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堅強而有決心。當她知道李佳聽信了孫福的巧言令色,為了女兒的錢而不得不去見父母並背叛她的時候,內心的痛苦和憤慨是可想而知的。杜十娘的冷笑顯示了她的尊嚴,顯示了她的剛毅。最後,她“有意裝飾”自己,也用美麗的形象來維護自己人格的美麗和尊嚴。
杜十娘壹怒之下沈下了胸膛,然後自己跳進了船裏。西方人想問,她為什麽這麽做?在西方人看來,杜十娘是為李家的背叛而死的,但她為什麽要沈寶呢?所以我不明白。其實這是因為中國的文學作品並沒有真正刻畫中國女性的復仇心理,所以西方人不理解。
中國女性自古以來就有壹種獨特的復仇情結,即她們死後,以對待敵人的罪行——最好是死罪——用輿論來壓迫政府,以此來要求敵人復仇。
其實杜十娘在丟失寶箱後當眾自盡,是她選擇復仇的最好方式。她已經看透了李佳是個偽君子,所以她不僅要沈寶讓只認錢的李佳心疼,還要用自己的死來喚起身邊的人,尤其是用輿論來壓迫政府調查李佳,調查他的逼死罪。請看《明朝演義》中的這段話:“岸上聞訊而來的船上人員和路人,無不痛斥李甲的浮躁和孫福的殘忍。趁眾人議論紛紛,杜十娘拿起寶箱,跳進涼水裏,壹眨眼就不見了。”
中國古代的法律可以說是按成語辦事,所謂“冤屈為先債”,並不太重視直接傷害人死亡的證據。壹百個人看見杜十娘自己跳下船淹死了。而中國的政府卻因為壹百個人看見,就想懲罰李嘉的逼死罪——這個罪在西方可能不存在。西法會認為杜十娘自殺,李佳沒有推她,李佳與杜十娘的死無關。壹百個人都看到了,不正好證明了他的清白嗎?
中國人的思維更多的是發展和辯證的普遍聯系,而中國人更關註和看重輿論環境。杜十娘很清楚,如果要處罰李甲,政府的法律裏有“逼死”條款。怎麽讓政府決定?就是利用中國人民協會的特點和中國人民輿論的力量。中國人的證據思維及其所體現的理性與西方不同。在杜十娘死亡壹案中,與李甲無關的自殺,變成了李甲逼死他的案件。中國古代的法律是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礎上的,這種法律在壹定情況下是可以根治李甲犯罪的。在李佳的罪行被處理之前,李佳的名聲已經變壞了。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判處有期徒刑10年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要實現這壹切,杜十娘很清楚,代價是搭上自己的命。她義無反顧地這樣做了,她也是中國無數這樣做的女性的代表。由此可見歷史上中國婦女的社會地位。他們要想得到法律的幫助,就必須用生命在同情的輿論中獲得最大的證據力量,獲得判斷的優勢,讓敵人壹舉滅亡。這種報復方式是壹種令人震驚的力量。
從杜十娘罵孫富、李甲、投河自盡可以看出,杜十娘有著自尊、自愛、堅強、守信的品格。而李佳則是壹個懦弱、自私、固執己見、奸詐的富家子弟。這種性格上的差異,預示了杜十娘的悲劇。
就算李甲知道杜十娘的箱子裏裝的是價值百萬的寶玉,而且他父母性情嚴厲,他以後也能衣食無憂。李甲不可能壹輩子忠於師娘,因為李甲是富家子弟,也是紈絝子弟,對杜十娘的感情是真的,但壹旦與他的終身利益和家庭地位發生沖突,就會動搖。他不可能是超越他那個時代的人,不可能脫離他的生活環境。所以李甲不可能壹輩子忠於杜十娘。
那麽,杜十娘的悲劇是偶然還是必然?從情節的發展過程分析,杜十娘的悲劇有很多偶然性,但這些偶然性都是當時社會環境孕育出來的必然性。在傳統道德觀念中,女性的依附地位和妓女卑微的社會地位,以及利益關系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與杜十娘追求的純情格格不入,造成了杜十娘悲劇的必然性。
也許妳會說杜十娘有不為人知的寶箱。她可以救贖自己,或者另尋知己,或者泛舟江湖,但她選擇沈入河底。為什麽?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這個問題:杜十娘追求的不是短暫的歡愛,也不是正式的婚姻,而是壹種真正的彼此珍惜和尊重的感情。在她漫長的妓女生涯中,她飽受欺淩。當她辛辛苦苦終於轉好的時候,卻被騙了,被買賣了,被拋棄了。在這個人格、尊嚴、良心、情感被當做商品交易的社會環境中,她追求真愛的理想破滅了,於是她選擇了與死神搏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