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縣就業促進和創業指導工作。擬定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統籌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各類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創業培訓和激勵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負責制定就業援助措施,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組織貧困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開發公益性崗位,組織實施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擴大貧困人口就業。
(四)負責推動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承擔全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制定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有關保險資金的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有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全縣統壹的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關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建立全縣統壹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負責全縣工傷認定和組織勞動能力鑒定;根據權限負責本縣參保人員退休的審批。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及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引導,制定相關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維護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規範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勞動合同(含集體勞動合同,下同)調整基本規則、勞動合同制度實施規範、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杜絕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落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保障案件。
(七)率先推動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和培養工作;制定和實施吸引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來茶工作或落戶的政策;組織制定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完善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作人員人事管理政策,按權限規範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全縣企事業單位的福利和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縣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相關重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縣級以上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縣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全縣“為民辦實事”考核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