裝修承租的公租房。除非經公共租賃住房使用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
公租房申請第1步,如果申請和申請材料齊全,方式符合條件,應該嘗試。申請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相關內容。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和申請材料的,應當審理。
2.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審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部門、社保、工商局、公安機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及其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和申請材料,以及其戶籍、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進行核對。核實可以采取查書、調查取證、瀏覽鄰居、入戶調查等形式。申請人、有關部門和組織應當密切配合,提供相關信息。
3.經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告,公示期不得少於十五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提出。區住房保障部門不同意的,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核實結論。拒絕配合核查、核查不符合要求,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申訴並書面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申訴申請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核實。
4.區住房保障部門將符合核查條件的申請書及相關申請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公安機關、規劃國土、民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管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相關金融企業和金融業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幫助。
5、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予以公告,公示期不得少於十五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不同意的,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核實結論。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公示期內經核實異議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駁回申訴,並書面說明理由。
6.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輪候標準納入輪候。
7.正在原地等待的申請人也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房源內自主選擇具體房源,並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