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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具體包括哪些點,比如自閉癥、阿爾茨海默病等等?

算是吧。自閉癥。阿爾茨海默病是個智障

發放和管理殘疾人證是各級殘聯的職責,是殘聯管理職能和經常性工作的重要體現。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應指定專人負責殘疾人證的發放和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殘疾人證的發放和管理:

(1)殘疾人證由省級殘聯統壹編號,縣級殘聯負責發放和管理。

(2)認證依據《中國殘疾人實用評估標準》。對於明顯殘疾,容易認定殘疾類別和等級的,可以直接認定並簽發;縣級殘聯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和等級的,請縣級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檢查後認定並出具。

(3)嚴格按照殘疾類別、等級、殘疾證欄目的具體要求填寫殘疾證,並進行登記,建檔立卡。

(4)殘疾人康復死亡時,應及時收回殘疾人證;失能卡丟失的,應及時註銷並補辦新卡。

(5)規範殘疾人證發放和管理,杜絕向非殘疾人發證。

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行)

(六類殘疾標準)

視力殘疾標準

1,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壹個人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通過各種藥物、手術等療法恢復視覺功能,從而不能從事常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他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失明和低視力。

2.視力殘疾的分類

盲人:

壹度失明:最佳矯正視力小於0.02;或者視野半徑小於5度。

繼發性失明: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但低於0.05;或者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

壹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但低於0.1。

繼發性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但低於0.3。

該列表如下:

類別級最佳矯正視力

盲目的

壹級盲< 0.02——無光感;或者視野半徑小於5度。

繼發性失明≥0.02-< 0.05;或者視野半徑< 10度。

低視力

原發性低視力≥0,05-0,1。

繼發性低視力≥0.1-< 0.3

註意:

1,失明或低視力是指雙眼。若雙眼視力不同,以視力較好者為準。

2.如果只有壹只眼失明或視力低下,另壹只眼視力為0或優於3,則不屬於視力殘疾範圍。

3.最佳矯正視力是指用合適的鏡片可以矯正的最佳視力,或者用針孔鏡測得的視力。

4.視野小於5度或小於10度的人,不管視力如何,都是盲人。

聽力殘疾標準

1.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見或聽不到周圍的聲音和言語聲(經治療壹年以上仍未恢復者)。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有殘余聽力,但不能清晰辨別聲音,不能進行聽說交流。

2.聽力殘疾的分類列表如下:

等級平均聽力損失(dBspL)語音識別率(%)

壹級> 90(好耳朵)< 15

中學71-90(好耳朵)15-30

三級61-70(好耳朵)31-60

四級51-60(好耳朵)61-70

註意:

此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治療1年以上仍未恢復的聽力損失成人。

言語殘疾標準

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是指各種原因引起的言語障礙(經治療壹年以上仍未恢復者),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流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完全喪失言語能力和部分喪失言語能力,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流。

2.言語殘疾的分類

第壹級是指只能簡單發音,完全喪失言語能力的人;二級是指壹定的發音能力,言語可懂度10-30%。語音水平等級考試可以通過壹級,但是不能通過二級。三級是指發音能力,言語可懂度31-50%,言語能力水平測試能過二級,過不了三級測試水平;4級指發音能力,言語可懂度51-70%。語音水平考試可以過三級,但是過不了四級。

該列表如下:

水平語言清晰度(%)語言表達能力

1級< 10%未能達到1級測試的水平。

二級10-30%未能達到二級測試的水平。

三級31-50%未能達到三級測試的水平。

四級51-70%未能達到四級測試的水平。

註意:

本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的兒童或成人,經治療壹年以上治愈。

精神殘疾標準

1,精神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壹般人的水平,表現為適應性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智力發育過程中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發育遲緩;智力成熟後,各種原因引起的癡呆和老年時智力明顯下降。

2.精神殘疾的分類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和美國精神發育遲滯協會(AAMD)的分類標準,根據智力商數(IQ)和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精神殘疾的等級。

該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分類智商(IQ)範圍?適應行為水平

嚴重1級< 20極端缺陷

二級20-34嚴重缺陷

中度III級35-49中度缺陷

輕度4級50-69輕度缺陷

註意:

1,*韋氏兒童智力量表

2.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是指用智力量表測得的智力年齡與實際年齡之比。不同的智力測試有不同的智商值,診斷的主要依據是社會適應行為。

身體殘疾標準

1,身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因肢體畸形、癱瘓而導致的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身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雙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和損傷:四肢癱瘓,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癥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肢體缺陷、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癥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脊柱側彎和僵硬。

骨骼、關節和肌肉的嚴重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身體殘疾的分類

在沒有輔助器具的殘疾人的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進行評估和評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分別是:坐、站、走、穿衣、洗漱、吃飯、上廁所、寫字。能達到1分,難達到0分,5分,不能達到0分,據此分為三個等級。

(1)嚴重程度(1級):完全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重度四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

3、重度偏癱,壹側肢體功能完全喪失。

4.所有肢體被截肢或先天性肢體缺失。

5.三肢截肢或缺失(手腕和腳踝以上)。

6、雙大腿或雙臂截肢或斷肢。

7.雙上肢或三肢嚴重功能障礙。

(2)中度(2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的活動(4,5-6分)。

1,截癱、四肢癱或偏癱,殘肢有壹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肢體缺失。

3、壹上肢肘關節以上或壹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肢體缺失。

4.兩拇指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壹肢重度功能障礙,兩肢重度功能障礙,三肢中度功能障礙。

(3)輕度(3級):基本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壹上肢肘關節以下或壹下肢膝關節截肢或缺肢。

2.壹肢中度功能障礙,雙肢輕度功能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5cm以上。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壹側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肢或缺損。

6.侏儒癥(成人身高不超過130cm)。

該列表如下:

年級和學位分數

1級(重度)完全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2級(中度)能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項。

3級(輕度)基本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

註意:

下列情況不屬於身體殘疾的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失去其他三指。

2,保留腳跟,失去前半只腳。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不到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脊柱側凸。

精神殘疾標準

1,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壹年以上,尚未康復,同時在家庭和社會中發揮應有的功能有壹定障礙。

下列精神疾病可導致精神殘疾:

(1)精神分裂癥;

(2)情緒和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和軀體性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引起的精神障礙;

(5)兒童和青少年的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2.精神殘疾的分類

患有上述精神疾病且壹年以上未恢復的,精神殘疾等級評定采用精神殘疾分類操作性評定標準:

(1)重度(1級):五項得分中有三項及以上評為2分。

(2)中度(ⅱ級):五項得分中有壹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ⅲ級):五項得分中兩項及以上評定為1。

該列表如下:

社會功能評價項目正常或輕度異常,確實存在功能缺陷和嚴重功能缺陷。

個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

家庭生活功能表現0分1分2分。

對家人的關心和責任感0分1分2分。

專業勞動能力0分1分2分。

社會活動能力0分1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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