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或者參與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三)組織危險源辨識和評價,督促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四)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五)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_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七)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落實。
文章的主旨
本條是關於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的規定。
條款的解釋:
壹、組織或參與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範圍、危險程度、工作性質和具體工作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為保障生產安全而制定的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操作制度、工作方法和操作規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針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性質、特點和範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組織機構、技術措施和其他應急措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保障生產經營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實施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保障生產經營單位科學安全發展的最基本制度和有效手段。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作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事務的主管部門,是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的具體執行者,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的重要助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最熟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因此,該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責任和義務根據主要負責人的安排,組織或者參與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確保相關制度、規程和預案符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組織或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如實記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安全生產最關鍵的因素是人的因素。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是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質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操作技能的重要保障。因此,這部法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協助本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最熟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為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保證計劃的有效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責任和義務根據主要負責人的安排,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或積極參與人員培訓部門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以確保教育培訓計劃符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發揮應有的作用。 同時,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還應當詳細記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進度,並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三、組織危險源辨識和評價,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險源辨識與評價是構建安全風險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防止風險演化和隱患升級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舉措。為了提高事故預防的有效性,我們必須強調源頭預防。只有從源頭和根源上識別和科學評價危險源,根據不同的安全風險等級進行分級控制,有針對性地強化防範措施,才能防患於未然,牢牢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此次修訂安全生產法,將“組織辨識和評價危險源”的職責增加到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求上述機構和人員充分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做好生產經營活動中危險源的發現、辨識和評價工作。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運輸、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位(包括場所和設施)。要構成重大危險源,危險品的數量必須等於或超過臨界量。所謂臨界量是指壹個數值。當某些危險品的數量達到或超過這個數值時,就可能發生危險。重大危險源是大量危險物品聚集的場所,具有極大的危險性。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將對員工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造成極大的損害。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嚴格登記建檔,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定期進行檢驗、檢測和評估;壹些重大危險源多、情況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也要建立專門的安全監控系統,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持續監控。在實踐中,壹方面,重大危險源難以從生產經營活動中分離出來,且分布在生產經營區域,應由相應的業務部門負責備案、檢查、檢測、評估等管理工作。另壹方面,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具有專業性,管理者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背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的,有權要求相應的業務部門進行整改。
四、組織或參與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練。
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是提高應急能力、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效性的重要途徑。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切實增強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通過應急救援演練,使每壹個可能涉及到的部門和員工都熟悉如何進行現場救援、如何聯系人員、如何避免災難、事故發生後采取什麽技術措施等方法和程序,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理能力。壹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將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大大減少人員傷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安排,積極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演練,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應急演練取得實效。對於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區域性應急演練、要求本單位參加的應急演練,或者本單位其他部門包括應急救援機構組織的應急演練,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積極參與並積極配合應急演練的相關工作。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調查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隱患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也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根本職責是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風險分布、種類和危害程度,制定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對象、任務和頻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本單位的每個作業場所、設備設施進行巡視檢查,不留死角。對安全風險大、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場所,要增加檢查頻次。對檢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求立即整改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或消除的,要求暫時停止作業或施工,責令相關業務部門、車間、班組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如果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危及員工生命健康,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將員工疏散到安全地點;對尚未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安全生產負責人報告。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發現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裝備和人員存在問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責任及時提出改進建議,相關建議應當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按照現行標準,生產安全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缺陷三個方面。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分析,事故的主要隱患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特別是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實踐中,生產經營單位有法不依是壹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壹些生產經營單位的領導、車間主任、班組長往往心存僥幸,違章指揮作業,甚至強令員工冒險作業。有些員工對自身安全不夠重視,心存僥幸,違反操作規程。針對上述情況,該條明確規定,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這個法律義務必須嚴格執行,不允許談感情,談事情。
為促進員工遵章守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還應將員工違章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內容,對違章者進行嚴厲處理;對於經常違章的,再次安排安全教育培訓;必要時,建議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相關職能部門和人事部門調離原崗位;情節嚴重的,建議本單位開除。通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從根本上消除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安全生產隱患。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包括重大事故和其他不安全問題的整改措施,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整改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資金、設備和材料的落實、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整改的時限和要求、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涉及人、財、物。僅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難以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根據“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相關業務部門應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在實踐中,業務主管部門了解實際情況,有能力做好這項工作。他們擁有相應的資源,包括專業人員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比如危險品生產單位的車間發生危險品管道泄漏,由車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整改比較合適。因此,本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監督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整改措施,是適當的。為保證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及時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加強對相關業務部門的監管;未按規定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應當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八、專職安全生產負責人的設置。
有些生產經營單位規模大,專業性強。為了便於主要負責人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需要有具有安全生產專業知識的人員協助。各地積極探索生產經營單位設立安全主任等專職安全生產負責人的經驗,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這次《安全生產法》的修訂,認真總結了吸收安全生產實踐中的有益經驗和做法,並在法律中有所體現。授權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專職安全生產負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接收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條勘察設計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逾期不提交勘察設計文件,延誤工期,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者免收勘察設計費,並賠償損失。
第八百零壹條因建築人的原因造成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建築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或者重建。經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後逾期交付的,建設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十三條有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下列方式追究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的責任:
(1)項目經理為相關註冊執業人員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註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註冊;
(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單位處以5%以上00%以下的罰款;
(4)向社會公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