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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在職研究生

1.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在職人員高級課程研討班(申請同等學力碩士)

2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高級課程研討會

3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經濟法”高級研修班(同等學力)

壹、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在職人員高級課程研修班(報考同等學力碩士)2014招生簡章

招生目標:

(壹)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公安、檢察、法律、公司和律師事務所、法律部門和企業工作,或有誌於提高自身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學生;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背景不限,本科學歷者可報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

1,國際法(國際經濟法方向)課程名稱陳述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中國法制史、英語基礎課程1)這六門課程是法學核心課程,是同等學力申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專業的綜合考試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學學科的知識體系,為法學學習奠定系統完整的基礎。

2)教學方法包括講座、討論和案例分析。考試方式為開卷筆試和學期論文。專業課有國際法、經濟法、比較民事訴訟法、國際貨物買賣法、海商法、公司法、比較合同法、貿易控制法、世界貿易組織法、知識產權法等。這類課程是專門針對國際法(國際經濟法方向)的,主要以案例、研討、實踐模擬等方式進行學習和教學。培訓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教學內容。選修課:知識產權法、商事仲裁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企業融資法、證券法、行政法、法律英語。這些課程都是選修課,可以從6個以上的學生開始。

2.民商法課程性質課程名稱表示法理學基礎課、憲法學基礎課、民法基礎課、刑法基礎課、中國法制史基礎課、英語1)這六門課程是法學核心課程,是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專業的綜合考試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學學科的知識體系,為法學學習奠定系統完整的基礎。

2)教學方法包括講座、討論和案例分析。考試方式為開卷筆試和學期論文。專業課有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侵權法、訴訟法、商法、票據法、國際貨物買賣法、保險法、公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銀行法、公司財務報表分析等。這類課程是民商法專業,主要以案例、研討、實踐模擬等方式進行學習和教學。培訓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教學內容。知識產權法、商事仲裁法、證據法、證券法、法律文書寫作、行政法、法律英語等選修課,6人以上可開課。

3.經濟法課程性質課程名稱標明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中國法制史、英語基礎課1)這六門課程是法學核心課程,是同等學力研究生報考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專業的綜合考試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學學科的知識體系,為法學學習奠定系統完整的基礎。

2)教學方法包括講座、討論和案例分析。考試方式為開卷筆試和學期論文。專業課有經濟法、競爭法、訴訟法、行政法、保險法、銀行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稅法、證券法、公司並購法、公司法和公司融資法、知識產權法、公司財務報表分析等。這類課程是專門針對經濟法的,主要采用案例、研討、實踐模擬等方式進行學習和教學。培訓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教學內容。選修課仲裁法、證據法、法律文書寫作、法律英語、商法為選修課,6人以上即可開課。(1)學制兩年。在職學習,每年四六月份開課,10,業余時間(周末)上課,遇節假日順延;或者,每年“十壹”國慶期間,教7-10天(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2)考試方式:法學院以閉卷考試、開卷考試、課程試卷、班級討論成績成績等形式組織考試或考核。

(三)班級管理:開發教學質量監控和評價系統。班級配有專職班主任,為學生解答學習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建立班級公共郵箱、論壇等網絡交流平臺。完成以上課程的學生可獲得課程結業證書(加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章,加蓋鋼印和統壹編號)和成績單(紅色打印)。根據個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者,可根據國務院學位辦(1998)54號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辦相關規定,申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學位(教育部認證的碩士學位證書)。

(1)課程完成與發表:要求學生完成上述專業方向的課程,並取得法學院頒發的課程完成證書;

(2)通過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外語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壹考試;

(3)通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申請資格審查:本科畢業證書、兩位專家推薦信、發表或出版過學術著作。

(4)根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的要求撰寫論文。

(5)法學院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

(六)授予法學碩士學位。

註冊程序

1,索取並填寫研究生課程報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提交兩張壹寸和二寸免冠照片(底色相同);

收費標準:

學費:22000元,入學時壹次性繳納(註:學籍檔案完成後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學業者,視為自動放棄學業,不退還學費。)

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高級課程研討班2014招生簡章

招生目標

大專或大學畢業,有壹定實際工作經驗,英語達到壹定水平者均可報考。

完成必修課程並通過考試的大學生可以獲得研修班結業證書,但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學制、學分要求和課程設置

學制兩年。總學分:48。

核心課程:英語(3學分)、法理學(3學分)、民法(5學分)、刑法(3學分)、憲法學(2學分)、中國法制史(3學分)。

必修課:市場經濟理論研究(2學分)、國際貨物買賣法(2學分)、經濟法(3學分)、比較民事訴訟法(3學分)、公司法(3學分)、海商法(2學分)、證券法(3學分)、世界貿易組織法(1學分)、比較合同法案例分析(2學分)。

學習風格

開始時間:5月或6月5438+00。

上課時間:在職(在職)周末班(周六全日制班);

地點: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寧遠樓

考試方式:每學期期末集中考試。

學習費用

每學年65438+萬元。(不含學位申請期間的教材費和論文指導培訓費。)

畢業和學位申請

根據學員的課程學習情況和個人意願,學員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完成學業。

1.學生只參加研習班的部分課程,通過考試。學院會提供他們所修課程的課程證書和成績單。

2.按照研修班培養計劃完成全部課程並考核合格的學員,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授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修班結業證書。

3.研修班結束後,學員可根據本人意願,按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授予研究生學歷人員碩士學位細則》的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辦公室申請學位。

註:報考碩士的為1,具有學士學位;2.我們學校組織的所有研討會;3.學生通過國務院學位辦規定的相關在職人員報考英語、法律類碩士專業學位綜合統考(每年3月統考資格審查時取得學士學位滿三年者方可報名參加統考);4.公開發表壹篇與所學專業相關的論文(正式出版數量在3000字左右的報刊)。5.研修班的成果自畢業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註冊程序

報名時需要提交照片3張,並攜帶學士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復印件備案)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2014民商法與經濟法(相當)高級課程研修班招生簡章

招生目標:

(壹)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公安、檢察、法律、公司和律師事務所、法律部門和企業工作,或有誌於提高自身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學生;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背景不限,本科學歷者可報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

專業和課程設置

法學院擁有法學壹級學科所有專業的學位授予權。在學生培養方面,學校集中學科優勢,開設國際法(國際經濟法方向)、民商法、經濟法三個專業。各專業主要課程及簡介如下(其中,國際法專業另設簡章介紹)。

1,民商法課程性質。課程名稱講解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中國法制史、英語等基礎課程。1)這六門課程是法學核心課程,是同等學力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壹考試的綜合考試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學學科的知識體系,為法學學習奠定系統完整的基礎。

2)教學方法包括講座、討論和案例分析。考試方式為開卷筆試和學期論文。專業課有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侵權法、訴訟法、商法、票據法、國際貨物買賣法、保險法、公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銀行法、公司財務報表分析等。這類課程是民商法專業,主要以案例、研討、實踐模擬等方式進行學習和教學。培訓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教學內容。知識產權法、商事仲裁法、證據法、證券法、法律文書寫作、行政法、法律英語等選修課,6人以上可開課。

2.經濟法課程性質課程名稱標明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中國法制史、英語基礎課1)這六門課程是法學核心課程,是同等學力研究生報考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專業的綜合考試內容。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學學科的知識體系,為法學學習奠定系統完整的基礎。

2)教學方法包括講座、討論和案例分析。考試方式為開卷筆試和學期論文。專業課有經濟法、競爭法、訴訟法、行政法、保險法、銀行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稅法、證券法、公司並購法、公司法和公司融資法、知識產權法、公司財務報表分析等。這類課程是專門針對經濟法的,主要采用案例、研討、實踐模擬等方式進行學習和教學。培訓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教學內容。選修課仲裁法、證據法、法律文書寫作、法律英語、商法為選修課,學制、教務可從6人以上開始。

(1)學制兩年。在職學習,每年四六月份開課,10,業余時間(周末)上課,遇節假日順延;或者,每年“十壹”國慶期間,教7-10天(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2)考試方式:法學院以閉卷考試、開卷考試、課程試卷、班級討論成績成績等形式組織考試或考核。

(三)班級管理:開發教學質量監控和評價系統。班級配有專職班主任,為學生解答學習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建立班級公共郵箱、論壇等網絡交流平臺。

碩士學位申請

完成以上課程的學生可獲得課程結業證書(加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章,加蓋鋼印和統壹編號)和成績單(紅色打印)。根據個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者,可根據國務院學位辦(1998)54號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辦相關規定,申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學位(教育部認證的碩士學位證書)。

(1)課程完成與發表:要求學生完成上述專業方向的課程,並取得法學院頒發的課程完成證書;

(2)通過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外語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壹考試;

(3)通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申請資格審查:本科畢業證書、兩位專家推薦信、發表或出版過學術著作。

(4)根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的要求撰寫論文。

(5)法學院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

(六)授予法學碩士學位。

註冊程序

1,索取並填寫研究生課程報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提交兩張壹寸和二寸免冠照片(底色相同);

收費標準:

學費:22000元,入學時壹次性繳納(註:學籍檔案完成後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學業者,視為自動放棄學業,不退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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