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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內容是什麽?

2014年2月8日,14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65 438+04]63號印發《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意見》共分六個部分:充分認識應急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重點方向、主要任務、政策措施、組織協調。

重點方向是: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

主要任務是加快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支持企業發展,推廣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應急產業是為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提供專項產品和服務的行業。近年來,我國應急產業發展迅速,在應急響應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產業體系不完善、市場需求培育不足、關鍵技術裝備發展緩慢等問題。發展應急產業可以壹舉兩得。為加快我國應急產業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1]

壹、充分認識發展應急產業的重要意義。

(壹)發展應急產業是提高基層公共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公共安全形勢嚴峻復雜,突發事件易發多發,防控難度日益加大。應急產業的發展可以為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質保障、技術支持和專業服務,提高基礎設施和生產經營單位的本質安全水平,增強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對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展應急產業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公眾安全意識的提高,對應急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急救行業覆蓋面廣,產業鏈長。加快應急產業發展,有利於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催生新業態,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增強經濟活力,擴大社會就業。

(3)發展應急產業是提升應急技術裝備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應急處置現場情況復雜,對應急技術裝備的適應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更加苛刻。我國應急產業起步較晚,部分產品技術含量低,部分關鍵技術產品依賴進口。加快應急產業發展,將推動相關產業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和理念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提升我國應急技術裝備在國際市場的核心競爭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1]

二、總體要求

(4)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加強政策引導, 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加快關鍵技術突破,不斷提升應急產業整體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增強防範處置突發事件的產業支撐能力,穩增長促改革。

(5)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政府宏觀引導和政策激勵,進壹步推進簡政放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以改革的方式調動市場主體發展應急產業的積極性。

創新驅動和需求驅動。努力通過引進消化吸收促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再創新,掌握* * *技術,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盡快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促進科技成果產品化和產業化;培育市場需求,推動應急產品在重點領域的應用,形成對應急產業發展的強大推動力。

統籌規劃,促進協調發展。完善應急產業發展機制,加快形成符合我國公共安全安全需求的應急產品體系,推廣應急救援、綜合應急服務等市場化應急服務新業態,不斷提高應急產業對突發事件的綜合保障能力。

為社會和經濟服務。把社會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開發應急產品,儲備生產能力,完善應急服務,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壹。

(6)發展目標。到2020年,應急產業規模顯著擴大,應急產業體系基本形成;自主創新能力進壹步增強,壹批關鍵技術和裝備的R&D和制造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壹批自主研發的重大應急裝備投入使用;形成壹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發展壹批應急特色明顯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進壹步優化,形成有利於產業發展的創新機制,為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1]

三、重點方向

(7)監測和預警。圍繞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重點開發監測預警應急產品。在自然災害方面,發展地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水旱災害、病蟲鼠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監測預警設備;在事故災害方面,發展礦山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交通安全、海洋環境汙染、重汙染天氣、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等監測預警設備;公共衛生方面,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和生活用水安全的應急檢測設備、疫情監測診斷試劑和裝備;在社會安全方面,開發城市安全、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等監測預警產品。同時,發展應急預警系統、應急廣播系統和設備。

(8)預防和保護。以提高個人和重要設施防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為重點,重點發展預防和防護型應急產品。在個體防護方面,開發應急救援人員防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避險、特殊工種防護、家用應急防護等產品;在裝備設施保障方面,發展社會保障、重要基礎設施保障、重要生態環境安全保障等裝備。

(9)處置和救援。以提高應急處理的效率和專業性為重點,重點開發救援應急產品。現場保障方面,開發應急現場信息快速獲取、應急通信、應急指揮、應急供電、應急後勤保障等產品;在生命救援方面,開發生命搜救、醫療急救、健康應急保障等產品;在應急救援方面,開發消防、建(構)築物廢墟救援、礦難救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程救援、海上溢油應急、道路應急救援、航空應急救援、水上應急救援、核事故救援、特種設備事故救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疫病檢疫處理、反恐防爆處理等產品。

(10)緊急服務。以提高突發事件預防處置社會化服務水平為重點,創新應急服務業態。在事前預防方面,發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消防安全、安保工程、應急管理市場咨詢等應急服務;在社會救援方面,發展應急醫療救援、交通救援、應急物流、工程救援、安全生產、航空救援、海洋生態破壞應急處置、網絡與信息安全等應急服務;在其他應急服務方面,發展災害保險和北鬥導航應急服務。[1]

四。主要任務

(十壹)加快關鍵技術和裝備的研發。通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應急產業相關科技工作,推進應急產業領域科研平臺體系建設,集中力量突破壹批支撐應急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組建應急產業重點方向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充分利用軍工技術優勢發展應急產業,促進國防科技和民用科技融合。創新商業模式,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推進應急產業科技成果資本化和產業化。

(12)優化產業結構。堅持需求牽引,以目錄和清單的形式明確應急產品和服務的發展方向,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應急產品和服務。適應應急響應需求,推進應急產品標準化、模塊化、系列化和特色化發展,引導企業提供壹體化綜合解決方案。加快發展應急服務業,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提供應急服務,支持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應急服務機構發展,促進應急服務專業化、市場化和規模化。

(十三)促進產業集聚發展。適應現代產業發展規律,加強規劃、布局、引導和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應急產業集群,建設區域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依托國家儲備和優勢企業現有能力和資源,形成壹批應急物資和產能儲備基地。根據區域突發事件和產業發展特點,建設壹批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形成區域應急產業鏈,引領國家應急技術裝備、應急產品制造和應急服務發展。

(十四)支持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引導企業通過並購、品牌經營等方式進入應急產業領域,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發揮應急產業優勢企業的引領作用,培育和形成壹批技術水平高、服務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利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應急產業中小企業,促進特色明顯、創新能力強的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形成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十五)推廣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加強公共安全和風險意識的宣傳教育,促進消費觀念的轉變,激發單位、家庭和個人對逃生、避險、防護、自救互救等應急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需求。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公共場所、應急避難場所、交通基礎設施等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提高各類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的設備配置標準,推進應急設施設備與主體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完善應急產品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產能儲備管理體系,建設應急產品和產能儲備綜合信息平臺,推進應急產品應用。加強應急倉儲、中轉和配送設施建設,提高應急產品物流效率。運用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重大應急創新產品的首次應用。推動應急服務業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相結合,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預防和救援體系,加快實施巨災保險。

(十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應急技術和先進服務理念,增強競爭力。鼓勵跨國公司在中國設立R&D中心,引進更多應急產業創新成果,在中國實現產業化。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市場競爭,鼓勵企業以高端應急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鼓勵進口國外先進應急技術和裝備。引導外資進入應急產業相關領域,國家支持應急產業發展的政策同樣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舉辦展覽、雙邊或國際論壇和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充分利用相關平臺交流推廣應急產品和服務。[1]

動詞 (verb的縮寫)政策措施

(十七)完善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規範和促進作用,加快應急產品和應急服務標準的制(修)訂,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促進應急產業升級轉型。鼓勵和支持國內機構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提升自主技術標準的國際話語權。

(十八)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在相關投資、科研等計劃中支持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應急產品和服務。探索建立引導應急產業發展的政府投入機制,帶動全社會加大對應急產業的投入。落實和完善適用於應急產業的稅收政策。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補償制度,及時對被征用應急物資和設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補償。

(十九)完善投融資政策。鼓勵金融資本、民間資本、創業和私募股權投資投資應急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應急產業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按照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原則,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良好、管理規範的應急產業企業的擔保力度。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技術先進、優勢明顯的重大應急產業項目的信貸支持。

(二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應急產業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著力培養高層次、創新型、復合型核心技術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管理人才,造就壹批領軍人物。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應急產業相關專業。依托相關培訓機構、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利用各類人才引進計劃,完善相關配套服務,鼓勵海外專業人才回國創業。

(二十壹)優化發展環境。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應急產業發展。建立應急產業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和統計體系。加強應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生產、經銷假冒偽劣應急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托現有國家和社會檢測資源,提高應急產品檢測能力。完善關系個人生命安全的應急產品認證制度。鼓勵發展應急行業協會等群眾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評價。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支持應急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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