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辯論:經常回家看看該不該入法。我是反對的,就是經常回家看看是不是不應該入法。求高手指點

辯論:經常回家看看該不該入法。我是反對的,就是經常回家看看是不是不應該入法。求高手指點

反對觀點:不應該經常回家看看是否應該入法。如果真的走到訴諸法律的地步,那還挺可悲的!

孝順是中國的優良傳統,是壹個道德問題。應該是孩子自己的自覺行動和義務。如果是法律規定的,國家當然會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關愛老人,關註老問題。初衷是好的,但強行提出道德問題是不道德的,這對於壹向孝順父母的人來說,似乎是壹種無意識的約束,變得尷尬。

況且法律強制要求“常回家看看”。如果是勉強的動作,不但不會拉近關系,反而會加深隔閡。如果入了法——說明我們國家的法律力量還不夠強大!壹切都要靠法律來決定,這是壹件可悲的事情!人性,倫理,道德,孝道,等等在哪裏?

都說中國是禮儀之邦,是文明古國。為什麽要把正常的東西變成非正常的,用法律來保障?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很多,而且相當復雜。我不知道!而如果入了法,對於那些壹直孝順老人的家庭和子女來說,那就太可笑了!不上不下,父母不僅給了我們生命,也培養了我們成長,成人,成才。感謝滴水之恩,我們將用壹個春天來回報彼此!贍養老人是理所當然的!

至於那些不孝敬、不贍養老人的,要采取措施,事在人為,更何況沒有什麽是壹級政府和單位解決不了的!此外,政府、單位、社會要充分利用宣傳、表彰、獎懲等手段。,並把那些做得好的家庭和個人,和那些做得不好的家庭和個人區分清楚,獎懲嚴明,旗幟鮮明,讓世人看得見!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的“面子文化”和“從眾心理”還是很有效的!然後輔助以適當的經濟制裁!我覺得會有效的!而且這幾年國家、政府、單位、社會也做了很多這方面的工作。只要他們繼續做,只要認真抓,什麽事情都會做好,就怕抓得不緊,也就是說壹時半會兒抓不住。讓我們都成為這個領域的誌願者吧!為社會風氣的改善做貢獻!

多位委員建議經常看望或問候老人,引起網友熱議。有人叫好,有人質疑:孝順本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現在卻建議“強制”壹部分人孝順。這是社會進步還是倒退?

不可否認,委員們建議“常回家看看”的初衷是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弘揚中國傳統孝道文化。但在我看來,委員們關於“常回家看看”納入法律的建議褒貶不壹。可喜的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後,老人的精神需求有了法律保障。令人擔憂的是,“回家看看”入法的可行性有多大?“常回家看看”入法會不會沒用?

首先,把“常訪”寫進法律,能保證孩子常回家嗎?我覺得是吊!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壹些人因為沒有孝心而不回家看望老人。對於這些人來說,即使“經常回家看看”,對他們來說也沒有什麽意義。畢竟“擰瓜不甜”。

但大多數人因為其他原因,並不經常回家看望老人。比如離家很遠的農民工、公務員。對他們來說,不是不想常回家,而是現實“不允許”他們常回家。農民工不得不四處漂泊謀生。如果他們經常向老板請假回家,他們很可能會失業謀生,回家的成本也很高。

那些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雖然有帶薪休假,但往往名存實亡。即使在本地工作,也經常無休止地加班。在這種環境下,如果經常向領導請假回家看看,肯定會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每年只有春節假期,他們才有機會回家看看老人。就這壹次,他們可能因為買不到火車票而回不了家。對於這些外來務工人員來說,就算有孝心,也很難盡孝。畢竟工作、生計、孝順都很難兼顧。

其次,“常回家看看”入法後誰來監督執行?“常回家看看”中的“常”字是什麽意思?是壹周壹次,還是壹個月壹次,三個月還是半年?誰來定義這個?如果子女未能“常回家看看”,老人是否會起訴子女違法?

可以說,這些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很難操作,這必然使“常回家看看”在入法後處於尷尬的境地。顯然,這樣壹張空白的紙是裝飾性的。

所以,我認為僅僅把“常回家看看”寫進法律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壹些相應的配套機制。比如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機制,充分保障勞動者的休假權利。也就是說,“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僅可以針對隨軍家屬,也可以針對企事業單位。只有這樣,“常回家看看”這個好建議才能有好的效果。

  • 上一篇:自學國際經濟法教材,2022年4月自學國際經濟法?
  • 下一篇:常見繼承錯誤:夫妻壹方死亡,房屋必須過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