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判決的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如果妳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如果妳對壹審判決不服,想向任何部門申訴,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訴。
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或者向同級人民檢察院主張對審判進行監督。
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滿,可以向哪些部門投訴?首先,不服壹審判決的,可以在開庭期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其次,可以對生效的壹審判決或者終審判決申請再審或者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訴。
最後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壹審生效判決或者終審判決。
壹般來說,對法院判決的上訴期限,民事和行政案件為六個月,刑事案件沒有明確的期限。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有本法第二百條第壹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備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壹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上訴,但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可以不服法院的判決嗎?如果妳不服判決,妳可以向上壹級法院上訴。
妳可以拒絕,但是沒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服判決,只能上訴或者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的,受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由受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也可以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交貨。
如何對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妳好。如果不服壹審判決,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需要預交二審的訴訟費用。推薦給&;律師&;與律師詳細交談以了解更多信息。並且:
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對第壹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所確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理時,應當遵循的步驟、方式和方法。它是刑事訴訟中壹個獨立的訴訟階段。
不服法院判決怎麽辦?第壹,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
第二,申請抗訴
第三,請願
摘要:內蒙古包頭市土右旗名山腦鄉壹村民提問:2003年,我鄉無視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明文規定,下發文件對個別村的承包地實行“五年壹小調”。知道農村土地承包法不允許這種行為,我又重新種上了原來的地,起訴到旗法院要求收回承包地,但旗法院不予受理。後來,占用我耕地的村民把我告上了法庭,但這次法院受理了,判決我敗訴:我認為這個判決違反了法律,侵犯了我的土地承包權。
如果我不服法院判決,可以凍結財產嗎?如果我不服法院判決,應該在上訴期限內上訴,否則法院可以在判決生效後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