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播報2022.11.24音頻:00:0015:17回15秒快進15秒目前,我國部分地區疫情傳播速度加快,防控難度加大。最近,“土堆堵路”的情況在很多農村再次出現。河南平頂山和山東臨沂的村民告訴記者,他們沒有接到封路通知,也沒有通知村裏有病例,所以直接被“封”了。他們告訴記者,道路封閉導致騎自行車路過的人摔倒受傷,汽車繞道碾壓大片莊稼。記者註意到,在社交媒體上,許多網友表示,他們的村子被封了,道路也被封了。包括遼寧、湖北、江西、甘肅、內蒙古、陜西等。封閉道路必須報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村委會可以決定封路等交通限制嗎?我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當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治規劃進行防治,切斷該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限制聚集活動、關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等緊急措施。“根據法律規定,在疫情發生的情況下,為了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可以限制人群聚集活動,封路等交通限制措施是限制聚集活動的有效方式。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允許封路等交通限制措施,但通過解釋可以理解為在壹定程度上允許采取交通限制措施。”浙江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高延東說。但是,采取限制措施的審批程序應當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認需要采取緊急措施——向上壹級人民政府報告——由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後立即實施。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後、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艾敬也指出,有權采取關閉相關場所等緊急措施的主體是縣級政府的上壹級政府。村委會等村民自治組織沒有這個權力。擅自封路延誤救援,造成事故,應承擔法律責任。村莊封路必然會給村民的生產生活帶來負面影響。有村民提出,如果有人生病了,車出不去,進不去怎麽辦?高延東表示,如果村委會擅自封閉道路,延誤了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或消防車,需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承擔行政責任。具體責任由封路實施人員承擔。艾靜認為,村委會擅自封路導致救護車救援或消防車救援延誤,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實際受到損失的個人和單位,可以向村委會、作出封路堵路決定的人、實際堵路的人提出民事賠償請求。擅自封鎖道路的村委會相關人員,明知救護車或消防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仍故意阻攔。情節嚴重的,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罰款或拘留。專家表示,應加強法制宣傳和政府監管。近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出臺優化防控工作的20條措施,明確各地黨委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家統壹的防控政策,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阻斷交通,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多次要求,不得簡單采取填挖等硬隔離方式阻礙農村道路交通;嚴禁隨意設卡攔截、開道封路,確保農資運輸暢通。記者梳理發現,疫情爆發以來,山東、河南、遼寧、江西等地也多次出臺措施,禁止隨意封村封路。疫情爆發至今已近三年。在各級政府和部門壹再強調農村不允許封路或隨意開道的情況下,為什麽很多農村仍然我行我素?高延東認為,主要原因有三:壹是法律意識淡薄,村委會成員可能不知道村委會作為群眾自治組織無權實施封路,沒有意識到擅自封路的違法性;二是鄉鎮、縣政府監管不到位;三是防疫資源不平衡,疫情防控需要大量資源。大部分農村地區由於人力物力不足,無法準確有效地執行防疫政策,進而采取簡單粗暴的防控方式。對此,高延東建議,鄉鎮、縣人民政府要加強法制宣傳,讓村委會成員和村民認識到擅自封路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加強上級部門的事前審批和事後監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據中央有關政策,制定詳細的疫情防控指南,督促各鄉鎮抓好落實。對擅自作出封閉道路決定的相關人員,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上一篇:LLM的就業前景如何?下一篇:法律思維在“原因”上有什麽特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