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受害者能得到多少賠償?
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的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第壹款規定:“因犯罪行為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刑事處罰,並根據情節給予經濟損失賠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國家財產或者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四條第壹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後,可以告知因犯罪行為受到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死亡的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受案範圍的規定》第壹條規定:“因刑事侵犯人身權利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產被犯罪分子破壞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犯罪行為受到精神損害的被害人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條規定:“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和不可避免的損失。”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的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批復》規定:“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和我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受案範圍的規定》第壹條第二款的規定, 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受到精神損害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刑事案件審結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僅限於犯罪分子侵犯人身權利所遭受的物質損失或者犯罪分子財產遭受破壞時所遭受的物質損失。
小偷不賠償,也沒有能力賠償,受害人怎麽拿回賠償金?如果罪犯無力支付賠償,就沒有出路。
傷殘賠償金已經支付,受害人已經花了醫藥費。首先必須明確後續治療費用要賠償。但後期是否賠償,要看前期是怎麽賠償的。如果是壹次性賠償,責任方後期不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害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所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實際發生後,權利人可以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者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因此,責任人必須對受害人實際發生的後續治療費用進行賠償。
在實踐中,有三種補償方法:
1.壹次性賠償,即雙方協商確定壹筆未來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進行壹次性賠償。以後無論發生多少醫療費用,責任方都不負責;
2.以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
3、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確定的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法院在判決這筆費用時是慎重的,必須有醫療機構明確的證明,否則壹般不會支持。
受害人被我打傷住院了。花5000元支付25萬賠償怎麽辦?對方的司法專長是什麽?到什麽程度?如果對方報警,妳輕傷以上就被關起來,然後就不是賠償的問題了。嘗試協商。
向罪犯支付賠償金。寫錯名字怎麽辦?我不需要什麽證明,但是需要留下證據,比如司法單位收據,犯人借條。
罪犯工傷賠償期限以司法部罪犯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為準。
第九條罪犯的工傷認定由監獄作出。罪犯在勞動過程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罪犯所在監獄應當及時向監獄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報告。監獄應當在接到報告後三十日內完成調查取證,作出是否屬於工傷的決定,並通知罪犯本人或者其家屬。
被害人因賠償金額較小,拒絕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賠償。受害人需要簽調解協議嗎?妳好!
不需要。
罪犯沒有經濟賠償能力怎麽辦?如果他沒有經濟賠償能力,也應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認為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先中止執行,以後只要有賠償能力就恢復執行。這樣,妳就能保證妳永遠擁有妳的權利。
如果犯罪了,還要賠償被害人嗎?補償方式如何?他會要求家屬賠償,還是出獄後不用賠償?如果他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他將必須支付賠償金。積極賠償被害人,在量刑上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對妳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