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壹百四十九條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第壹,對方在監獄,我可以起訴離婚嗎?
對方在監獄,可以起訴離婚。關於起訴離婚的規定:
1.夫妻壹方正在服刑,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的,原則上應由登記處工作人員隨未服刑的壹方到監獄,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為其辦理離婚手續;
2.被監禁壹年以上的,應當向監禁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把訴狀的副本寄給監獄。如果犯人同意離婚,對子女和財產問題沒有異議,法官可以直接去監獄結案,然後制作調解書。這樣會讓手續更簡單,離婚更快。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提起離婚訴訟的壹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書;
(二)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及部分證據。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離婚訴訟書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3)審前準備:法官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對不符合起訴或者應訴條件的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並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五)保全: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進行訴訟保全或者先行支付。
3.法院對雙方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應先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種結果:
(1)調解和解: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在案,壹般不出具調解書。
(2)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的人不願意和解,但經調解同意離婚,那麽人民法院就要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的印章。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調解不開庭: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
(4)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向雙方當事人發送傳票;
(五)開庭通知:法院應當在開庭三日前將開庭日期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6)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其權利義務,當事人應如實回答;詢問證人、專家等。;壹般情況下,離婚雙方必須出庭。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必須向法院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4.根據審判:
法院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對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作出了判決。根據庭審情況,將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將立即宣判。當庭宣判的,判決書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發出判決書。
離婚案的壹審程序已經結束。如果壹方不服判決,他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二審訴訟。
綜上,入獄六個月起訴離婚可以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壹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