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電腦修了半年,修了四次。至今沒有修好。我能要求退款嗎?

電腦修了半年,修了四次。至今沒有修好。我能要求退款嗎?

這個問題妳問對人了,讓百度知道明星來回答妳吧!

1.根據國家頒布的電腦三包規定,電腦整機保修期限為1年,主要部件主板三包期限為2年。如果妳購買的電腦的保修卡(或發票等憑證)上註明主板保修3年,根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四條,銷售者應當承擔三包責任。

根據第八條規定,微機商品三包期分為整機三包期和主要部件三包期,修理時間從三包期內扣除。

2.如果整機三包期為1年,按照13條和14條的規定,兩次修理後可以更換機器。但是妳的已經超過了1年的保修期,只能保修。

3.即使整機保修期超過1年,在規定時間(30天或60天)內未修理的,也可以根據第23條或第24條的規定進行更換。這個只要是在三包期內!

法律依據: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cn/xxgk/bmdt/200707/t 20070718 _ 183398 . htm

第四條本規定是對微型計算機產品實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制定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本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微型計算機產品的三包期分為整機三包期和主要部件三包期。三包有效期詳見實行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三包有效期從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而延誤的時間和無配件可修。三包有效期的最後壹天是法定節假日的,節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後壹天。

第十三條在整機三包期間,微型計算機主機及外圍設備出現《微型計算機產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更換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產品。

第十四條產品在整機三包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也無性能低於原廠產品的同品牌產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照發票價格壹次性退還貨款。

第二十三條因修理者自身原因造成修理期超過三十日的,銷售者應當憑發票和修理記錄負責為消費者更換同規格、同型號的商品;如果賣方沒有原廠規格型號,應調換性能不低於原廠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四條在三包有效期內,生產者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提供零配件修理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態中註明,由銷售者憑修理者提供的發票和修理記錄負責為消費者更換同規格、同型號的商品;如果賣方沒有原廠規格型號,應調換性能不低於原廠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五條銷售者按照規定對消費者退貨、換貨,屬於生產者、供應商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應商追償,或者依據購銷合同處理;屬於修理者責任的,應當依法向修理者要求賠償,或者按照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處理。生產者、供應商賠償後屬於修理者責任的,應當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照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處理。

第三十條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實行三包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申訴機構申訴,申訴機構應當責令其按照三包規定處理。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要求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處罰並予以公告。

第三十壹條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照本規定實行三包的,消費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規定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達成仲裁協議,申請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裁決,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當村官需要什麽?
  • 下一篇:了解民法急需,1020字論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