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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壹名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需要具備哪些基本知識

刑事辯護技能包括哪些具體知識?

第壹,要善於準確概括,找出辯護的法律理由。

我國《律師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法》也規定了同樣的內容,只是這壹規定不僅適用於律師,也適用於其他非律師的辯護人。對於律師辯護的法律理由,我總結了以下四類。

1.無罪或無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律理由。

2、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辯護理由合法。

就犯罪主體的刑事責任能力而言,有:間歇性精神病人、肢體聾啞人、盲人等;主觀上惡性較小的有:防衛過當、緊急避險過當、預備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在犯罪功能方面,有:共犯和脅迫共犯;犯罪後,犯罪的表現是:自首、立功等。此外,還有壹些特殊的規定。

3.輕罪辯護的法律理由。

通過此罪與彼罪的爭論,改變性質,將重罪辯為輕罪,最終提出罪輕於防衛的觀點。主要有:壹是主觀上的重罪變成輕罪,比如過失殺人;二是單壹主體變成輕罪,比如公職人員定罪成非公職人員;第三,單壹主體變成雙重主體,比如自然人犯罪分為單位犯罪,我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是對單位適用財產刑,而對自然人的處罰則降低壹個檔次,特別是沒有死刑;。

4、註意辯護理由和從重處罰。

第二,不要忽視有利於被告人的酌定情節。

相對於法定情節,酌定情節是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根據法理和司法實踐可以認為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隨著公訴人素質的普遍提高,起訴、控告的水平越來越高,甚至有人把它譽為向罪犯宣戰的戰役。

對於壹些可以或者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形,如未滿18周歲、是從犯、有立功表現等。,起訴書和公訴詞壹般都能客觀認定,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律師發言前也借機率先向法庭提出案情,有防止律師單獨做“好人”的傾向。

很多律師越來越覺得公訴人應該先說對被告人有利的法律情節,律師在法庭上除了對公訴人說“謝謝”就沒什麽可說的了。我不這麽認為。我認為,在遇到上述情況時,可以簡單地對檢察官公布的有利於被告人的法定情節表示認可(但千萬不要對檢察官說“謝謝”),騰出更多的辯護時間和空間來多說壹些有利於被告人的酌定情節。

下面,我簡單列舉辯護中經常爭論的酌定情節,並借助法院對特大走私受賄案判決的先例加以說明。

1,性質上酌情情節。

從法律上講,間接故意,相對於直接故意,不作為不作為,相對於積極作為,都是司法實踐中經常考慮的酌定情節。比如在司法實踐中,對受賄的處罰往往輕於行賄,對間接故意殺人的處罰也輕於直接故意殺人。

2.主觀惡性的酌定情節。

突發性犯罪與偶發性犯罪相比,與預謀性犯罪相比,出於義憤的犯罪與無緣無故的犯罪相比,處罰是不同的。

3.認罪或者犯罪後退還贓物形成的酌定情節。

4.罪數上的酌定情節。即使是罪犯,相對於累犯,初犯,都是從輕處罰的酌定情節。

5.就已實現的利益而言的任意情況。

6.量刑均衡中的酌定情節。

7.可以免於牢獄之災的酌定情節。

第三,要敢辯,能言善辯,辯清楚。

敢辯、善辯和明辯並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的。敢辯無口才,會造成答辯無法接受;能言善辯而不敢辯,會讓人覺得辯護觀點流暢不足;擅長爭論而不知道爭論什麽,答辯結果讓人不知該說什麽,該參考什麽。

如果妳把敢辯、善辯、明辯結合在壹起,會讓人覺得妳的辯詞有主見,用詞恰當,目標明確。據我所知,當事人對辯護律師最主要的是不敢辯,抱怨最多的是辯不清,最關鍵的是口才不好。先說,敢辯。

第四,避免歪理、亂理、錯理。

所謂歪理,就是歪曲事實,曲解法律,顛倒是非的辯護。比如壹起特大走私案,公訴人指控被告走私,沖擊了國內市場,對國內同類企業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但是,壹位辯護律師竟然說,關閉國內市場不利於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被告的走私行為使人民群眾得到優惠價格,用更少的錢買到更多的東西,所以這種走私在某種意義上是有益無害的,甚至走在了開放市場的前面。辯護律師對“走私立功”的辯護,顯然是壹種歪理。

這種歪曲的說法不僅檢察官和法官無法接受,被告及其親屬也無法接受。那麽,什麽是無序論證呢?總之,前後矛盾,打嘴巴的自衛就是亂辯。

五、律師應尊重委托人或被告人的意見。

違背被告人意誌進行辯護的常見案例有:被告人要求無罪辯護,辯護人堅持有罪但輕的辯護;被告人要求改判性質的辯訴,辯護人則堅持按照起訴的罪名進行輕罪的辯訴。在壹些律師看來,律師的辯護地位是獨立的,可以不受被告或委托人意誌的約束。我認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

因為律師的辯護權產生於被告人或者被告人近親屬的委托(最終由被告人確認),而《律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委托人可以拒絕律師繼續為其辯護或者另行委托律師為其辯護”,但“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其辯護,也可以委托其他辯護人為其辯護”。

實踐中,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刑事辯護的往往是專業律師,因為他們比普通律師更懂得如何辯護,也更熟練掌握辯護技巧。這類人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辯護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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