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制裁的分類,法律制裁的手段也不盡相同。
1,違憲制裁的法律手段主要包括:撤銷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罷免國家機關的領導成員。
2.民事制裁的法律手段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更換、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
3.行政制裁的法律手段主要包括:行政制裁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行政處分是國家行政機關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實施的壹項行政制度,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形式;行政處罰是指具體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處分。
4.刑事制裁的法律手段主要包括: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沒收財產和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法律制裁的種類
法律制裁是特定國家機關根據其法律責任對違法者采取的強制性懲罰措施。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法律責任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違憲制裁。
1、民事制裁:民事制裁由人民法院確定並執行,是根據民事責任,對民事違法行為人或者其他應當承擔責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的強制處罰措施。
2.刑事制裁:刑事制裁或刑罰,是人民法院根據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而對其采取的壹種懲罰措施。
3.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采取的強制性處罰措施。根據行政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和處分方式,行政處分可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勞動教養2013廢止)。
4.違憲制裁:違憲制裁是對違憲行為實施的法律制裁。措施主要包括:撤銷同憲法相抵觸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罷免國家機關的領導成員。違憲制裁是具有最高政治權威的法律制裁。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
它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者的譴責和警告,是國家對違法者的違法行為做出的官方負面評價。從國家的角度來看,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官方表述,會對對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納入法律約束範圍;對於被處罰人來說,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和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分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分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性,改正違法行為,不再繼續違法。
2.好吧。
它是行政機關強行向行政違法行為人收取壹定數額的金錢,並剝奪其壹定的財產權利的壹種制裁方式。適用於對各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人占有的、通過非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壹種制裁手段;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人非法占有的財物收歸國有的壹種制裁方式。
4、責令停產停業。
它是行政機關強制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者永久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壹種制裁方式。
5.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
行政機關暫時或永久撤銷國家允許行政違法行為人享有某種權利或從事某種活動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的壹種制裁方式。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機關在短時間內剝奪人的人身自由,作為壹種強制處罰措施。由於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之壹,法律對其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
(1)適用機關只能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
(2)在適用對象上,壹般只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自然人,不適用於精神病人、14周歲以下的公民、孕婦或者正在哺乳壹周歲以內嬰兒的婦女,也不適用於我國法人和其他組織;
(3)適用時間大於1天小於15天;
(4)在適用程序上,必須遵循傳喚、訊問、取證、裁決、執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人身自由處罰:包括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2.行為處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
3.財產刑:主要形式是罰款和沒收財產(沒收非法財物和非法所得)。
4.名譽處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
《行政處罰法》規定上述行政處罰除列舉方式外,考慮到這六種行政處罰可能不足以處罰行政違法行為,授權兩部全國性法律文件、法律和行政法規創設六種行政處罰之外的其他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新創設的行政處罰主要有勞動教養、通報批評、強制兵役、責令恢復植被、責令退還、限期拆除、責令退還土地、驅逐出境、註銷註冊商標、註銷城鎮戶口等。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等。法定的處罰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