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對進壹步做好成都市中心城區商品房開盤銷售公證搖號排序工作作出了壹系列明確規定。
優化選房排序
擴大公證搖號排序的選擇基數。
根據《通知》,成都將加強購房資格預審,提高購房資格復審效率。通過細化資格預審材料和登記要求,提高資格預審和審查的準確性和精度。購房人登記時,必須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購房登記系統的要求上傳相關資格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對於登記購房人數為當期待售房源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通知》明確規定了以下要求:購房資格審核、公證排序、選房:
第壹,審核通過的人數要達到房子數量的三倍。審核後無房家庭和貨幣化棚改家庭合計少於3倍房源的,由已登記購房的普通家庭補足。
二、普通購房家庭按照無房家庭排序規則排序,然後依次遞補。
三是所有無房戶和棚改貨幣化安置戶購房完畢後,剩余房源按照公證搖號排序結果由普通家庭購買。
明確剩余和退出房源的銷售規則。
增加普通家庭買房的機會。
《通知》規定,對登記購房人當期住房套數為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購房人按照以下要求,根據公證搖號排序結果,出售剩余和撤回的住房:
壹是在公證搖號排序、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後2個工作日內,開發企業通過購房登記系統發布剩余和撤回的房屋銷售信息。
二是剩余和退出的房源,由原納入公證搖號的登記購房人購買,根據公證搖號結果,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按順序再次購買。在開盤銷售公告公布的選房期未到場的,按照開盤銷售公告公布的要求辦理。
三、按順序選房後,開發企業對選房結果進行公示,公證處對選房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第四,此輪有序購房後,如有退出房源,開發企業將組織原納入公證搖號的登記購房人按順序購買。
通知要求,登記申請人數在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登記購房人,通過購房資格審核並納入公證搖號排序的,其家庭成員在開盤銷售公告公布的選房期內12個月內三次未到場的,自第三次起12個月內不得參加購買商品住房登記。
加強監控
嚴查各類違法行為。
《通知》提出,將全面實現信息及時共享、比對等服務功能,實現公證搖號排序、順序選房等信息與購房登記信息互聯互通,為保障購房主體、公證搖號主體、選房主體、合同簽訂主體、網簽備案主體登記提供數據支撐。
住房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壹步加強對登記異常商品住房項目的監管和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嚴查開發企業和經紀服務機構惡意炒作、巧立名目購房、誘導規避監管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經核實的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暫停其使用網簽備案系統和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的權利;情節嚴重的,暫停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售,並納入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普通家庭買房排名如何?如何出售退出和剩余的房子?權威解讀來了!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完善商品房訂購選房相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都市住建局解讀。
1.為什麽會發出通知?
答: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14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司法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公證搖號選房相關規定的補充通知》,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社會反響良好。然而,無房家庭的數量少於擁有三倍以上住房的個人商品房項目的住房數量。為進壹步改善我市商品住房公平公正選房環境,特發布本《通知》。
2.《通知》提出,加強購房資格預審。為什麽?
答:《通知》提出,加強購房資格預審,提高購房資格審核效率。通過細化預審材料和報名要求的標準,提高資格預審的準確度和精度,避免因材料缺失人員報名成功但復試失敗而引發的糾紛。
3.普通購房者的排序規則是什麽?
答:對當期允許銷售3次及以上購房登記戶數的商品住房項目,棚改貨幣化安置無房家庭和住房總戶數不足3倍的,參照無房家庭排序規則,由登記普通家庭依次補足,直至具備住房資格的總戶數達到住房戶數的3倍。具體排序規則如下:
第壹順序:具有項目區戶籍,在項目區有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保;
二階:項目所在區戶籍;
第三順序:無項目區戶籍,但在項目區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有資格在項目區同壹住房限購區域購房;
第四順序:未在項目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但有資格在項目區同壹住房限購區域購房。
4.如何出售退出和剩余的房子?
答:對登記購房人為當期待售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在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登記購房人購買剩余和返還房源,開發企業按以下要求和程序進行銷售:
(壹)本項目本批次準售房源公證搖號排序完成並由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後2個工作日內,開發企業通過購房登記系統及時發布剩余房源和退出房源信息。
(二)本項目本批次通過購房資格審核並參加公證搖號排序的已登記購房人(已購房和未參加開盤銷售公告公布的選房期的除外),可通過市住建局網上政務大廳或“天府市民雲”手機應用客戶端登錄購房登記系統“剩余/退房信息”確認購房意向,確認期為48小時。
(三)確認期結束後,開發企業將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再次組織購房人按順序購房,選房結果24小時公示。公證員會保存選房結果的證據,這壹輪有序購房就此結束。
(四)本輪有序購房結束後,有房源退出的,由開發企業組織原納入公證搖號並通過購房資格審批的登記購房人有序購房。
5.備案後允許更名或轉讓商品房買賣合同嗎?
答:不能,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登記購房人所購房屋來源應嚴格執行我市住房限售規定,限售期間嚴禁更名或轉讓。登記購房3次及以上的商品住房和高端人才購買的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為5年,其他商品住房為3年。
6.公證搖號排序單不在怎麽辦?
答:登記申請人數為1.2次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已通過購房資格審核並納入公證搖號排序的登記購房人,其家庭成員在開盤銷售公告公布的選房期內12個月內未到場三次的,自第三次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購買商品住房登記。參加開盤銷售公告中公布的選房期但放棄選房的,不納入統計。
7.電話號碼是多少?
回答: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86279136、85156609、86279315、86279104、86279527、61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