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勞動仲裁的年齡限制是多少?
申請勞動仲裁確實有年齡限制,即不得超過女性50歲、男性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構成勞動關系的年齡(即16歲或以上),否則不予受理。
但是,前款所列情形屬於壹般情形,還有其他法定情形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即超過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應當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訴訟建議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爭議發生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沒有年齡限制,但有壹年的仲裁時效;
2.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必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三、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申請勞動仲裁所需資料:
1.如果投訴人是員工,請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二)起訴狀(詳細說明起訴狀的理由和要求,壹式兩份或者按照被告人數提出);
(3)投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4)如有委托代理人,需親自簽署並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並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代理人為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的,應提供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如果客戶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客戶簽署的免費代理協議以及代理人與客戶之間關系的法律信息;
(5)被告工商註冊信息;
(6)申訴人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用工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處分證明和辭退、開除、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或證明等。提交證明材料時,投訴人應附上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經審查後退還原件;
(七)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
2.如果投訴人涉及集體爭議,請提交以下材料:除第壹類(1)至(7)中的材料外,投訴人應推薦三名或五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壹份員工代表名單和壹份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該案件是壹起拖欠工資的集體爭議,投訴人還應提交壹份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員工名單和未付余額清單。
3.第三類。如果投訴人是雇主,請提交以下材料:
(1)被告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訴人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同第壹類第(六)項);
(三)營業執照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在授權委托書中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註明委托事項)。
5.我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
1.準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整理仲裁所需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3.帶著身份證原件到當地工商局行政大廳打印妳要仲裁的公司的企業登記信息表;
4.撰寫仲裁申請書(壹式兩份),並在當地仲裁委員會辦事大廳按要求提交申請書和申請材料;
5.服務大廳收到申請後,壹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收到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綜上,壹般不予受理,取得勞動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告知函後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
(壹)勞動關系確認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發生的爭議;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