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是緩刑,積極賠償。取得死者家屬的諒解書,對自己的量刑有影響。車輛事故的受害者不能得到死者家屬的原諒。根據交通肇事罪的相關要件,應當構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將對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諒解書是指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就交通事故案件處理結果達成和解時,由被害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如果被害人有諒解書,那麽法院會根據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對加害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如果沒有拿到諒解書,那麽就按照實際承擔的刑事責任來處罰。
交通事故中死者家屬的待遇如下:
1.交通事故死者家屬不理解,需要積極賠償,以取得受害人家屬的諒解,爭取緩刑;
2.如果死者家屬不理解,壹般是實際處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果是主要責任,按交通肇事罪處理,如果是過錯,也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是: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受到保護的重大交通安全。因為只有造成交通事故並造成重大後果的人,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只是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大後果,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也不是受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際上,人們主要從事運輸。16周歲以下、14周歲以上的人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事故的,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疏忽和過度自信都成立。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事故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至於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註意義務,既可以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其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持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麽該行為應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相關罪名處罰,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綜上所述,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可以爭取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88條
在下列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真誠悔罪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且受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壹)因民事糾紛,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刑事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二)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瀆職以外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內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289條
雙方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審查和解的自願性和合法性,並主持制作和解協議。
第290條
對於已經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