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未成年人在成年人陪同下可以進入。
對於“禁止未成年人進入KTV”,網友們眾說紛紜。在社交平臺上,有人表示支持,認為KTV內環境復雜,難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安全。因此,禁止未成年人進入KTV是對青少年和兒童的保護。"這種場合不適合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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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人回憶起自己初高中時和同學在KTV唱歌慶祝的經歷,認為去KTV只是唱歌,無傷大雅。在KTV唱歌也是很多家庭的娛樂和放松選擇。有人分享說,自從疫情封閉解除後,壹家人都很期待節假日能壹起去KTV唱歌,作為父母會好好照顧孩子。“為什麽未成年人不能去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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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記者以消費者身份電話咨詢了廣州5家KTV,工作人員均表示原則上不允許未成年人去KTV娛樂消費,但可以在成年人監護下進入。其中有壹家KTV提醒消費者,未成年人進入KTV,需要至少有壹名成年人全程陪同,壹定要做好看護工作。
這不是近幾年的新規定。
1992的規律已經出現了相關表述。
事實上,“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並不是近幾年的新規定。廣東國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胡根洲律師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娛樂場所管理辦法》規定,KTV屬於歌舞娛樂場所,需要取得文化、旅遊主管部門頒發的《娛樂經營許可證》等行政許可。
胡根洲說,在1992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三條中,已經有相關表述:“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2006年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六條也明確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難以確定是否為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21年6月起施行。其中,在2006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六條的基礎上,2020年修訂的新法第五十八條新增將“酒吧”納入“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律師說:
這壹要求符合“對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則
為什麽《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禁止未成年人進入KTV?胡根洲說,醫學和心理學研究表明,KTV人員復雜,有抽煙喝酒等不良風氣,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發展。“這壹規定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法,也符合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的‘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立法者假裝結合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來考慮這壹點。”
胡根洲還提醒,根據相關規定,即使有家長陪同,未成年人也不允許進入KTV。“值得強調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未成年人進入KTV等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
同時,如果發現KTV讓未成年人進入,KTV將受到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百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發現KTV等娛樂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將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甚至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及相關證照。”胡根洲說。
采寫:見習記者楊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