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壹
反對搭便車的概念。順風車的概念是車主先發起我要從A地到B地,然後乘客在平臺發出搭車需求,後臺與之匹配。但很多情況下,滴滴是乘客自己發出需求後才發現的,這違背了搭便車的概念。
問題2
違反拼車規則。按照我市規定,私人小客車的分攤費用僅限於車輛的油費和過路費。此外,拼車平臺和拼車服務商不得收取時間計費或任何其他費用,而滴滴順豐則采用這種定價方式自行定價。
問題3
拒絕訪問數據,監管難度大。我市道路運輸部門要求滴滴公司將順風車數據接入行業管理部門的信息平臺,以便加強管理。而滴滴平臺至今沒有接入,給行業監管帶來困難,也存在安全隱患。
問題4
乘搭順風車跨區域非法營運擾亂客運秩序。交通執法部門在執法實踐中發現,不少滴滴司機以滴滴順風車的名義從事跨區域非法營運,與管理部門客運發生沖突,擾亂了客運市場秩序。
對於上述問題,相關部門多次約談滴滴平臺,責令滴滴出行整改規範,但目前滴滴並未規範達標。
上述問題中,監管部門最擔心的是第三個問題,因為這涉及到乘客的安全。據相關監管部門負責人介紹,第三個問題是滴滴平臺在面試中最不願意“讓步”,因為涉及到核心商業利益。監管部門的態度也很堅決:有什麽商業利益比安全更重要?
對於滴滴出行在重慶出現的問題,滴滴重慶方面表示,他們壹直在積極溝通和整改,但重慶辦公室對相關情況沒有最終決定權,最終需要由總部決定。
雲觀公安昨日約談重慶分行。
在運管部門指出滴滴出行在重慶運營中存在四類問題的基礎上,27日下午,重慶市運管局、重慶市公安局客運支隊約談滴滴重慶分公司,提出了壹系列具體整改要求。
滴滴從2014進入重慶。在其運營的四年間,因不符合國家和重慶市道路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未取得行政許可。
27日下午,重慶市運管局會同市交通行政執法直屬支隊、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客運支隊約談滴滴重慶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其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政策,盡快取得網約車合法經營的行政許可。
“在運輸過程中,應該把乘客的安全放在第壹位,全力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而不是把利益放在第壹位。”重慶市運管局副局長、交通行政執法直屬支隊支隊長陳衛東在接受采訪時說。
陳衛東向滴滴重慶分公司提出11要求。首先,滴滴應該盡快拿出具體的時間表,迫使其推進和完善相關整改措施。要盡快將重慶滴滴平臺範圍內的車輛和司機的真實數據接入政府監管平臺。
陳衛東指出,滴滴重慶分公司要盡快建立投訴處理制度,拓展投訴處理渠道,確保接到投訴後,能夠通過各種方式及時回復。要查找管理漏洞,加大不合規違規車輛清理力度,保障老百姓出行安全;按照網約車“壹城壹策”的原則,滴滴重慶分公司的整改方案拿出來了。
采訪中,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客運支隊相關負責人指出,滴滴需要加強管理模式。目前滴滴公司對司機的管理是脫節的,需要進壹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加強預案演練。公安部門會不定期對平臺進行抽查,希望滴滴公司能夠落實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8月26日約談滴滴公司總部時提出的要求,防止類似事件在重慶發生。
約談中,上述兩個職能部門還要求滴滴重慶分公司盡快將約談內容上報總部,並及時反饋。
滴滴重慶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要求進行匯總,上報總部及時整改落實。
新聞鏈接
重慶已率先投入使用。
網絡汽車管理服務系統
如何解決網約車的安全問題?重慶相關職能部門壹直在行動。據了解,重慶已率先投入使用“網約車管理服務系統”。
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客運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2016 16年2月正式頒布的《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無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等條件。最近,
據了解,目前我市網約車平臺註冊車輛24.9萬輛,駕駛員24.3萬人。網約車公司沒有條件全面真實地了解司機的身份信息,是否有酒駕、毒駕甚至犯罪記錄。
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客運支隊在全國率先開發應用“網約車管理服務系統”,並按照《辦法》要求對加入網約車的駕駛員進行資格核驗。
網約車平臺在招聘司機時,只需向公安機關申報司機身份信息,警方會對司機信息進行核實。截至目前,共驗證司機38249人,失敗率8.4%。
本文來源:重慶晨報上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