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清楚這不是犯罪。刑法上有相關或者類似的罪名,需要女方不情願。這在妳的情況下是不存在的。
道德上妳應該為此負責,但法律上妳沒多大責任。訂婚不是結婚的法定條件,而是壹些地方的習俗。如果妳們訂婚了但沒有結婚,那妳們就不是夫妻。如果不是夫妻,就沒有婚姻法中夫妻的責任。
所以從法律上來說,不需要向對方支付賠償。但是,如果生了孩子,事情會很麻煩。第壹,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妳要撫養他/她(包括奶粉、教育費用、生活費等。).第三,妳要給他註冊。如果妳想登記,妳必須有出生證明。想辦出生證,就得有結婚證。但是妳沒有結婚證,光是登記就夠妳忙的了(可能各地規定不壹樣)
想從根源上解決,第壹,孩子生不出來;第二,妳得給對方壹些補償,否則他們會壹直找妳,甚至在妳單位鬧事,所以對方壹定要安撫。妳們最好協商解決,解決後形成書面材料。
在談判過程中,妳最好解釋壹下為什麽不想在壹起。這個想法壹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不要欺騙別人的感情。
2.新婚姻法中,女方訂婚未結婚是否受到保護?
合法夫妻是指經過婚姻登記手續旅行的人,而訂婚只是壹種民俗,不能定性為婚姻。
因此,在雙方未能成為夫妻之前,雙方準備結婚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如金飾等,可以要求退還。
法律依據如下:(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法律上如何定義訂婚?
1,約定性質
婚約在法律上是壹種契約行為,是壹種身份契約。這個身份契約
有幾個特點:
1.該約定不得通過代理訂立,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婚約必須是男女之間的。
只有雙方都認同,才能成立。
2.只有具備法定婚約能力的人才能從事婚約。目前法律關註的是訂婚。
能力的定義是以年齡為標準的:男人滿十七歲,女人滿十五歲。
違反這壹規定訂立的婚姻合同,婚姻合同不是無效的,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無效。
經理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他們的婚約必須是
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3.婚約不應強制執行。訂婚雖然要遵守,但是男女雙方也要遵守。
人的意誌。壹方不履行的,不能強制執行。
2、違反婚約
法律上已經訂婚,但不願意未經對方同意單方面履行。
合同構成“違反約定”,後果是必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財產損害賠償。也就是說,妳可以要求金錢賠償。
2.精神損害賠償。如慰問金,其數額根據雙方俱樂部來衡量。
社會地位,經濟能力,教育水平,以及所受的苦難。
3.解除婚約
解除婚約不同於違背諾言。違反婚約是單方面的違反,而解除婚約則可以
可以分為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1.雙方解除:雙方同意解除婚約並要求賠償損失後,向對方明確表示。
完全不壹樣。
2.單方解除:必須基於法律特別規定的原因,如對方與他人訂婚,
或者和別人結婚,可以單方面解除婚約。另外,是受害的壹方。
“宣布禁止生育”,即出現精神喪失、精神衰竭或通奸行為。
性關系,這種情況可以讓對方考慮單方面解除。合法的單方解除婚姻
合同不是違反約定,也不承擔法律賠償責任。
4.訂婚了不想結婚怎麽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而第(2)項和第(3)項的適用須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僅僅依靠法律的規定是很難解決類似糾紛的。
壹方面,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想法:女方提出解除婚約的,女方應當返還男方的彩禮;如果男方要求,女方可以不還。因為解除婚約後,吃虧的是女方,要求她返還彩禮不公平。
而且彩禮的具體數目很難認定。如果雙方的彩禮交付只是在雙方家庭中完成,沒有證人在場,更不可能有類似的收據,取證困難;在訴訟中,原告通常是男方,被告是女方。
現實生活中,壹男壹女訂婚,彩禮壹般由男方家支付給女方家。壹男壹女形成財產關系時,實際控制財產的可能是女方、其父母、媒人或其他人。
彩禮不受女方本人支配時,很難返還。
5.我剛訂婚,還沒結婚。
訂婚後,妳們家有沒有收到對方家的禮物或者其他財物?如果有,全部退回。
等對方再去妳家鬧事,讓妳家人報警。如果之前收了禮,還給了對方,如果對方不收,最好直接當著警察的面還。然後告訴警察他們威脅妳。
不管是拆妳的房子還是砍死妳,妳都得報警。如果對方敢對妳怎麽樣,馬上打官司。
在返還禮金的情況下,妳家根本不需要補償他們家任何東西。相反,如果他們膽敢對妳的家庭財產或人身傷害有任何損害,妳可以向他們的家庭索賠。這壹切只要告上法庭,都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對方還在惡意騷擾妳,妳可以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出現在妳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