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可以不經通知就拒絕賠償。保險公司不能以當事人不在場為由拒絕理賠。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以先和保險公司協商。如果保險公司不積極協商處理,可以向法院起訴保險公司,要求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對定損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在定損後不認可保險公司損失單上的損失金額,可以拒絕在損失單上簽字。此時,損失清單將不會生效,車主有權通過相關程序要求重新確定損失,並要求第三方評估中心介入評估不告知損失的後果。
提前確定修復方法。壹般來說,保險公司對車輛受損部位的處理以維修為主。如果真的無法修復,那麽就更換損壞的部件。但是車主通常會選擇更換損壞的零部件,也就是不通知定損責任會怎麽樣,以防止日後出現隱患。因此,在車輛維修前或維修過程中,被保險人應咨詢定損員,確定維修方式,以確保能獲得相應的賠償。
對方全責維護流程:
1.報案
發生交通事故後,第壹件事就是及時報案。壹般來說,保險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時內報案。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120救人。
調查
報案後,保險公司會派人到現場查看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範圍。所以車主壹定要在保險公司人員到達之前保護好事故現場。如果早上堵車,可以在等待處理的同時和交警協商了解車輛情況。
3.固定損失
通常情況下,如果車輛受損不嚴重,保險公司的查勘員可以直接現場定損,客戶也可以直接將車輛開到維修車間。但如果車輛受損嚴重,就要去定損中心定損。
4.提交索賠數據
完成以上三步後,需要做的就是提交理賠資料。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車險事故後10日內向保險公司提交必要的事故憑證。當這些步驟完成後,車主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保險公司的理賠通知了。
5.汽車修理
完成以上步驟後,保險公司也派人定損,車主可以把車拖到修理廠維修。
6.保險索賠
索賠應該在車輛修理後解決。乙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出具)、保險公司的損失報告單、駕駛證(B證和A證需要體檢證明)、駕駛證(註意驗車時間是否在有效期內)和強制保險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按照保險合同要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能夠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以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
按照合同約定,保險人認為有關證明、資料不齊全的,應當及時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予以補充。
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核實;情況復雜的,應在30天內批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實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應當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保險合同約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期限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還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獲得保險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