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反補貼;出口;政策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貿易的快速增長和巨額貿易順差引起了其他國家的不滿,紛紛采取措施對中國出口產品設置貿易壁壘。特別是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承認或靈活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帶有歧視性“替代國”的反傾銷措施將逐漸淡出歷史舞臺,反補貼將成為國外阻止“中國制造”的首要貿易措施。因此,我們有必要分析中國遭遇反補貼的原因,及其對中國的影響,並為今後的反補貼案件提供壹些對策和策略。本文將圍繞以上三個方面展開。
壹,中國采取反補貼措施的原因
1)對發達國家貿易順差擴大。
自2001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中國對外貿易持續快速發展。比如2001到2006年,進出口貿易年均增長率為24.85%,出口貿易為25.78%,進口貿易為23.82%,貿易順差為54.8%。在與許多國家的貿易中,特別是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貿易中,中國處於巨額貿易順差的地位。以美國為例。在2001到2008年的中美貿易中,中國壹直處於貿易順差的地位。與2001相比,2008年中國對美國的貿易順差達到17086億美元,增長了6倍。這些巨大的貿易順差引起了其他國家(尤其是歐美)的不滿。為了減少貿易逆差,保護國內企業,緩解國內壓力,改善貿易環境,他們可能會對中國發起反補貼調查。同時,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壹些發達國家大多具備發起反補貼訴訟的法律基礎和實踐經驗,反補貼措施很容易成為其貿易保護手段。
2)其他國家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承認。
壹直以來,西方國家普遍認為,在非市場經濟國家,政府控制生產資料,很難明確區分生產成本和政府補貼。因此,反補貼法不適用於非市場經濟國家。然而,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和對外貿易的增長,越來越多的國家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自2004年4月新西蘭率先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以來,截至2008年2月,全球已有77個國家相繼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3]因此,隨著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國家越來越多,使用歧視性“替代國”的反傾銷措施將逐漸淡出歷史舞臺,而針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的反補貼調查將逐漸增多。例如,2005年7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美國貿易權利法》,改變了美國23年來對“非市場經濟國家”不適用反補貼法的政策,其引導和示範效應很大,這表明中國開始面臨國外反補貼調查的嚴峻挑戰,反補貼調查將成為中國外貿發展的新威脅。
3)中國的出口戰略容易引起反補貼措施。
長期以來,我國出口企業主要依靠國家出口補貼政策、生產補貼政策以及生產市場原材料和人力資源價格相對低廉的比較優勢參與國際貿易和國際競爭。出口增長方式以數量為主,出口產品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采取低價策略引領國際市場。低價競爭不僅是反傾銷措施的引擎,也是反補貼措施最直接的誘因。
二,反補貼措施對中國的影響
1)削弱中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
我們的產品主要以低價參與國際競爭。如果其他國家對中國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企業會受到很大影響。此外,如果企業被判定補貼,企業在進口國將面臨高額反補貼稅,如果企業不應訴,很可能被判定遠高於應訴的反補貼稅。整個過程無疑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削弱了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價格優勢,削弱了我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
2)對其他國家有負面的示範和傳導作用。
反補貼調查會對其他國家產生強烈的負面示範效應。如果壹個國家對中國的反補貼調查成功,會給其他國家傳遞壹個不好的示範效應。反補貼調查也具有傳導效應。政府部門在填寫反補貼應訴調查表時提供的相關信息,可能會在今後的反補貼案件中使用,某壹產品的反補貼調查結果將成為調查其他產品的依據。調查國政府在其公開裁決中引用的材料也可能被其他國家用來對被調查國發起新的反補貼調查,從而對被調查國產生壹系列不利的連鎖反應。
3)影響全產業鏈,影響範圍廣。
反補貼調查不同於反傾銷調查。反傾銷調查通常是針對個別產品發起的,每個案例互不適用。然而,反補貼調查往往會影響補貼產品所涉及的上下遊產業乃至整個產業鏈,相關證據往往被用來支持其他產品,從而對出口產品造成廣泛損害。
4)影響中國產業政策的實施。
反補貼調查不僅涉及到企業的管理,還涉及到國家對企業所在行業的產業政策。反補貼調查無形中迫使政府減少對相關產業的支持,無疑幹擾了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整體經濟計劃和發展戰略。它的負面影響是廣泛而深遠的。
三,中國應對反補貼措施的對策
面對反補貼的新形勢,我們現在應該考慮的緊迫問題不再是反補貼能否適用於非市場經濟國家,而是應該積極尋求反補貼的對策。結合他人的研究,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應對反補貼措施。
1)改變產品出口策略,出口市場多元化。
總體來看,我國外貿產品以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貿易對象國以發達工業國為主。出口的基本重點是刺激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而不是直接服務於公共消費福利的提高。然而,這種以傳統的粗放型創匯為主要目標的外貿增長方式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知識經濟的要求。因此,中國的產品出口應該從過去的“輕重量”、片面追求出口產品數量,轉向註重優化產品結構、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和貿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