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人的簇擁下,中國臺灣體育主播傅達仁喝下了工作人員遞來的藥。在這之前,他小心翼翼地問怎麽喝藥:越早越好??妳壹定要壹口吞下去嗎?得到工作人員的回答後,他把藥拿到嘴邊,分四口喝了下去。
這個臨終視頻是臺灣省傅達仁的家人拍的?幸福與死亡的成立大會?曝光。
傅達仁2017確診胰腺癌晚期,2018年6月安樂死。去世前,他致力於推動大團圓結局法案。他的家人尊重老人的意願,公開了他生前最後的照片。他也成了?亞洲首例安樂死人?。
安樂死,顧名思義,就是讓病人在沒有痛苦的情況下結束生命。安樂死其實是指對無法治療的患者選擇停止治療或停止用藥,讓患者無痛苦地死去。
進壹步理解,安樂死有兩層含義,壹是無痛死亡,二是無痛死亡。安樂死有兩種形式: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壹般而言,主動安樂死是指患者服藥或註射鎮靜劑,而被動安樂死則取決於患者生命支持系統的移除。
面對安樂死,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選擇。
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是,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處於瀕死狀態,精神上和肉體上都承受著極度的痛苦,在患者及其親屬的要求下選擇安樂死。壹旦得到醫生的批準,病人就可以以人道的方式在無痛的狀態下結束自己的生命。
事實上,面對安樂死,很可能面臨各種法律和倫理風險。畢竟生命是寶貴的,但是安樂死在不同的國家會有不同的選擇。
目前只有六個國家將安樂死合法化,分別是加拿大、比利時、瑞士、荷蘭和美國的六個州。其他國家禁止安樂死,這意味著中國目前不支持安樂死。
1986中國安樂死第壹案,醫生蒲連生被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事情是這樣的,夏病了很久。她因肝硬化腹水、肝性腦病、滲出性潰瘍伴2 ~ 3度褥瘡於1986入院,入院當天病危。
入院後,夏病情加重,被疼痛折磨,不停地尖叫著求死。最後,患者的兒子和姐姐得知無法治愈後,再三要求醫生對夏實施安樂死,早日結束母親的痛苦,並願意簽訂責任書。隨後,醫生蒲連生隨後給患者開了100 mg的復方冬眠靈,患者死亡。
但我沒想到的是。為了讓醫院賠償他母親的醫藥費和喪葬費,王明成的大姐和二姐向漢中市公安局和檢察院控告蒲連生醫生故意殺人。公安局立案偵查後,以故意殺人罪將蒲連生、醫生李、王明成及其姐姐收押審查。隨後,經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鑒定,主要死因為肝性腦病,冬眠靈只是加深了患者的昏迷,促進了死亡,並非直接死因。
所以涉案人員全部無罪釋放。但需要註意的是,無罪釋放並不意味著安樂死合法,恰恰是因為患者的死亡並不是安樂死造成的。可見,安樂死在中國暫時是不可能的,可能會觸犯法律風險。
暫時不能選擇安樂死。也請不要放棄。
生命值得敬畏。不要因為身患疾病就輕易放棄對生活的希望。尤其是對於癌癥晚期的患者,安樂死暫時不是壹個選項,所以不要放棄治療。
眾所周知,癌癥晚期的治療對患者來說是痛苦的,尤其是在化療和放療的過程中。即使痛苦,也要堅持,不要放棄任何生活的希望。當妳感到痛苦的時候,不妨多想想妳愛的人。
同時,目前壹些晚期癌癥仍有治愈的機會,如甲狀腺癌、乳腺癌等,而晚期癌癥患者的壽命與癌癥病竈、患者的生活環境以及自身的身心素質密切相關。只要多方面配合,癌癥晚期的朋友也有存活的希望。
最後,祝每壹位癌癥晚期患者都能堅持治療,直到病情逐漸好轉。不用擔心他的病會拖累家人,選擇擺脫。
反對。作為壹個普通人,如果真的允許安樂死,會帶來很多後續問題,比如責任如何劃分,出現糾紛怎麽辦,家人老人要安樂死怎麽辦,子女不同意怎麽辦,聽誰的。不要說尊重妳的意願,有時候是全家人的事。還有人說植物人,老婆或者老公同意安樂死,父母不同意,怎麽辦,照顧哪邊。難道連會不會有犯罪行為都不用考慮嗎?
我個人認為,對於安樂死,請站在他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壹個人的生死是大事,誰也還不能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