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底到19年初,隨著西方國家無產階級革命運動的逐漸興起,工人階級強烈要求廢除原有的《工人條例》,頒布法律縮短工作日;要求增加工資,禁止使用童工,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給予特殊保護,實現社會保險。迫於上述形勢,資產階級政府制定了限制工作時間的法規,促使了勞動法的出現。英國於1802年通過了《學徒健康與道德法案》,這是現代勞工立法的開端。到1864年,英國頒布了適用於所有大工業的工廠法。1901年英國頒布的《工廠和作坊法》對工作時間、工資發放的日期和地點、建立與產量成比例的工資制度等作了詳細規定。1839年,德國頒布了《普魯士廠礦條例》。法國於1806年頒布了《工廠法》,於1841年頒布了《童工和未成年工保護法》,於1912年頒布了《勞動法》。進入20世紀後,西方主要國家大都相繼頒布了勞動法規。1802之後的百年間,西方國家的勞動立法從民法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法律部門。
二戰前的勞動立法第壹次世界大戰後,由於國際無產階級鬥爭的高漲,西方國家制定了許多勞動法。1918年,德國頒布了《工時法》,明確規定產業工人八小時工作制,還頒布了《失業救濟法》、《工人保護法》、《集體合同法》,都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工人的利益,適當限制了資本家的權益。
到了20世紀30年代,西方國家的勞動立法出現了兩種不同的傾向:壹種是以德國、意大利、日本為代表的法西斯國家,不僅廢除了已經頒布實施的改善勞動條件的法律,還把勞動立法作為實現法西斯獨裁、進壹步控制勞動者的工具。另壹種是以英美為代表的壹些國家,為了擺脫經濟危機,對勞動者采取了壹定的優惠政策。在1932 ~ 1938期間,英國先後頒布了幾部法律,旨在縮短女工和青年工人的工作時間,落實帶薪年休假,改善安全衛生條件。美國1935年頒布的《全國勞動關系法》(瓦格納法)規定,工人組織的工會和工會有權代表工人與雇主簽訂集體合同。1938年頒布了《公平勞動標準法》,規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最高工作期限,以及超過期限支付工資的方式。
俄國十月革命後,1918年頒布了第壹部《勞動法》,1922年又頒布了壹部更加完備的《俄羅斯聯邦勞動法》,反映了工人階級地位的變化和國家對勞動者和勞動者的態度。它以法典的形式使勞動法完全脫離了民法的範疇。
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勞工立法戰爭,資本主義的普遍危機進壹步加深,資本主義國家產生了壹批現代反工人立法。比如美國國會1947通過的《塔夫脫-哈特爾法案》,將工會變成了受政府和法院監督的機構,禁止工會利用工會經費進行政治活動;規定要求廢除或變更集體合同的,必須提前60天通知對方。在此期間,禁止罷工或工廠關閉,由聯邦仲裁和調解局進行調解;其中規定,政府有權下令將總罷工延期80天,並禁止* * *生產者擔任工會職務。再比如1947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捍衛勞動自由法》,也是鎮壓工人運動的法律。到了20世紀60年代,西方國家的勞動立法出現了新的趨勢。在工人運動的壓力下,主要國家相繼頒布了壹些法律來改善工作條件和待遇。例如,法國頒布了改善工作條件、男女同工同酬和限制勞動中種族歧視的法律。日本在1976年修訂了勞動基準法,還制定了最低工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女工福利等法律。
20世紀70年代以後,蘇聯的勞動立法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70年頒布了蘇聯和參加國勞動立法大綱,後來參加國根據這壹立法大綱頒布了自己的勞動法典。東歐國家在20世紀50年代相繼頒布了勞動法,到了60、80年代,除保加利亞等壹些國家外,羅馬尼亞、匈牙利、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阿爾巴尼亞、波蘭、南斯拉夫等大多數國家都重新頒布了勞動法。經過近兩個世紀的發展,勞動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並在世界各國的法律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
中國的勞動立法中國的勞動立法出現在20世紀初。民國時期,北洋政府農商部於1923年3月29日頒布了《工廠暫行規則》,內容包括最低雇傭年齡、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童工和女工工作限制、工資福利、補充教育等條款。國民黨政府沿襲清末民法草案的做法,將勞動關系作為雇傭關系納入1929 ~ 1931的民法;1929年6月頒布的工會法,實際上是壹部限制和剝奪勞動者民主自由的法律。
為了維護工人利益,中國* * *產黨領導下的中國工會書記處於1922年開展了大規模的勞動立法運動,提出了《勞動法綱要》第19條等等。這部代表勞動者利益的勞動法大綱,當時並沒有得到政府的確認。
只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根據地,才出現了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勞動立法。1931年165438+10月7日,中華蘇維埃工農兵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勞動法。抗日戰爭時期,邊區政府也頒布了許多勞動法規,如《晉冀魯豫邊區勞動保護暫行條例》(1941 11)。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48年8月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通過了《關於中國工人運動當前任務的決議》,對解放區的勞動問題和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原則提出了全面而相當詳細的建議。各解放區人民政府也頒布了許多勞動法規。這些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立法提供了豐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