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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可以申請貸款學費嗎?

1.大學生可以申請貸款學費嗎?

妳可以申請學生貸款。

潛在借款人

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院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告為準,並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有效)。

信用證條款

(壹)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按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置和實施高等教育的中央和區域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大壹新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4.學生學前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壹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和住宿費。

擴展數據:

根據《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借款人可以在生源地直接向貸款人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即申請助學貸款,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即申請助學貸款;但貸款人不得接受借款人在原籍和就讀地重復申請貸款。

第十七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商業性助學貸款申請時,應要求對方提交書面貸款申請,填寫相關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文件、證件和資料:

(1)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原件),並提供上述證件的復印件;

(2)貸款人要求的借款人與其法定代表人關系的證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經濟收入證明;

(四)借款人為新生提供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通知書,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學生證或其他學籍證明;

(5)借款人在校學習期間所需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總額的相關材料;

(六)以房產作抵押的,應提供抵押物的證明及所有權人(包括房產所有權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書,抵押物應提交貸款人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抵押物應提供權利證書。抵押物有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書面文件及相關信用證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擔保人應親自出具並簽署書面授權,同意銀行查詢其個人信用信息;

(8)貸款人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第十八條貸款人受理貸款申請後,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九條借款人在所在學校申請貸款的,貸款人還應聯系借款人所在學校作為介紹人,做好以下工作:

(1)向貸款人推薦借款人,並對借款人的資質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二)協助貸款人監督貸款的使用。

(3)及時通知貸款人借款人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以及發生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自行退學、開除等情況。,並協助貸款人采取相應措施保護債權。

(4)在借款人畢業前,向貸款人提供其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

(五)協助對借款人開展信用教育和貸款償還宣傳,解釋貸款償還的程序和方法;協助貸款人確認借款人還款,催收貸款。

第二十條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資信、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審批貸款。貸款批準後,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與保證人簽訂與助學貸款相關的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並按有關要求辦理抵(質)押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關於校園貸款的法律法規

校園不應該有特別的規定;規定也是銀行法、擔保法等普通法。

三、法律對校園貸有哪些規定?

法律對校園貸有哪些規定?校園貸本質上是民間借貸,應該用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202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將借款合同定義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貸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有如實提供資料訂立借款合同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第六百七十條貸款利息不得提前扣除,貸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貸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貸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或其他資料。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隨同借款壹並支付;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成立。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和自定利率。禁止高息放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壹般來說,校園貸應該屬於民間借貸的範疇,所以只要是正規貸款,都會被法律允許進入校園,為資金匱乏的學生提供便利。但如果他們以合法的名義騙取學生錢財,就構成違法,需要受到處罰。

四、法律對校園貸有哪些規定?

鑒於因貸款利息而導致許多沒有收入的學生走投無路的事件數不勝數,國家開始關註其向學生提供貸款的私人機構。法律在壹定程度上對校園貸有哪些規定?

校園貸的法律規定:

校園貸本質上是民間借貸,應該用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詳情如下:

1.第三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國人民看(試行)》:

第121條公民之間的借款,雙方對還款期限有約定的,壹般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返還,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數額償還,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分期歸還。

第122條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貸款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貸款利率。利率發生的,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和考慮當地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第123條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還款期限但借款人未按期還款,或者經貸款人催告後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期限還款,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應予允許。

第124條借款雙方對利率有爭議的,約定不明確的,按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第125條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並扣除復利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196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97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第19條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199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料。

第二百條貸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201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

還貸的時候壹起還;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利息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

第二百零九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

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認定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貸款利率的有關規定。

壹般來說,校園貸應該屬於民間借貸的範疇,所以只要是正規貸款,都會被法律允許進入校園,為資金匱乏的學生提供便利。但如果他們以合法的名義騙取學生錢財,就構成違法,需要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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