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物業訴訟的訴訟費是多少?

物業訴訟的訴訟費是多少?

法律主觀性:

1.繼承官司要花多少錢?

根據交費辦法的有關規定,案件受理費(訴訟費)包括壹審案件受理費、二審案件受理費和再審案件按照交費辦法的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是根據訴訟標的大小按壹定比例計算的,然後各款金額相加就是案件的受理費總額。財產案件受理費及支付標準: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支付;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支付;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

財產繼承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根據上述規定分段計算訴訟標的金額,然後相加,所得總額為應收金額。

第二,明顯不公平中的訴訟成本是多少?

所謂明顯不公平,是指壹方利用自己的優勢或者另壹方的無經驗,明顯違反了公平和等價有償的原則。民事行為是否顯失公平,應以行為成立時的情形來判斷。顯失公平合同是指壹方當事人利用自己的優勢或者另壹方當事人缺乏經驗,在訂立合同時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和等價有償原則的合同。明顯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是雙方權利義務極度不對等,經濟利益不平衡,從而違背公平合理原則。法律規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應當撤銷,既體現了公平原則,又有效保障了公平原則的實現。因此,對合同項下顯失公平的訴訟成本應具體分析。根據訴訟標的的價值評估訴訟費用。

第三,法律費用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

法律客觀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交納:65,438+0。金額不超過1,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5%。(2)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賠付: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3.每起對方非財產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三)、(六)項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具體支付標準。

  • 上一篇:最新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補償辦法
  • 下一篇:成都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