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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和法國的教育體制是怎樣的?

法國的教育制度法國屬於中央集權國家,長期以來實行高度集權的教育治理。政府高度重視教育,確立教育的優先地位,強調公民接受教育的平等權利和機會;規定中小學實行學校、家長、學生合同制;成立“全國教學大綱委員會”,定期審查修改教育內容,改革學制,簡化考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鼓勵大學畢業生從教,建立教師培訓學院,強調教師繼續教育的必要性;重視教育改革,重點是消除教育治理中的官僚主義和加強技術教育,強調教育、科學研究和企業發展的緊密結合。法國強調教育治理的壹元化,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礎教育。基礎教育的結構全國統壹,小學五年,初中四年,高中三年。初中分為三個階段:適應階段、中級階段、專業定向階段。高中階段分為確定階段和最終階段。法國基礎教育雖然統壹,但在小學和初中拓寬知識面的基礎上,高中教學越來越註重學科選擇的多樣化。設有文科、經濟與社會、理科三大專業和第三產業科學與技術、工業科學與技術、實驗科學與技術、醫學社會科學四個技術專業供學生選擇。法國的職業高中屬於短期教育,學制兩年。通常唯壹的出路就是就業,做壹般的技術工作。但是,對於進入職業高中的優秀學生,政府為他們打開了進入普通高中和技術高中的渠道。近年來,法國借鑒分權國家的教育治理經驗,將部分權利下放給地方政府。地方教育管理分為三個層次:地區、省和市管理,地區負責高中和壹些專科學校;省裏負責初中;該鎮負責小學和幼兒園。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定中小學教育規劃,分層次負責中小學基本建設和日常教育經費投入及其日常教學管理。例如,裏昂國王瑪麗的市政府分配學校的日常開支。以壹所只有200名學生的小學為例,壹年就花了40萬法郎。同時,在人事管理上,要減政放權,將中小學教師由州管改為學區管;賦予小學教師新的職責,教師在教學安排和教學方法上有更大的自主權。其他方面,如學制、教學大綱、教材管理等,也逐步放權,逐步改革,形成了多元化的教育治理體系。法國中小學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作為學校的壹員,既是校長又是老師。法國的校長和老師壹樣,都是國家公務員。任命權在國家,不在學校,工資由教育部直接發放。法國的校長選拔非常嚴格,既註重資歷,也註重經驗。競爭校長職位的教師必須通過嚴格的考試和培訓。這些措施既保證了校長的素質,又提高了他的權威。[1]法國高等教育體系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法國所有公立大學都是免費的,只需要交壹定的註冊費(200元左右?)。法國高等教育歷史悠久,有80多所大學,300多所專業大學和研究中心。發達的教育體系保證了法國高等教育的質量,文憑國際認可,學費低廉。2004年,法國大學開始實施與國際接軌的LMD教育體系,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Licence)為期三年,畢業後獲得基礎大學文憑,相當於中國的學士學位;第二階段(馬鋼)為期兩年,畢業後獲得碩士學位;第三階段(Docteur)為期三年,畢業後可以獲得博士學位。申請進入第壹階段學習的學生必須通過法國大使館的法語考試。法國大學接受獲得國內大學錄取資格的中國高中畢業生到法國讀本科;中國大學的學生可以去法國大學學習;中國大專和本科畢業生可以去法國讀碩士。法國高等教育體系多元化,不同類型的學校教學目標不同,課程設置和錄取條件也不同。很多公立和私立學校都有自己的優勢。公立學校由國家資助。相比之下,學費幾乎是免費的。按照教學機構的劃分,教學機構有三種:(1)綜合性大學:遍布法國的87所綜合性大學,通過各學科的劃分實施基礎和應用教學,分為短期和長期學制。入學要求:招收具有法國高中會考證書或同等學歷的學生向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將根據其材料擇優錄取。(註:由於中國的高中畢業證不能等同於法國的高中會考證書,所以對中國學生的錄取要求僅限於已收到中國大學錄取通知書,並且是中國大學的在校生或畢業生。)整合大學教育意義下的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文憑都是國家文憑,第壹階段是大學基礎知識教育的實施;第二和第三階段的學習傾向於專業化。(2)重點院校:重點院校為政府機關、工業和服務業培養工程師、高級管理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他們中的許多人屬於各個政府部門,負責培訓工程師、教師和行政人員。其中壹些學院(如國家行政學院和師範學院)是法國的壹大教學特色。另外還有私立學校(比如壹些商業學校,工科院校),國家審核後可以承認。學院是壹個長期的學制,周期為五年。入學要求:入學要求嚴格,學校根據其法國中學入學考試成績和申請材料擇優錄取。選調生需要經過兩年的預科班(或者通過1到2年的綜合性大學學習)參加全國統考。被錄取的學生將繼續學習三年,未被錄取的學生可以進入綜合大學第壹階段。(3)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在藝術和建築等創造性領域開展高等專業教育。屬於長期學制。入學要求:大部分學校自行組織入學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除了長期學制,法國的短期職業教育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德國教育體系

德國基本法賦予每個人受教育的權利。

德國的教育政策是鼓勵學生自由發展個性,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和能力自由選擇學校、訓練場所和接受教育的方式。德國對教育投入巨大,從小學到大學實行全費制義務教育。

壹、義務教育

根據德國基本法的規定,整個教育都在國家的監督之下。教育的管轄權屬於聯邦政府和州文化教育部。然而,教育立法和行政的大部分職能和權力屬於各州。國家文化和教育部長聯席會議協調國家教育事務。德國實行10年普通義務教育。孩子3歲可以進幼兒園。6歲上小學,小學學制4年。中學分為普通中學、實用中學、文科中學、綜合中學。普通中學學制4-5年,其畢業生大多經過三年職業教育成為技術工人。實用中學學制6至7年,是為社會培養不同層次的工作人員;文科中學學制9年,其畢業生可憑高中畢業考試成績申請進入大學,無需高考。進入大學之前,壹般需要接受13基礎教育。綜合中學提供實踐、文理與實用文理相結合的多種綜合教育。在綜合類學校,無論是註重實踐的學生,還是註重文理的學生,都是壹個學校的。綜合中學可能更容易合作,或者聯系更好。合作綜合中學保留了傳統單科學校整合不同學科的框架。這樣的結構會充分發揮不同的能力,有更大的活動空間。統壹綜合中學不再分科。把不同能力的學生放在壹個更統壹的班級裏。這個學校的學生五年級或者六年級都是壹個班,上課時間沒有區別。成績的好壞取決於自己的表現。

第二,高等教育

第壹類:

1.大學,壹般來說,綜合性大學有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理科(Naturwissenschaft)、工科(Ingenieurwissenschaft)、法學(Rectswissenschaft)、醫學(Medizin)、經濟學(Wirtschaft)、社會學(Sozialwissenschaft)、神學(Thelogie)等學科。例如,海德堡大學和哥廷根大學都是綜合性大學。這類大學是教學研究的學術型大學,有權授予博士學位。

2.Technische Uinversitaet壹般指科技大學,或技術大學,在中國也被稱為技術大學,學科有科學、工程、經濟和管理等。例如:慕尼黑工業大學和柏林工業大學。這類大學是教學學術型大學,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3.Technische Hochschule壹般指具有工科特色和科學、經濟等學科的多科性工業大學,或技術類高等學府。例如:達姆施塔特高等技術學校和亞琛高等技術學校。這類高校主要是支持應用型人才。它有授予博士的權利,屬於壹所教學研究的學術性大學。

4.主要分布在黑森州和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它整合了不同的高等教育機構,提供了多種多樣的學術體系。專業院校有兩種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制,畢業就是發兩種類型的畢業證。擁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屬於教學研究的學術性大學。

第二類:

Fachhochschule壹般是單學科或多學科的學校,在中國也稱為高等工業學院或技術學院。這類學校主要培養實用型人才。學校規定入學時和畢業前要有壹段時間的實踐活動。這類學校的畢業生實踐經驗豐富,動手能力強,頗受工業部門和社會歡迎。這類學校沒有授予博士學位的權利。

第三類:

Paedagogishe Hochschule主要培訓中小學和學前教師,以及特殊教育教師。

第四類:

kunst hoch schule und Musik hoch schule主要培訓藝術和音樂專業人員和教師。

三、學位制度:

德國大學有三種畢業考試:學校考試、國家考試(Staatsexamen)和教會考試,授予不同的畢業資格。畢業考試和畢業論文通過後授予學位。學位有四種主要類型:

1.工程碩士:Diploma-Ingenieur,或Diploma-Ingenieur (FH),特別是Fachhochschule畢業文憑。除了工科學位,還包括理科、經濟學、社會科學、人文藝術。授予這類學位要求學生的專業範圍和相關知識非常廣泛。壹般要求先修完第壹專業,再修完第二專業,在國內也叫主專業和副專業,這樣畢業生就業面廣。獲得碩士學位後,成績優秀者可以申請博士學位。

2.文學碩士學位:教師。文科碩士學位授予語言、文學、社會學、經濟學專業的畢業生,以及理工科結合的文科。為了方便就業,德國規定文學碩士學生必須完成兩個專業。德國文科碩士學位相當於英美碩士學位,成績優秀者可以申請博士學位。

3.神學碩士學位:神學碩士

4.博士學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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