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記憶公式1。管轄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門要寬大處理,偷搶拐賣和詐騙,殺人放火,強奸;罪犯是官員,就去檢察院立案,貪汙受賄瀆職,濫用職權侵犯人權。不可以直接立案,他會先過省級以上海關;侮辱誹謗謾罵,暴力幹涉占領,只要沒有殺人,不打官司沒人管,不要過分侮辱誹謗,危害國家國家安全;輕傷、重婚、遺棄、通訊房知識產權、制售偽劣商品,公安檢察院不立案,只要有證據在手,去法院管;還有壹些小機關,光看名字就很好辦。走私犯向海關尋求毒品,危害國家安全,軍隊只關心軍事,監獄只關心罪犯;雖然分工不同,但案件的介入有幫助。二、壹級管轄法院專職審判,基層法院是骨幹;處理大部分刑事案件,上傳死刑判決。上院忙著辦案,還不達標。檢察機關權力大,發了也不退。國安和外地人,死刑終身退回中院,壹人有罪上傳。整個案子都和鍋有關。如果上院認為有必要,也可以屈尊嘗試;兩個高院挺閑的,不屬於自己也不審,死刑復核最高,放權挺亂。民法公式為1,民事訴訟特別時效不租不送,兩年有效;三環汙染,四年有兩次;五年期壽險可以延長20年。含義分解:第壹句是指《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六條訴訟時效期間為壹年的四種情形(壹)身體受到傷害請求賠償;(二)銷售不合格商品未申報的;(三)拖延或者拒絕支付租金的;(四)提存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第二句意思是壹般訴訟時效是兩年。第三句話的意思是,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四年有兩個期間”是指國際貨物買賣和國際技術轉讓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四年。“五年人壽保險”是指《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五年後消滅。最後壹句見《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可能還有其他未包括在內的特殊行動限制。有興趣的話可以補壹補,遇到壹起記,效果會很好。2.《民法通則》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法律適用的公式:條約優先,國際慣例;有行動能力,能安定下來;不動產權,法律;合同糾紛,不選就保密;侵權行為發生地,同壹國家的法律;結婚的地方,法院要離開;支持的關系是最親密的;不可移動動產法;外國法律的實踐不違反公共利益。註意:這壹章的內容很重要,幾乎每年都要考。上面公式的每壹句都對應壹個,對比壹下就明白了。附:民法通則第八章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第壹百四十二條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規定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第壹百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的,其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第壹百四十四條房地產所有權適用房地產所在地法律。第壹百四十五條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第壹百四十六條因侵權造成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如果雙方在同壹國家有相同的國籍或住所,也可以適用雙方本國或住所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認為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行為是侵權行為,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第壹百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適用結婚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壹百四十八條扶養費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第壹百四十九條合法繼承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第壹百五十條依照本章規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不得違背中國人民和社會公共利益。三、復議管轄復議是找上級,省/中央不行,地方政府不能直接管理,自己的部門可以辦理;地域管轄難度大,作案地點是關鍵,在逃罪犯憤怒,需要控制緩刑和居留。幾個法院有權先收誰管,作案地點要合適,必要時可以移送;國際犯罪影響大,誰能抓到誰就能判刑。車、船、飛機的停靠點,火車的目的地,從寺廟裏跑出來的和尚,掌管著外來犯罪的起源地。大使館雖然是在中國辦的,但也算外國。外國人在國外欺負人,他壹入境我們就動手。服刑罪犯漏罪的,壹般應納入原審管制,犯罪地可酌情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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