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又稱法律援助,是世界上許多國家普遍采用的壹種司法救濟制度。其具體含義是:國家在司法制度運行的各個層面,對因經濟困難等因素而難以通過通常意義上的法律救濟手段保護其基本社會權利的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作為實現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行為,它在壹國司法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法律援助管理條例
中國的法律援助具有以下特點:法律援助是國家行為或政府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的義務。法律援助是壹種法定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助對象為經濟困難人員、殘疾人、弱者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法律援助機構為受援人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為受援人減免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和行政訴訟代理人;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書。
第三,意義
建立和實施法律援助制度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的客觀要求,是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踐步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法律措施。其意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法律援助制度體現了國家對法律賦予公民基本權利的切實保護,有利於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法律援助制度為訴訟當事人提供了平等的司法保障,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法律援助制度有利於改進和完善律師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有利於健全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
4.什麽情況下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案件;
2.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3、請求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法律事項;
4、見義勇為和因公負傷索賠的法律事項;
5.請求國家賠償的行政訴訟案件;
6、請求撫恤和救濟款物的法律事項;
7.辦理有關撫恤金(或勞動報酬)、救濟金、勞保、贍養、扶養、撫養等公證事項;
8.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項。
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1.具有北京戶口或在本市工作並持有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的人員;
2.申請法律援助的事由屬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法院或者其他機構管轄;
3、有充分理由說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並且有可能實現自己的權利;
4.本人因經濟困難,確實無力或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城市居民經濟困難標準參照北京市政府規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執行。
北京市農村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經濟困難標準,參照其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哪些程序?
申請法律援助,申請人必須提交法律援助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法律援助的基本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財務狀況;
4.申請人提供的證書和證明材料清單;
5.申請人保證提交的證件和證據材料真實的聲明。
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接待人員將按照上述要求在記錄中記錄,申請人簽字或按指紋確認。