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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婚論嫁,不要少說“嫁”,只說“嫁”

(上接上篇:在“婚姻”的組合下,婚姻對兩性的意義大不相同|談婚論嫁(上))

她在婚姻中的貢獻沒有得到認可。

男權社會,價值體系以男性為中心,和男性有關系就好,有實力,經濟,理性。

“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也是如此。“公共領域”是男性的主要活動領域,如工作、政治;“私人領域”是婦女活動的主要領域,如家庭和養育子女。而社會發展的計算往往只關註公共領域,對壹個人的評價也是基於ta在公共領域的成就。

所以,人們會認為有事業和公共生活的男人是獨立的,而女人,即使在家裏做再多的家務,養再多的孩子,也不會被認可。既然她“嫁”到了婆家,成為了他的壹部分,她所有的付出只會被認為理所當然。

所以在現代社會,“主婦”被視為不獨立的化身。女性為了證明自己的獨立,需要在工作、婚姻、育兒、形象管理等方面做到最好,處理好工作和事業的平衡。而男性則不需要證明獨立,因為他們是“獨立”的標準——即使事實上沒有壹個男性能夠“獨立”於女性所創造的家庭和服務的價值。

4.男女婚後幸福程度不壹致。

以上情況的結果就是男女婚後的幸福水平不壹致。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教授保羅·多蘭(Paul Dolan)發現,已婚男性比未婚男性更幸福、更健康,因為他們從婚姻中受益匪淺,比如日常照顧和情感親近。另壹方面,女性,尤其是已婚已育的中年女性,會比單身女性面臨更高的身心疾病風險。

這種反差非常明顯。這就是“結婚”和“結婚”的區別。表面上看只是壹種語言表達,但背後卻深刻反映了性別不平等的男權意識形態。

“婚姻”讓女人永遠處於壹種寄生和依賴的角色,哪怕付出再多。

正是因為婦女在婚姻中失去了太多,所以有壹種觀點認為妻子的角色有點類似於妓女。尤其是傳統婚姻,男人花錢把女人娶回家,從此女人在性生活上照顧男人,為他生孩子。

《性心理學》說,壹個在賣淫中出賣自己的女人和壹個在婚姻中出賣自己的女人,“只是價格和持續時間有壹點不同”。

即使是做妻子的女人,犧牲也比妓女大。妓女雖然地位卑劣,但她沒有出賣肉體,她還有人身自由。但作為妻子,她卻葬送了很多權利,比如失去了對孩子、工作、財產甚至自己身體的控制權,把自己的生活“出賣”給了婆家。

當然,這種說法可能有點誇張,但不可否認的是,女性在婚姻中的犧牲要比男性大得多。

綜上所述,每當人們說壹個女人要“嫁”給XX,或者壹個男人要“嫁”給XX,都會有壹種奇怪的感覺,尤其是那個女人曾經很厲害很成功的時候。

更何況“娶老婆”這種說法對男人來說也是壹種壓力,比如他要承擔買房買車等很多經濟壓力。

真正平等的婚姻不應該是“結婚”,不應該是其中壹方完全退出原來的生活,委身於另壹個家庭,也不應該是擁有或壟斷,而應該是兩個獨立的個體退出原生家庭後的重聚。其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壹起面對生活,互相鼓勵,獻出自己的愛和奉獻。讓靈魂通過家庭生活進壹步進化。否則,所謂的“婚姻”,其實只是披著婚姻外衣的掠奪。

當然,婚姻和婚姻只是壹種說法,真正的焦點是背後不平等的婚姻制度。但是,鑒於語言的強大力量,有必要對這種說法稍加改進。在提倡兩性權利平等的當下,語言確實需要與時俱進。

所以,可以從自己做起。說到婚姻,我們應該少講“我娶妳”“我娶妳”而用“我們結婚”來代替,就像外國的“結婚”壹樣。

我娶了妳,不代表我“嫁”了妳,我還是我;

這並不意味著妳“嫁”給了我。我不是妳的對象和附屬品,而是我的夥伴,壹起承擔生活的艱辛,壹起進步。

我相信在這樣的思考下,壹段真正深刻的關系就會產生。

參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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