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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法律定義

未成年人的法律定義是指18歲以下的自然人。

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詳情如下:

1.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未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2.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3、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4.1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5.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未成年人緩刑制度如下:

1.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對未成年犯罪分子,根據其所犯罪行,可以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悔罪表現良好,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免予刑事處罰:

(1)聾啞或失明;

(2)防衛過當或回避過度;

(三)犯罪的預備、中止或者未遂;

(4)***同壹犯罪中的從犯、被脅迫共犯;

(五)犯罪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6)其他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

3.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適用緩刑,同時在符合緩刑的條件下優先適用緩刑,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長。

未成年人立案註意事項:

1,未成年人不需要監護人陪同。但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在訊問、審判時,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2、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為* * *,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學校、單位、當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並記錄相關情況;

3.在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場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認為辦案人員在訊問、審判過程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意見;

4.訊問筆錄和法庭筆錄應當交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在場人員閱讀或者向其宣讀。

綜上,法律規定18周歲為未成年年齡,但在刑法中,已滿16周歲的犯罪人已經可以承擔部分刑事責任;民法上,年滿16周歲,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生活的人,也算成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1條

訊問和審判未成年罪犯對於未成年刑事案件,訊問和審判時,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犯* * *,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居住地的學校、單位、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並記錄相關情況。在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在場人員認為辦案人員在訊問、審判過程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意見。訊問筆錄和法庭筆錄應當交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在場人員閱讀或者向其宣讀。

訊問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時,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進行補充陳述。

第壹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應適用於詢問少年被害人和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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