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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和尊重法律的秦國在執法的時候也會考慮人情嗎?

春秋戰國時期,紛爭不斷。

中國大地上諸侯並立,大國吞並小國後,強國吞並弱國,最終形成了戰國七雄爭霸的競爭局面。

當時誰能最終完成統壹尚無定論。好像除了燕國和韓國,其他五個國家楚、齊、趙、魏、秦都曾經很強大。

不過,我們現在知道了這個問題的答案,而秦是最後的贏家。

秦國的強大離不開商鞅,正如東漢思想家王充所說:

商鞅的孝是秦朝的立國之本,也就是說商鞅的變法是秦國崛起的基礎。我們都知道商鞅是法家的傑出代表。商鞅變法後,秦國已經完全變成了?法制?這個國家。

正是因為秦國嘗到了法制帶來的甜頭,所以所有的秦國君主都尊法守法,直到秦始皇嬴政建立秦朝。這種思想壹直沒有改變,秦朝頒布的秦律也是以嚴著稱的。

甚至很多人認為秦朝短命的根源就在這裏,就像陸賈在《新語》中寫的那樣?在無為中評論秦朝的滅亡:

秦飛不想治,但是治不好的人太重,懲罰太極端。

不過這種說法可能只是壹家之言,因為秦朝雖然尊法,但並不專斷。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將和妳談談秦律中對世界做出的妥協。

權在秦法?德?的重要性。

尚軍棄禮義,棄仁善,立誌上進。在他兩歲的時候,秦海關被打敗了。成功了就不知道反腐之節,仁義之厚了。?漢書?賈誼傳

商鞅壹直是壹個有爭議的人。有人認為他?幫秦成帝?有人認為是他造成的?秦俗天敗?西漢的賈誼無疑是後者之壹。他認為商鞅變法後秦國確實強大了,但這種強大是以犧牲為代價的?禮貌?然後呢。仁恩?在此基礎上,雖然最終統壹了中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並不知道它已經違背了廉恥之德和仁義之德。

當然,這個論點不是賈誼壹個人的。劉向曾在《戰國策》中寫道?序言中也提出了?對秦孝公,圓禮讓貴戰,棄義而用詐?好像在這些人眼裏,商鞅就是壹個?令人發指的罪行?壹些壞人,甚至有學者指出,商鞅變法沒有給道德倫理留下壹席之地,而是以世俗功利為本位。

這個評價準確嗎?其實並不準確,因為這些人是帶著有色眼鏡評價的。當他們醜化商鞅或秦法的時候,就置之不理了。漢承秦制?如果商鞅變法和國家秦法之後沒有進步,西漢為什麽不廢秦制?

不過話說回來,秦滅六國後,全國頒布的《秦律》並沒有給道德留下壹席之地。例如,秦簡《為官之道》寫道:

君子為鬼(pass?懷孕了?),做部長是忠,做父親是慈,做兒子是孝?君、鬼、臣皆忠,父子皆孝,政之本也。

這句話是不是很熟悉?當然是儒家明確提倡的。德?由此可見,秦律實際上是吸收了儒家道德,融合了儒家思想,所以後世有人認為秦始皇?焚書坑儒?是對儒家思想的徹底拋棄,這也是片面的。

秦律雖然融合了儒家思想,但主基調是法家,那麽法家是對的嗎?德?徹底拋棄它,其實也不盡然,因為從法家思想的開創者管仲,法家思想的踐行者商鞅,到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無壹例外都意識到了?脫離法律?妳無法逃避這個世界。

先說管仲。

不為珍寶輕下命令,不為親人出境,不為愛民廢法,不為爵祿放權。?“煙鬥?法律”

意思是不要為了寶藏而輕視政令,為了至親而把國家權力放在後面,為了愛民而歪曲法律,為了尊民而讓出職權。

就這樣嗎?法律對人民更重要?以為,但是在史記中呢?在《晏嬰列傳》中,管仲也指出立法的關鍵是?點餐如流水,使之流行?這是管仲對所主張的法和人情的妥協。再來說說商鞅。

不要接吻,愛情私密危險。人民,不要為服務,為人民而冒險。?“尚軍舒”?凱賽

意思是說,愛妳愛的人,妳就會區分血緣和私利,妳就會為惡。如果大部分人區分血緣和私利,只為自己而惡,那麽社會就會混亂,認為血緣和法律有沖突。法律?治理國家。

但是在尚軍的書裏呢?在《壹句話》中,商鞅還指出:不體察民情而立法,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說不體察民情而頒布法,立法也是行不通的,這就進壹步明確了立法的關鍵。我們應該考慮人民的感受,但我們不應該脫離法律?愛情?並獨立實施。

最後說說韓非子。

父親的直系大臣,父親的暴力兒子?父之子是父之子,君子之背也是臣。?什麽都做錯了?五針

都說君主眼中的忠臣會變成父親心中的叛逆之子,而父親眼中的孝子恰恰會變成君主眼中的叛逆之臣,這就進壹步指出了法律和愛情是沒有和解的,因為韓非堅決反對?隱藏的親戚?。

而韓非在《韓非子?壹般”寫道:

這是壹個權衡的問題,不違背自然,不傷害。也就是說,依法治國是國家穩定的基礎,但立法的前提是不違背自然常規,不傷害人的性情。

可見雖然這三個人都認為法家應該?不要,不要親密,不要極端高尚,脫離法律?當家法發生沖突時,他們也必須放棄感情,但他們都意識到法家思想不能超脫人情。這種看似自相矛盾的說法,其實反映了在治國理政中,法與情是可以融合的。

以法家思想為基礎的秦律,也體現了法與情的妥協,但正是這種妥協,才使得嚴刑峻法得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實施。

權在秦法?孝順?合規。

子女告父母,臣妾告主,不告公,不聽。?秦簡法律問答

自古以來,孝道就是中華民族崇尚的傳統美德。即使是以嚴著稱的秦律,也是不容忽視和改變的。在這種情況下,秦律只能照辦。上面的引文中提到,意思是子女起訴父母或男仆告主人,只要不在法庭,就不受理。

那是什麽呢?不公訴?居然是父母或者主人擅自殺害或者重傷子女或者臣妾,也就是說沒有人身傷害就做不到?蘇?就算妳起訴,妳也不會接受。所以如果妳堅持起訴,很簡單,就是原告有罪。

這樣的法律規定實際上並不鼓勵子女或者臣妾去告父母或者主人,因為這種做法是不孝,當然也不是法律所提倡的,這就以法律的形式進壹步強化了中國人對它的認識。孝順?的重要性。

另外《法律問答》裏也提到,父親偷兒子,不是為了偷,現在是假父親偷假兒子。有什麽意義?做賊。偷父母?不是為了法庭,

這個記錄的意思是,偷孩子東西的父親不算偷,但如果養父(米歇爾·普拉蒂尼)偷養子的東西,那就是偷,而偷父母東西的孩子,法庭上不會指控,即使孩子告發了父母,也不會受理。

這進壹步說明秦律對孝道做出了讓步,當然也考慮到了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情。但養父養子之間如果有盜竊行為,就會被定罪,所以秦律更註重基於血緣關系的親情。

秦律既然提倡孝順,那麽子女不孝會怎麽樣?他們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比如秦律規定:不告訴人不孝,殺之,三環。如果妳做得不對,就不要失去它。

意思是如果壹個老人舉報子女的不孝行為,要求判處死刑,就應該立即逮捕,不需要經過三個程序。也就是說,在秦朝,如果子女不孝,就是違法的。只要父母舉報,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既維護了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權威,也體現了秦律中提倡孝道。

前段時間,筆者在網上看到壹則消息,說的是壹個不孝的兒子當街毆打父母。這顯然是壹種不孝的行為。如果這種行為放在秦朝會怎麽樣?

《法律問答》記載:打大(pass?打架?)家長,很明顯?為了這座城市?這是壹種懲罰,意思是在臉上紋身,程丹是壹種監禁,程丹是對男性囚犯的懲罰。這是什麽意思?治理城市?就是建城,磅是對女囚的懲罰,意思是磅米。

說到這,很多人會說,不過是造城砸米罷了。這不是多重處罰,但這種處罰是無限期的。後來漢文帝刑罰改革後,改判,最長六年。這說明在秦朝,孝道是被重視的。法律不允許?的過錯。

而這種提升又以法律的形式強化?孝順?難道不是以嚴苛著稱的秦律對愛情的妥協嗎?

權在秦法?愛情?妥協。

如果妻子很兇,丈夫就會打她,統治她的耳朵。斷指舔身,妳還能向老公提什麽要求?唐納。?法律問答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古代婚姻生活也是如此。如果夫妻關系不和睦,在秦律中有什麽辦法處理嗎?當然,以上記錄的意思是,如果丈夫因為妻子態度強硬而試圖教訓妻子,造成人身傷害,那麽丈夫將受到懲罰。

是什麽樣的懲罰?其實就是剃掉鬢角,保留頭發。說到這,很多人會覺得這個處罰不算太重。現在看來是這樣,但古代就不壹樣了,因為身體受父母影響,頭發都沒了,這也是對父母的壹種不尊重。

可見秦律是不允許家暴的,這壹點在後世的封建王朝也逐漸淡化了。不得不說,秦律在這方面的規定還是可圈可點的。

另外,秦律也講究坐在壹起,但並不是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必須坐在壹起,有些犯罪行為是不會坐在壹起的。例如,秦律也規定:家

根據人倫理論,父親壹死,家人就有罪。不要聽。他所說的是他的父親犯了罪。如果他父親死了,他不會連累他的家人。

這也說明秦朝雖然尊法,但並不專斷,也考慮了情感在治國中的作用。不得不說,秦律雖然嚴酷,但也不是不人道,但為什麽有人說秦死於嚴刑峻法呢?這是因為秦的方法占了天下的便宜。

秦律用世。

秦滅四維未開,君臣大亂,六親被殺,漢奸群起,全民造反。?公共安全政策

關於導致秦二世滅亡的因素眾說紛紜,但不管是哪種因素誘發的,秦的末日都出現了。六親被殺,眾叛親離?這種情況,和導致這種結果的秦所提倡的重刑是脫不了聯系的,說到這裏,很多人又說,秦律難道不是對人情世故的壹種妥協嗎?

即便如此,秦律對情感妥協的最終目的還是用人情世故來嚴格約束百姓,其中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對法的貫徹和執行。

制定坐在壹起的法律是為了勸阻人們犯罪,因為只要犯了罪,就不能?壹個人做事壹個人做?而家人也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這樣會導致犯罪分子不僅要自己付出代價,還會給親人帶來麻煩。對於親人的懲罰,這是壹種折磨罪犯心理的方式。

秦律利用了情緒,擴大了該罰什麽?囚犯?秦律的範圍進壹步提高了秦律在百姓心中的威懾力,也戳中了人情的軟肋。雖然懲罰的出發點是為了規範百姓的行為,但殘酷的坐法無疑已經觸及了百姓的心理底線。

結論:

秦朝雖然尊法,但並不武斷,因為秦律也對人情做了妥協。正是這種妥協,給嚴酷的秦律增加了壹點人情味,但也只是壹點點,所以並不是因為這種妥協,我們就否定了秦律的嚴酷。

因為

秦統治者頒布秦律的最終目的是加強君主集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可以利用人情,甚至推出壹種可以碾壓人心的坐法,最終實現?厭倦了他的心?,犯違紀的人呢?不敢犯罪?這種對人情的高壓控制,必然適得其反,最後只會導致群起而攻之。

所以秦二世之死,與秦朝的苛法不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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