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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壹是忠於司法事業,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重和信仰法律,模範遵守法律,嚴格執法,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熱愛司法事業,珍惜法官榮譽,堅守職業道德,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切實履行法官職責。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司法秘密,不從事或參與損害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活動,不發表損害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言論。

二、確保司法公正堅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客觀公正辦案,在審判活動中獨立思考、獨立判斷,敢於堅持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不受權力、人情等因素的影響。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查清案件事實,準確把握法律精神,正確適用法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避免主觀臆斷、越權、濫用職權,確保案件裁判結果的公平公正。牢固樹立程序意識,堅持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並重,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案,充分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避免執法中的隨意行為。嚴格遵守法定辦案期限,提高審判執行效率,及時化解糾紛,註重節約司法資源,杜絕失職、拖延辦案。認真貫徹司法公開原則,尊重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避免外界對司法審判的不當影響。自覺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在案件審理中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場,平等對待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不偏袒、歧視任何壹方,未經許可不得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尊重其他法官依法行使審判權,除履行職責或者通過正當程序外,不得過問、幹涉、評論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

第三,確保司法廉潔,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守廉潔底線,依法正確行使司法權和行政權,杜絕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嚴格遵守廉潔司法的規定,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不利用職務上或者擔任法官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不違反規定與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不正當往來,不在執法中徇私舞弊。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不得在企業和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法律顧問,不得就未決案件或者再審案件向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咨詢意見。妥善處理個人和家庭事務,不利用法官身份謀取特殊利益。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教育督促家屬不得利用法官職權和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是堅持司法為民,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司法為民的理念,強化群眾觀念,重視群眾訴求,關註群眾感受,自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註重發揮司法的積極作用,積極尋求有利於案件解決的糾紛解決方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認真落實司法便利規定,努力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必要的訴訟便利,盡可能降低其訴訟成本。尊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人格尊嚴,避免欺軟怕硬、“冷硬推”等不良作風;尊重律師,依法保障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權利。

五、維護司法形象,堅持學習,鉆研業務,忠於職守,秉公辦案,懲惡揚善,弘揚正義,保持高昂的精神狀態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禮儀,行為規範,著裝得體,語言文明,態度平和,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保持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司法風範。加強自身修養,培養高尚的職業道德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杜絕與法官職業形象不相稱、違背法官職業道德的不良嗜好和行為,遵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維護良好的個人聲譽。法官退休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利用原有身份和便利條件過問、幹預執法辦案,避免因個人不當言行對法官職業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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