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假冒商品

假冒商品

國際上沒有準確的定義,英法德給出的定義也不壹致。在有關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的文件中,世界貿易組織重點關註商標、版權和專利侵權。其實造假的範圍要廣得多。國際上有人對假冒給出了壹個更容易被接受的定義:假冒是指非常逼真地模仿壹種產品的外觀,使消費者和用戶誤以為該產品是他們的產品,未經授權、許可(或認可)復制、銷售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復制的對象通常是商品的商標、包裝、標簽或其他重要特征。

在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第壹條第壹款中有這樣壹段話:“締約方可在其國內法中提供比本協定所要求的更廣泛的保護,只要這種保護不違反本協定的規定,但它沒有義務這樣做。”

這段話的意思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不僅限於商標、專利、版權等。各國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壹些需要保護的內容,比如與商品識別有關的其他重要特征,也可以根據需要進行保護。這些重要特征包括命名原產國、質量標識(如標簽、認證和生產許可證)以及工廠名稱和地址。長期為其他犯罪團夥提供財源、制售假貨的多發地區,往往有黑社會背景,幹部腐敗嚴重,毒化社會環境。

壹般來說,假冒偽劣商品只占社會商品總量的壹小部分,但如果其發展蔓延的勢頭得不到遏制,就會禍國殃民。因此,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僅是壹個經濟問題,也是壹個嚴重的社會政治問題。如果對假冒偽劣商品聽之任之,國家就沒有希望。

可以說,今天的民族名牌企業已經被假冒逼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在品牌經濟時代,馳名和著名商標的數量反映了壹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實力。創造和保護名牌已成為壹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的動力。中國的民族品牌在WTO、全球經濟體系和眾多國際知名品牌面前還非常不成熟和脆弱。如果國家立法和行政執法部門不能盡快從政策和立法上給予優先保護,從根本上遏制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犯罪活動,那麽明天將危及我國民族工業的生存。

1假冒主要是商標侵權。這些假冒企業或所有人幾乎無壹例外地搶註與馳名、著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他們在被執法人員查處時,用商標代理受理證明搪塞,使得打假工作因為難以認定侵權而半途而廢(在廣東,索尼和打假執法部門因為搶註類似索尼的商標成功,處於極其尷尬的境地)。商標和包裝裝潢難以區分的假冒品也時有發現,但更難發現窩點。國家頒布了很多關於打假的法律法規,但對打假的定義仍然模糊,規定過於原則,缺乏可操作性,違法者逃避制裁的漏洞很多。這壹方面給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的執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壹方面也因為寬泛的性質和自由裁量權,給了壹些執法人員太多“不依法作為”(實質上是枉法)的理由。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是壹種什麽樣的違法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為錢殺人有什麽區別?法律應該如何懲罰這種違法犯罪?法制社會執法處理的是人民內部矛盾還是敵我矛盾?

2.執法人員不怕投訴企業,因為執法部門既管市場準入,又管市場監管。名企在陽光下運作,卻不擡頭。但執法人員怕假公司起訴,即使肯定不是敗訴,也會擔心正常的工作秩序被搞亂。很多被處罰的違法者對執法部門不聞不問,執法者往往束手無策;更多的違法分子被處罰後,會立即行動,通過制造和銷售更多的假冒偽劣產品來彌補被沒收的損失。現行法律對制假售假的處罰力度不足以產生警示和禁止作用。

3.執法部門受行政執法程序制約,但現場取證其實很難,更不用說打假的力度了。投訴人沒有資格進入造假現場。投訴人能放心嗎?很多假冒的成品包裝因為“無法辨認”或者“不涉嫌侵權”,可以免檢。有的甚至還要鑒定,投訴人只是吃了“放心吧,都給我們封了”的定心丸。沒想到,假貨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用壹輛車運出去,只有涉案的“老鼠”和“貓”對此心知肚明。

4.有些執法部門不接受被侵權企業的賠償要求,即已經接受。賠償金額是協商好的,沒有依法裁量的依據,也沒有處罰、制裁和所謂賠償的嚴重性。去年年底,該聯盟已經擬定了行業聯合司法程序,進行了壹批有影響的知識產權集體索賠,並在打擊“華都機器”方面取得了決定性的成果。但事實證明,關鍵是取證極其困難,根本還是法律上還有很多無奈。我們擔心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不足以對造假者造成沈重打擊,賠償金額無法到位,最終導致企業花費大量精力和財力,造假者卻瘋狂造假,效果適得其反。類似的教訓太多了!

5.企業提交投訴文書,執法部門是否要查,什麽時候查,調查結果如何等,是否應該給出明確的答復?壹些執法部門對投訴人的“處罰決定”有很多抱怨,所以他們只能閱讀而不能隨它去吧復制,理由是他們“拿了妳想告我的東西”。沒有證據讓投訴人去法院起訴造假者。

6.被查處的假冒產品大多沒有真實的廠名、廠址,不僅導致商標侵權,還嚴重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產品質量法》。但壹些執法人員往往避重就輕或當場封存,形同虛設。或者只是銷毀包裝退回產品(侵權無法剝離),甚至要求投訴人購買被沒收的產品。其他的據說還有利用價值,應該拍賣。於是,其中壹部分又回到了賣家手中,被沒收的假冒偽劣影碟機最終賣給了消費者。應該說盜版光盤也是有使用價值的,不會像很多假冒產品壹樣讓消費者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也存在安全隱患、使用壽命等問題。但是為什麽這些盜版光盤總是要銷毀,從來不拍賣?!

7.我們打假聯盟(名企打假維權合作網)的成員都是知名企業,他們被侵權的商標不知名但也很知名。為此,我聯盟向詐騙源頭廣東執法部門提交了聯合投訴報告。但當地執法部門只是當場查處了投訴企業的侵權行為。壹些執法人員對現場發現的其他侵權假冒產品視而不見,無論是侵犯馳名商標還是重點保護商標。如果在場的投訴人通知其他被侵權人到場,這些行政執法人員也罵妳多管閑事。因此,打假聯盟成員不得不盡快趕到現場,但在現場沒有發現侵權產品的情況下,將投訴人驅離。1.中國有很多打假相關的法律,也有很多執行這些法律的部門,各行其是。以工商行政管理為例:稽查部門壹般負責打假,也有壹些專職打假人,但其上級業務指導部門——公平貿易局執行的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而侵權假冒涉及的是《商標法》。基層商標部門人少,很多根本不辦案;這種聯合打假是由消保部門指導,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基層處理力量更弱。同行企業在正面市場是競爭對手,應該聯合打假。是廠家和銷售商把名牌企業捆綁在壹起。共同努力可以引起政府、社會和公眾的重視和支持,加大打假力度,降低執法部門和企業的打假成本,但有些執法人員很不情願;國務院組織各部門聯合打假,要求媒體宣傳,輿論監督。壹些執法人員不歡迎其他人在場,而寧願獨自打擊造假者。是否涉嫌暗箱操作方便?

2、最基層的執法單位是工商所,既負責市場準入,又負責市場監管。在市場經濟初級階段,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代表著各方面的既得利益,我們很難指責他們的完美,那麽我們又能對他們的嚴格執法寄予多大的希望呢?在廣州壹家著名的假冒電器市場的儲運堆場裏,高高地掛著“XXX工商局市場分局”的招牌。每次經過,都格外引人註目。看看那個市場的售假規模。不知道這個市場分局有沒有行政執法人員?為什麽廣州、成都、石家莊、臨沂、杭州、義烏,尤其是廣州、深圳的假貨工廠長期泛濫?地方基層執法部門平時是如何掌握市場準入的,又是如何監管的?“地方保護”成了漂亮的護身符。因此,投訴人不得不避開基層執法部門,試圖找到更高壹級的執法部門。打假的經歷告訴我們,越到基層,越會發生莫名其妙的“意外”。

3.任何執法部門對假冒偽劣打擊不力,必然是平時執法不公,監管不嚴,對制假售假現象無動於衷,直接管理人員存在腐敗問題。去年9月,我們聯盟要求質監部門在華中某市打擊假冒偽劣。他們以打假被圍攻三次,甚至有執法人員受傷為由,要求省局壹把手到場後打。當省局壹把手真的來到現場,很多幹部勸說:“不要太過分,適可而止,畢竟是人民內部矛盾”等等。我們所知道的是,在這個市場的顯著位置有壹塊“衡陽市技術監督局推薦產品”的廣告牌。名單上沒有全國知名品牌,但有許多假冒品牌,原因很簡單,他們可以用錢買到。但是,當我們聯盟成員的當地經銷商向該局駐市場管理部門投訴,要求打假時,他們居然拒絕受理。3.地方保護和利益集團是制售假貨的溫床。以財政收入、國民生產總值等經濟指標考核地方政府行政首長的政績,必然會滋生無視法律尊嚴和國家利益的地方保護主義。

壹些地方的行政長官和執法部門為了完成地方經濟的原始積累,暗中支持走私制假,成為灰色經濟的溫床。當然,當地的經濟也會在壹段時間內呈現出壹定的繁榮。這種示範效應激勵了其他地區紛紛效仿。在這種情況下,壹個官員很難依靠公平的機制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來實現當地的經濟發展。正如當地領導所說,廣東省廣州市某區(原縣級市)的經濟支柱主要是以個體私營的小規模電器生產為主。從某種意義上說,地方經濟本質上是灰色經濟。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員曾指出,這方面的領導和政府職能部門在指導思想上存在問題,是以發展地方經濟支柱為由進行地方保護的現實(接到我盟投訴時的談話)。當中央媒體在掌握真憑實據的情況下曝光(央視東方時空2月,1999等。),該地區政府相關部門不僅公開發表歪曲事實的文章,甚至組織造假者在該市私營企業協會的招牌下用右手拍照,並將照片到處公布(科技日報2月,1999)。在其給21世紀的承諾書中,仍有相當壹部分侵權假冒他人商標權的內容(科技日報);當地政府主辦的新聞發布會上標榜的合法企業,其實是當地最大的制假企業;在發布會上向記者公布的整改合格企業,第二天仍在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央視法制報道、廣東衛視、廣州電視臺新聞5438年6月+2000年10月)。

這方面的問題被曝光查處後,周邊又有很多新的類似侵權企業被批準註冊,其囂張程度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2000年,兩位主管經濟的副市長因經濟犯罪受到法律制裁(廣東地方報2000年)。然而,當地政府支持的非法經濟及其形成的利益集團並沒有得到更廣泛和深入的調查。以個體私營企業為主的大型集貿市場大多有政府投資的背景。壹些地方政府為了盡快收回投資,甚至給普通公務員下達招商引資的任務指標。在這種形勢下,市場準入和監管成為壹種形式,再加上稅收制度的實施,主要是現金交易,這些市場成為走私、假冒、商標侵權、洗錢、逃稅等違法犯罪的天堂。有什麽奇怪的?!

打假已經成為企業所有工作中效率最低、最低效的工作。打假的過程就像壹場“貓捉老鼠的遊戲”,企業玩不起。企業打假人是內外受氣的使者,是最沒有安全感,最焦慮的職業。難怪聯盟的壹些成員已經放棄了打假工作。他們認為企業打假太過分了。

  • 上一篇:楚雄州疫情防控通告(楚雄州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 下一篇:大學生宗教知識的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