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律師函要多少錢?
發律師函收多少錢沒有統壹的法律規定,壹般在幾千元左右。具體收費應根據律師函的內容確定:
(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和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6000-1,0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
(2)法律文書:代寫、修改、審核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取每份文書600-2000元之間的費用;
⑶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律師代理公證:律師辦理公證的收費標準為每份65438元+0500-3000元不等;
(5)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協商收費。,而且每臺都在1.500-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根據調查項目協商收費。
二。律師提供民事服務的費用
(1)初審階段
爭議對象的計算比例(計算基數)
爭議標的不足65438萬元的部分,1.7%,但不低於5000元。
2.6%的爭議對象大於65438+萬元但小於1萬元。
3 5%爭議標的大於654.38+0萬元但小於500萬元。
4.爭議對象500萬元以上654.38+00萬元以下的3%。
5.1%爭議對象大於10萬元但小於5000萬元。
6 0.5%的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
(二)二審階段
(1)未代理壹審僅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仍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保持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三)代理二審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再審(上訴)階段
(壹)未代理壹審、二審案件而單獨代理再審(上訴)案件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代理過壹審、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4)仲裁案件:65438+壹審民商事案件收費標準的0.5倍。
(5)案件執行:按民商事案件壹審標準收費,代理過訴訟或仲裁案件的,按上述標準減半收費。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復雜程度、時間長短、對象規模、律師專業崗位等級、委托人指定等情況。律師承辦的服務,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在收費標準內計算收費金額。
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收費標準。當事人對律師事務所收取的費用有異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部門申訴,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律師事務所應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使用當地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票據。接受財政、審計和物價部門的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壹)未經許可,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收受客戶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謀取當事人有爭議的權益;
(四)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