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出生於1963,安徽省黃山市黟縣人。1981以總分第壹進入安徽大學法律系,1984加入中國* * *產黨。1985畢業留校任教。1991-1992學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攻讀碩士學位,師從羅教授、教授;1999-2000學年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繼續師從羅、教授。2004年,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學習“中青年黨員專家理論研討班”。
1995,2000年晉升副教授、教授。她是改革開放後安徽省第壹位女性法學專家。2008年,她被評為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律專家”。
歷任安達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法學碩士教學中心主任、安徽大學教務處副主任、安徽大學人事處副處長。現任安徽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聘請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安徽金盛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二是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
致力於法律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1985以來,壹直從事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的教學和科研工作,23年的教學生涯桃李滿天下。他熱愛教育,熱愛學生,是中國“行政法學應松年獎學金基金”的捐助人之壹。熱愛本職工作,教書育人,樂於奉獻。虛心向老教師學習,關心青年教師的成長。積極探索教育教學改革,完善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註重學生法律思維和法律素質的培養,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教過的畢業生都是香的。1997作為主要學術骨幹參與經濟法碩士專業學位的申報,並獲得批準。2003年,作為第壹學科帶頭人,率先申報獲批的憲法與行政法碩士專業學位,成為安徽省第壹個培養憲法與行政法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基地。2005年作為第壹位學科帶頭人獲準申報高等教育學碩士專業學位,為安徽大學研究生教育增加了壹個新的學科門類,在全國率先招收高等教育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從1998開始擔任碩士生導師,指導過100多名研究生。
第三,科研創新和學術水平
熱愛法學教育事業,崇尚學術,具有濃厚的行政法情結和高度的學術自覺。能刻苦學習,善於思考,勤奮學習,有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精神。能夠把握學術動態,探索學術前沿,註重學術積累,依托科研項目開展學術研究,研究成果為拓展新的研究領域提供支撐,有效促進二者良性互動。能夠創造性地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研究領域和方向明確,並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學術特色和較高的學術水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行政法制研究和部門行政法特別是教育行政法的深入探討。
程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研究行政法制,尤其是標誌著中國民主法制進步的幾部標誌性行政法的立法研究。先後出版:《行政訴訟公證分析》、《地方性法規的法律地位》、《現行行政罰款制度的缺陷與完善》、《論國家賠償法的實施保障》、《重構我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對行政訴訟法新司法解釋第53條的質疑――兼論行政復議的性質》、《行政違法行為無效的處理方式》、《行政違法行為的原因分析與預防對策》、《行政合同的博弈分析》。對正式聽證與非正式聽證劃分標準的思考,行政規劃的幾個基本問題――對《行政訴訟法(專家建議稿)》、行政執法主體及其權責等近20篇論文的分析。這些論文反映了他們在不同時期對《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等立法前沿問題或法律實施中的問題的關註和探討,為2003年初成功報考憲法與行政法碩士學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國內行政法學者開始強調部門行政法研究的重要性。程較早地認識到教育領域尤其是高等教育領域的法律問題是壹個有待開墾的學術領域,現代行政法的許多特征都可以在高等教育領域得到例證,這促使他在教育行政法領域進行開拓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先後出版:《大學生管理糾紛與司法介入的範圍》、《大學生休學權若幹問題的法律探討——全國大學生休學引發文憑糾紛第壹案的法律分析》、《重視和加強高等教育立法的必要性》、《高等教育行政法研究的回顧與展望》、《司法審查對大學自治的有限介入》、《行政法視野下的教育政策》等。十余篇專題學術論文得到了國內行政法學界的關註和肯定,研究成果具有領先水平。2005年,我受命在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成立20周年的博鰲論壇上發言,致力於高等教育領域行政法研究的回顧與展望。教育部政法司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也對我在該領域的研究成果給予了肯定和鼓勵。2005年被聘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訂工作組專家成員。2006年,受教育廳法制辦委托,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考試法(專家建議稿)》。
四。研究成果概述
(壹)在作品方面
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達654.38+0多萬字。曾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政法論壇》、《法與商研究》、《法學》、《行政法研究》、《行政法論文集》、《高等教育研究》、《中國高等教育》、《中國教育法制評論》、《當代法學》、《江淮論壇》、《光明日報》等發表。合著和編輯了8本教材。
(二)科研項目
* * *主持科研項目14項,其中國家、省部級項目8項;此外,他還參與了2項國家級項目。其中有代表性的有:1。行政違法行為研究(原國家教委社科“九五”專項1996);2.加入WTO與加強我省行政法制建設的研究(省社科規劃項目2001);3.高等教育管理行為的行政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2003年);4.中外考試法律制度比較研究(2006年教育部委托的立法項目);5.《中國高等教育法的修訂與完善》(國家教育規劃“十壹五”規劃,2006年)。6.中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法律問題研究(2006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十壹五”規劃)。
(3)研究報告等方面
有代表性的有:向有關部門提交3份有參考價值的研究報告,接受委托起草法律專家建議稿。分別是:1。《高等教育法修訂研究報告》(8萬字,提交教育部,2005年);2.《入世與我省行政法制建設研究報告》(654.38+萬字,報送省社科規劃辦等部門,2006);3.《中外考試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報告》(20萬字,提交教育部,2007年);4.《中華人民共和國考試法(專家建議稿)》(提交教育部,2007)。
(四)論文獲獎情況
1.大學生管理糾紛與司法介入的範圍,安徽省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獎二等獎(2003-2004年)(省政府獎)。2.《行政處罰制度的缺陷與完善》,1998,安徽省第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省政府獎)。3.高校退出權若幹問題的法理探討,安徽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2001)。4.行政違法原因分析及預防對策獲安徽省公正執法研討會壹等獎,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二等獎(1996)。
動詞 (verb的縮寫)學術影響力與社會服務
程的學術努力在國內行政法學界產生了較大的學術影響。現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安徽省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安徽省人事考試與人事評價學會副會長。受聘為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職教授;蘇州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博士、碩士兼職教授;曾被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蘇州大學聘為憲法與行政法博士學位論文評審專家。程籌建安徽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推進安徽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的努力也得到了省法學會的肯定。此外,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開闊學術視野,擴大學術影響力。
通過聘請安徽省人大法律委員會立法顧問;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顧問;安徽省人大內務司法顧問;安徽省紀檢監察特約研究員;安徽省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陪審員,省司法廳法律事務首席專家;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合肥市人大法律委員會立法顧問;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銅陵市人民政府咨詢委員會;蚌埠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黃山市黟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安徽省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等。,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為地方法治建設實踐提供智力服務,為推進依法治省進程做出應有的貢獻。
程在法律人才培養、學科建設、法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努力得到了政府的表彰和獎勵。被列為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和安徽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獲準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貼,入選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律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