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的效果,主要是效果
首先,內部穩定器
所謂?內部穩定器?指這樣壹種內在的宏觀經濟調節機制:它能在不穩定的宏觀經濟中自動發揮作用,使宏觀經濟趨於穩定。這種財政政策?內部穩定器?該效應可以不借助外力而直接產生調節效應,財政政策工具固有的、自動的穩定效應可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自行發揮調節作用,不需要政府采取特殊的幹預行動。財政政策?內部穩定器?其效果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累進所得稅制和公共支出特別是社會福利支出的作用。
1,累進所得稅制
累進所得稅制度,特別是公司所得稅和累進個人所得稅,對經濟活動水平的變化非常敏感。如果壹開始政府預算平衡,稅率不變,經濟活動不景氣,國民生產就會減少,導致稅收自動減少;如果政府預算支出不變,稅收減少將導致預算赤字,從而?自動的?產生刺激需求的力量,以抑制國民生產的持續下降。
2.公共支出,尤其是社會福利支出。
在健全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下,各種社會福利支出壹般會隨著經濟的繁榮而自動減少,有助於抑制需求的過度膨脹,隨著經濟的蕭條而自動增加,有助於防止需求的萎縮,從而促進經濟的穩定。如果國民經濟出現衰退,許多人將有資格申請失業救濟,政府必須向失業者支付津貼或福利,使他們能夠維持必要的開支,這樣國民經濟中的總需求就不會下降太多;同樣,如果經濟繁榮到來,失業者可以重新獲得工作機會,當總需求接近充分就業水平時,政府可以停止這種救濟性支出,這樣總需求就不會太旺盛。
第二,乘數效應
乘數效應包括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當政府投資或公共支出擴大而稅收減少時,會使國民收入擴大壹倍,從而產生宏觀經濟擴張效應。當政府投資或公共支出減少而稅收增加時,會使國民收入的收縮加倍,從而產生宏觀經濟緊縮效應。
1.投資或公共支出的乘數效應。
是指投資或政府支出的變化引起的社會總需求的變化對國民收入增減的影響程度。壹個部門或企業的投資支出會轉化為其他部門的收入,這個部門獲得的收入扣除儲蓄後用於消費或投資,會轉化為另壹個部門的收入。如果這種循環持續下去,國民收入將會以投資或支出的倍數增長。這同樣適用於投資的減少。投資的減少將導致國民收入以投資的倍數下降。公共支出乘數與投資乘數的作用原理相同。
2.稅收乘數效應
是指稅收收入的增減減少或增加國民收入的程度。由於稅收增加,消費和投資需求將下降。壹個部門收入的下降會導致另壹個部門收入的下降。如此循環下去,國民收入會以增稅的倍數下降,稅收乘數為負。相反,由於稅收的減少,私人消費和投資增加,從而通過乘數影響國民收入的增加,此時稅收乘數為正。壹般來說,稅收乘數小於投資乘數和政府支出乘數。
3.預算平衡的乘數效應
預算平衡的乘數效應是指這樣壹種情況:當政府支出的擴大等於稅收收入的增加時,國民收入的擴大恰好等於政府支出的擴大或稅收收入的增加;當政府支出的減少等於稅收的減少時,國民收入的減少正好等於政府支出或稅收的減少。
第三,獎懲效果
獎懲效應主要是指政府通過財政補貼、各種獎懲措施和優惠政策,對國民經濟的某些地區、部門、行業、產品和某些經濟行為進行鼓勵、支持、限制和懲罰的有效影響。
第四,貨幣效應
1,貨幣效應直接影響貨幣流通。
說明政府投資、公共支出和財政補貼本身構成了社會貨幣購買力的壹部分,對貨幣流通產生直接影響,產生貨幣效應。
2.公共債務政策的貨幣效應。
財政政策的貨幣效應主要體現在公共債務上。公債政策的貨幣效應取決於公債認購目標和資金來源。如果央行用紙幣購買國債,無異於發行紙幣,會產生通貨膨脹效應;如果商業銀行購買債券,可以用債券作為儲備增加貸款,也會導致貨幣發行,從而增加流通中的貨幣等等。
對財政政策的基本認識1998以來關於積極財政政策的壹個爭議問題是?為什麽不實行減稅政策?。按照壹般邏輯,擴張性財政政策包括政府減稅和增加支出兩個方面。1998之後,中國的財稅政策是在擴張的導向下增加支出不減稅?嚴格來說,不是重點減稅?主要原因有:第壹,稅收收入占我國GDP的比重太低。從宏觀稅負來看,沒有減稅的空間。發展中國家稅收占GDP的比重壹般是20?30%,發達國家比例更高,而我國1997年只有11%左右,可以說整體上沒有減稅的空間。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企業和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減負呼聲強烈。但具體分析,原因在於亂收費、亂罰款、稅外攤派和集資、各部門審批和權力環節。四亂?所征集的財力大多分散在預算外,弊端很多。所以中國現在急需解決的問題是清理?四亂?整頓非稅收入,減輕稅外負擔,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而不是減稅。
第二,我國目前的稅制結構制約了減稅效果,使得減稅事倍功半,得不償失。所謂對經濟征稅?穩定器?功能,主要指直接稅?即所得稅的調節。現階段,我國的主體稅種是間接稅。1997左右,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個稅種占稅收收入的65%以上,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加起來只占16%左右。將近壹半的企業在虧損經營,所以對他們來說降低所得稅是沒有意義的。減免間接稅不僅會大大減少財政收入,而且對刺激經濟的作用也很微弱。此外,間接稅的減少有拉低物價的作用,可能使通貨緊縮加劇,不利於改善市場預期。
再次,中國目前的經濟和稅收環境不適合把重點放在減稅上。目前,我國市場體系還不完善,企業的投資和經營行為還很不規範,相當壹部分企業對減稅信號不敏感。特別是長期以來,通過各種越權和任意減免稅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做法還存在壹定慣性,客觀上助長了各種偷稅漏稅行為,削弱了稅收的杠桿作用。管理層擔心,在這種情況下強調減稅,不僅難以達到預期效果,還可能擾亂稅收秩序,阻礙稅收執法環境的形成和穩定。
需要指出的是,認為稅收增長永遠不可能高於GDP增長是壹種誤解。事實上,只有在管理體制和稅制結構相對穩定和成熟的情況下,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才不會出現明顯波動。然而,中國的經濟發展仍處於轉型期,其體制和稅制正處於轉型過程中,許多因素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所以,實事求是地說,單純用稅收占GDP比重相對穩定的框架來套中國的現實是不合適的。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稅收持續增長有壹定的合理性。首先,壹定意義上來說,是前十幾年稅收占GDP比重下降太多後的正常回調。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分權改革和減稅讓利安排,使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90年代初降至10%以下。從國際經驗來看,發展中國家的稅收占比都在20%以上,發達國家要高得多。經過近幾年的恢復和調整,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接近15%,所以宏觀稅負並不高。1999的稅收總額超過壹萬億,與還債的力度有直接關系,這也是曾經的納稅大戶感受到巨大沖擊的原因。但為了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應減少彈性征收,加強征管,硬化基於法律的稅收約束。打擊走私帶來的稅收增加就更合理了。
當然,作為具體案例,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任意征收、征用的情況。稅負過重?因此,迫切需要提高征管隊伍的執法水平,加強對其監管。此外,還發現有?收支?、?貸款空轉?如單純為了保證稅收遵從而欺詐的扭曲現象。壹個建設性的建議是,下壹步在承認需要進壹步完善法治、加強征管的前提下,創造配套條件,把稅收指標變成像GDP壹樣的預測性、引導性指標。在依法納稅的基礎上,可以借鑒當時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利用短期國債來調節稅收預測與實際征收之間的差額可能形成的財政收支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