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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有哪些建議?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壹項監督制度,我國有相當多的法律法規從處罰的角度規定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但由於很多執法人員在工作中不能嚴格執行規定,導致其權利在很大程度上被濫用,因此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就顯得尤為重要。壹、規範各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截至目前,全國各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都建立了相應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在梳理權力清單的基礎上,對常用的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處罰標準,並根據上位法的改廢情況及時調整。如安徽省工商局於2006年7月1日實施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考執行標準》,對保障全省工商系統公平公正執法,規範基層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起到了積極作用。2006年,廣東省工商局制定了《廣東省工商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方案》及其業務軟件應用實施方案,借助信息化手段在案件管理系統中實現。2009年制定了《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暫行規定》。在2004年分級的基礎上,福建省工商局於2012年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並於2015年啟動修訂程序,初步完成了35部法律法規中《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適用基準》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省級(含副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出臺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意見,充分考慮了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進壹步豐富了總局關於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意見的具體內容,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履行職責情況良好,在地方政府行政執法考核中名列前茅,得到地方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二。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七個問題《監督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體系,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運用信息技術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目前,基層在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過程中存在七個方面的問題。1.在各地執法實踐中,同案不同罰現象時有發生,與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2.任意基準信息不公開。各地出臺了詳細、量化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但沒有以本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形式發布,也沒有通過政府和部門門戶網站、公告欄向社會公布。3.行政處罰決定書說合理性不足,特別是沒有說明不予處罰、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從重處罰的情節、理由和法律依據。4.壹些地方在梳理權力清單時,沒有及時更新修訂後的法律法規,導致法律依據不準確。5.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標準和基準未能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法律法規修訂、職權調整、機構改革和監管方式轉變實現同步動態管理,下壹步面臨與權力清單對接的問題。6.壹些基層執法人員對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壹些基層執法人員認為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就是行政執法部門給自己念了個“緊箍咒”,束縛了自己辦案的手腳,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主動性不夠。7.自由裁量基準有時很難把握。壹些行政處罰涉及多種形式的違法行為,難以全面列舉每種基準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導致壹些執法依據與現實脫節。比如,壹些行政相對人即使按上限處罰也難以起到震懾作用,壹些弱勢群體的罰款即使按下限處罰也難以落實。三。關於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建議1。建議加快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和基準的電子化進程,實現與案件管理系統等執法平臺的及時銜接,加強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的研究,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訂、調整和完善。2.繼續加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業務理論培訓,擴大培訓範圍,創新培訓模式,確保執法人員能夠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3.從立法層面進壹步細化具體的操作性規定,對籠統模糊的法律條款進行明確界定。在什麽情況下,什麽條件下,什麽樣的處罰(種類、幅度),分類制定具體標準。通過部門規章,確立自由裁量行為的工作標準,確定行政處罰過程中自由裁量權的適用,確定具體的操作規範,掌握具體處罰的統壹標準。4.建議國務院法制辦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制度和適用情況進行調研,以促進國家執法機關完善和正確行使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可見,我國壹直在不斷努力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合理化建議可以極大地改善執法漏洞,避免權力濫用,提高基層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認識,提高專業能力,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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