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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債評級密集披露,解決隱性債券進入關鍵時期的問題。

天風研究的固定收益研究報告顯示,2022年上半年,評級機構對發行人的評級調整較為謹慎。自6月24日以來的壹周內,已有4家城投企業及其4個債項評級被下調。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近期被降級的城投主要集中在西南省份。

評級比較謹慎。

6月底,城投行業有壹次評級集中披露。6月24日當周,下調4家城投企業主體及其4只債的評級,同時將4家城投企業的展望由穩定調整為負面。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證券市場信用評級業務管理辦法》和《證券信用評級機構執業準則》的要求,跟蹤評級報告的披露時間為年度報告披露後2個月內。也就是說,城投需要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年報,6月30日前披露跟蹤評級報告。

該負責人建議,“如果從AA+級調整為AA級,城投公司仍然可以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如果城投公司的級別已經下調到AA-甚至A+,那麽城投公司未來需要考慮增加增信措施。但是,即使有強有力的增信手段,通過發債融資也比較困難。此外,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整治定增融資產品的標準化和不規範業務,這將對未來城市投融資產生較大影響。”

解決存量債務問題,迎障

對於城投公司評級的集中下調,壹位評級公司負責人認為,不僅與城投自身經營等因素有關,還與城投債的發行有關。“企業的主體信用評級非常重要,它不僅關系到市場和投資者,也代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信用環境形象。更重要的是,城投壹直是債券市場的主力軍。今年由於‘資產荒’因素,城投債市場壹度火爆,需要壹個相對穩定的評級體系。評級對其債券產品的發行、認購和利率水平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前,由於政策寬松,壹些機構的部分人員在對城投公司或相關主體進行評級的過程中較為寬松,甚至觸及法律底線。隨著近幾年監管趨嚴,城投公司提升評級難度加大。”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證券市場信用評級業務管理辦法(試行)》於2015年10月6日發布,2016年修訂,2021年補充。《細則》的頒布對於規範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證券評級機構的執業水平,增強行業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目前評級行業還存在壹些問題,如缺乏遠見、評級方法缺乏透明度、發行人付費可能導致的利益沖突等。未來,隨著行業監管的不斷完善,評級行業也將獲得更好的發展。

采訪中,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城投的評級最終反映的是城投的償債能力和再融資能力。某城投公司融資部負責人表示,“過去公司過於註重政府補貼和征地政策,現在也註重挖掘可利用的政府資產資源和現金流。城投公司的評級離不開自身的資產規模和現金流。經咨詢相關專家了解到,地方政府不斷挖掘可利用的政府資產資源或國有股權,將具有壹定現金流的業務、股權或經營權註入城投公司,通過現金流實現法人實體,為提高主體信用等級奠定基礎。”

就目前城投的壹般債務情況來看,存量債務包括發債債務和隱性債務。丁伯康提出三點建議。壹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動態防控機制。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地方政府(含平臺公司)債務(含隱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及成因,采取分類處置方式進行分類處理。根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財政承受能力和資源可得性,全方位調動省市縣資源,構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二是合理開發利用政府資源,平滑償債高峰,減輕集中還款壓力,規避政府債務風險。在化解隱性債務方面,對地方政府的隱性存量債務進行了重組和重構。對於有壹定現金流,但僅靠資產管理無法覆蓋貸款本息的城市資產(如市政公用資產、城管資產、老年醫療設施、文化旅遊資源等。),可以通過特許經營、資產證券化、REITs等方式盤活。地方政府也可以探索資產債務重組,轉讓給同級融資平臺公司。對於在建項目形成的現有債務,可根據金彩[2018]23號文件第14點意見,進行四方會談進行債務重組。有效盤活、分類、劃片可開發利用的資源。三是進壹步完善專項債券發行條件,通過發行專項債券置換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為有效解決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成本高、償還壓力大等問題,建議財政部在核定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規模的基礎上,發行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專項置換債券,補充壹般政府債券發行和使用的不足。此外,可以通過改善土地儲備、棚戶區改造、公益性項目建設等專項債券的發行條件,彌補不同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的融資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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